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教育重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
乡村教育和文化的危机
收入《乡村教育的问题与出路》的中央党校课题组的调查报告告诉我们:西部农村教育“用‘凋敝’这个词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
我们总是在夸耀已经“基本上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且不说这是一个虚数,就算真的“基本普及”了,也掩盖不住一个事实:15%的人口——大约为1亿8000万人——所居住的地区远没有普及,这也就意味着每年有数百万的儿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难以享受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而另一个事实也不容忽视:“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到2000年‘基本普及’之前的15年间,总计有1亿5000多万少年儿童完全没有或没有完全接受义务教育。”
如一位作者所说,“这一庞大人群的一部分显然在以各种形式显示着他们的存在:从国家今年公布的‘8500万青壮年文盲’,到各地以种种暴力手段威胁着社会的低文化层青少年犯罪”(张玉林)。这些沉重的事实是不能回避的。
而尤其令人感到沉痛的是,越是教育凋敝,农民越把希望寄托在教育上。但有两个事实,却又是更加无情的。
一是教育的成本越来越高,教育资源的分配越来越不公平。社会学家告诉我们“一个大学生4年学费大约相当于一个农村居民20年纯收入”。不用说西部贫困地区,连基本脱贫的东部地区的农民孩子“大学梦也越来越远了”。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统计:新世纪以来,“农村孩子在大学生源中的比例在明显下降,与1980年代相比,几乎下降了一半”,这就意味着“通过高考,农村孩子向上流动的渠道”的“缩窄”。
社会学家指出的另一个现实是:“出身农村家庭的大学生就业更加困难”,北大的一个调查显示,“父亲为公务员的工作落实率要比农民子弟高出14个百分点”(孙立平)。
这意味着什么呢?农民本来是中国教育的主要承担者,长期推行的“人民教育人民办”的教育体制,其实就是“农民办”,而直到现在,“贫困家庭用于教育的支出仍占其收入比例的92.1%”,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说是倾其全力支持了教育的发展;而现在一旦出现了“毕业即失业”的学生就业危机,仍然主要转嫁到农民身上: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公”。
于是,在当下中国农村就出现了两个触目惊心的教育和社会现象:一是大量的学生“辍学”,湖南的一个调查表明,“农村贫困生的失学率高达30.4%”,而且有这样的分析:“辍学的学生基本上都是1990年代生的那一代,是所谓的真正的长在阳光下的一代。而这一代的父母有的过去还能读到高中毕业,而他们初中还没有读完,接受的教育还超不过他们的父母。”由此导致的劳动者文化素质的下降,对未来中国的发展的影响,确实堪忧。
同时,大批的辍学生和失业的大、中学校毕业生,游荡于农村和乡镇,成了新的“流民”阶层的主要来源。
如作家韩少功所观察的那样,“他们耗费了家人大量钱财,包括金榜题名时热热闹闹的大摆宴席。但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正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自我心理压力,过着受刑一般的日子。但他们苦着一张脸,不知道如何逃离这种困境,似乎没有想到跟着父辈下地干活正是突围的出路,正是读书人自救的人间正道。他们因为受过更多的教育,所以必须守住自己的衣冠楚楚的怀才不遇”。
这就是说,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堵塞了农民子弟向上流动的渠道,而城市取向的教育(包括农村教育)又使得他们远离土地,即使被城市抛出,也回不去了:他们只能成为“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游民”。而这样的“游民”一旦“汇成洪流”成为“流民”,就会造成社会的大动荡,大破坏:这是中国历史所一再证实了的。而“游民阶层中的腐败分子”,就成了“流氓”,并形成“流氓意识”,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把维系“父子、兄弟、夫妇、朋友”间的正常关系的伦理观念“一一打破,又把礼义廉耻,扫荡净尽”。
