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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责任创造就业吗?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
(在经济衰退最严重的大萧条时代,罗斯福新政对市场经济采取了一系列干预措施,比如制定最低工资。)当时还出台了一些旨在恢复公众信心的的“临时计划”,比如在工作促进署的指导下创造就业:由贫民环保队调动失业青年改造国家公园和森林。 (“经验表明,某项政府活动一旦启动,就很难停下来;这项活动可能不会“寿终正寝”,却极有可能不断扩大而非逐步废止,不断增加而非削减预算资金。”)
斯坦利罗斯曼和罗伯特·李希特尔,曾对来自全美最有影响力的二百四十位记者,以及来自主要电视传媒的二百一十六名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问卷调查和研究。这些平面媒体包括《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时代》和《新闻周刊》。他们的研究表明,……在这些媒体精英中,大概有一半人认为政府应该保障人人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