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创新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工作部署,加强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国际合作,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共同举办第一届“科技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最佳成果征集发布活动。受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邀请,中国节能协会组织推荐有关技术创新成果。现将活动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创新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成果征集发布活动
活动简介
第一届“科技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最佳成果征集发布活动紧紧把握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密切跟踪前沿科技发展,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环保(碳中和)、医疗健康、新材料、电子信息、安全应急、文化创意、农业新技术、创新型服务等领域,面向APEC经济体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范围内征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成果。活动将成立由两院院士、境内外权威专家、知名科创企业家及投融资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经过初审、复审、现场考察等环节,对征集入围的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评审。最终入选成果将于2021年11月26日-28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11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上进行发布,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协办单位: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东盟与中日韩(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企业基本条件
1、申请企业是在APEC各成员体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范围内合法注册和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年营收20亿以内)。
2、申请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二)成果所属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环保(碳中和)
医疗健康
新材料
电子信息
安全应急
文化创意
农业新技术
创新型服务
(三)成果技术要求
1、本次活动重点征集处于境内外领先水平,具有卓越的先进性、创造性及引领性的技术创新成果。可以是高精尖原创技术硬核科技产品,也可以是细分领域的突破性或颠覆性技术创新产品,具有较高技术门槛和明确的应用场景,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申请成果应为2019年以来面向市场发布的新技术产品,拟在第11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上首次面向市场公开发布的产品在评审时优先考虑。
3、申请成果须真实、合法、健康,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无任何不良信息。
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活动流程
本次技术创新优秀成果征集发布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分为以下阶段:
(一)成果征集阶段(截止2021年9月底)
通过权威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公告,通过各征集渠道征集、推荐申报成果。申报主体按要求于9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二)专家评审阶段(2021年10月)
专家委员会10月底前完成对入围优秀成果的评审工作,评选出不超过60个技术创新优秀成果。
(三)成果发布阶段(2021年11月下旬)
主办单位将于11月下旬在西安第11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上举办专场发布活动,现场正式发布“创新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成果,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四)宣传对接阶段(2021年11月底之后)
所有入选成果将通过境内外权威媒体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后续将为入选成果提供媒体宣传、融资对接、技术咨询、合规辅导、市场推介等全方位、专业化的赋能与支持。
申报事宜
(一)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申报企业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np@cecaweb.org.cn,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盖章)寄送到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十一区37号楼北侧辅楼2层。以寄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二)协会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科技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最佳成果评选,出具推荐函报送至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三)有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
中国节能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孟帆、秦鹏
电话:010-6452 5339/5322
附件
1.关于商请推荐第11届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创新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的函
2.申报单位信息表
3.申报成果信息表
4.知识产权信息表
5.申报承诺书
中国节能协会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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