这样的流氓意识对社会风气的败坏、危害极大,将造成我们在下文将要分析的民间文化、社会生活的“底线”的失守。
问题是这样的从学校毕业出来的失业游民,又成为某些在校学生心目中的“榜样”,以至“英雄”。
家庭亲情和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无力和无奈,社会风气的影响,使得许多“留守儿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非常消极,他们厌学、逃学,就自然地羡慕那些“整日游手好闲而不缺钱用”,又有“兄弟义气”的游民、流氓,甚至以此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成了游民阶层的后备力量。
中国的农民工为了生计奔波,也为城市建设做贡献时,他们的子女却面临沦为游民的危险:这实在是残酷而不公。而遍布中国农村和城镇的“游民”,至今还未进入我们的视野,这样的忽视是迟早要受到惩罚的。
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教育不但不能改变农民的命运,反而成为他们不堪承受的重担。
这首先是经济的重负,即所谓“不上学等着穷,上了学立刻穷”。社会学家告诉我们:“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明显的因教致贫、因教返贫的现象”,“甘肃省2004年抽样调查显示,由于教育因素返贫的农户,占返贫总数50%”(孙立平)。
同时,如上文所说,中国的“毕业即失业”的教育与社会危机事实上是转嫁到了农民(还有城市平民)身上,沦为乡村和城镇流民的农家子女,所带来的不仅是经济的负担,更是不堪承受的精神重负。前述凶杀案或许是一个极端,但其所内含的城市取向的教育和失业带来的“农家灾难”却具有典型性,给人以惊心动魄之感。
而乡村文化的衰败,则引起了许多学者的担忧和焦虑,而且我发现这些学者有不少出身于农村,他们有着自己的乡村记忆,和对现实乡村的直接观察和体验,因此,他们的忧虑就特别值得注意。这样的忧虑主要有三个层面。
首先提到的是“故乡的传统生活方式,也是我的童年生活,正在消亡与崩溃”(陈壁生)。这里既有传统的以民间节日、宗教仪式、戏曲为中心的地方文化生活的淡出,空洞化;也包括曾经相当活跃的,与集体生产相伴随的农村公共生活形式(如夜校、识字班、电影放映队、青年演出队)的瓦解(倪伟);更有在纯净的大自然中劳作和以家庭、家族、邻里亲密接触、和睦相处为特点的农村日常生活形态解体的征兆和趋向:生态环境的恶化,家庭邻里关系的淡漠和紧张,社会安全感的丧失:“乡村生活已逐渐失去了自己独到的文化精神的内涵”,人们经常提到的“赌博、买码、暴力犯罪,这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乡村社会文化精神缺失的表征”(刘铁芳)。
于是,就有了更深层面的焦虑:“传统乡间伦理价值秩序早已解体,法律根本难以进入村民日常生活,新的合理的价值秩序又远没有建立,剩下的就只能是金钱与利益。”如论者所说,“农民对自我价值的认知完全趋于利益化,钱成了衡量自我价值的唯一标准”,“消费文化已经成为农村社会的主宰性的意识形态,它对生活以及人生意义的设定已经主宰了许多农民尤其是农村里的年轻人的头脑”,由此带来的问题自然是十分严重的。于是就有了“作为文化——生命内涵的乡村已经终结”这一根本性的忧虑。
而“乡村作为文化存在的虚化,直接导致乡村少年成长中本土资源的缺失”,“乡间已经逐渐地不再像逝去的时代那样,成为人们童年的乐土”。如今的乡村少年他们生活在乡村,却根本上无法对乡村文化产生亲合力,归依感,那已经是一个陌生的存在,而城市文化更对他们十分遥远,这样,他们“生命存在的根基”就发生了动摇,成了“在文化精神上无根的存在”:乡村文化的危机和乡村教育的危机,就是这样相互纠结着。
这一切,自然对那些曾经感悟,至今仍依恋乡村文化的知识分子产生巨大的冲击力。一位作者说:“我已经无家可归”,“我在城市是寓公,在家乡成了异客”。——这样,无论在乡村少年身上,还是在农民工那里,以及这些出身农村的知识分子这里,我们都发现了“失根”的危机:这是发人深省的。
而我们的思考和追问还要深入一步:乡村文化的衰落,乡村教育的文化缺失,对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
“底线”的突破,“活着的理由”又成了问题
社会学家孙立平谈到了“社会生活的底线”问题。如孙立平先生所分析,所谓“底线”,“实际上是一种类似于禁忌的基础生活秩序。这种基础生活秩序往往是由道德信念、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则、正式或非正式的基础制度混合而成的,这样的基础秩序是相当稳定的,甚至常常具有超越时代的特征。
它平时默默地存在,以至人们往往忽略了它,甚至在大规模的社会变革中,政权更替了,制度变迁了,这种基础的秩序依然如故。
比如‘不许杀人’的道德律令,体现诚信的信任结构等,在社会变革的前后几乎没有大的差别”。在始终以农业社会为主体和基础的中国,乡村文化,它所内含的民间伦理、价值观念、生活逻辑、基本规则、规范,所建立的基础秩序,实际上就是这样的“社会生活的底线”的载体。
因此,今天我们所面临的乡村文化的衰落,就具有了非同小可的严重性,它意味着孙立平先生所说的“社会生活的底线的频频失守”,“社会生存的基础正在面临威胁”。
于是,就产生了我的问题和恐惧:今天的中国农村,还能够成为“落难者”的庇护所和家乡吗?不能了,因为“善待落难者”这样的民间伦理已经荡然无存,人和人的关系早已利益化了。
而当人的生命存在意义一旦瓦解,人“活着的理由”就成了问题。这就说到了这些年日趋严重,却未能引起深入思考的“自杀”问题。
刘健芝女士在一篇文章里,提到“自杀的人群里面,几乎农民都是排第一或第二位”的问题,据说这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我们这里经常听到的,还有青年学生(特别是大、中学生、研究生,其中有不少是农家子弟)的自杀。其中有一个报道,特别让我感到震惊:一个研究生,在自杀之前,曾列表说明“活下去”的理由和“不活”的理由,结果前者的理由不敌后者,于是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我读到以下一组调查数据时,确有毛骨悚然之感:在留守儿童中,“38.4%的认为父母不了解自己,20%的认为与父母在一起的感觉很平常,7.4%的甚至不愿意和父母在一起”,连和父母都“形同陌路”,真不敢想象这些孩子将来的人生之路将会怎么走。这岂只是农村儿童的遭遇,在城市里,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不是把亲情关系绝对功利化,而导致一个又一个的“杀母弑子”的家庭悲剧吗?
今天,逼着人死的“敌人”大概不会很多;但因为生存的基本条件匮缺或被剥夺而走上绝路的,却时有发生,这在农民的自杀中,大概要占相当的比例。更致命的是人与人关系的淡漠,当人觉得个人生死和他人、社会无关,自己的生命毫无价值,甚至没有人需要自己活着时,也会丧失“活着”的动力。
今天青少年的轻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童年是被剥夺了的:当乡村生活不再成为乡村少年的“乐土”,当城市的儿童几乎从小学,甚至幼儿园开始,就笼罩在应试教育的阴影里,他们早已失去了“童年的欢乐”,这就意味着他们从来没有享受过人生的欢乐,而且以后也很难享受生命的乐趣,这也就很容易导致活着的动力不足。
事实就是这样的严峻:乡村文化的衰落,乡村教育的文化缺失,都在有意无意地剥夺青少年“活着”的理由,生命的意义和欢乐。而对一个民族来说,自己的后代子孙,能否有意义地、快乐地、健康地活着,可绝不是小问题。
到这里,我们大概可以懂得,所谓“乡村文化”和“乡村教育”,绝不只是“乡村”的问题,或者说,如果我们只是在“乡村”的范围内,来讨论乡村文化、教育,以及其它乡村问题,其实是说不清,也解决不了问题的。我们必须有一个更大的视野,一个新的眼光和立场——
如何看待“工业文明”和“农业文明”及其相互关系
“所谓的价值重建,不可能只是局限在农村社会内部,而必须是整个社会的价值重建。对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抵抗,也不应该停留、限制在农村社会当中,而必须在城市和乡村中同时展开,如果我们不把城市和乡村关联起来,仅仅是在农村社会内部寻求局部性的解决,那么,这样的努力就是根本无效的”,“农村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农村社会内部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倪伟)。
在我看来,这涉及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如何看待和对待“农业文明”(“乡村文化”)和“工业文明”(“城市文化”),以及它们二者的关系?
以农村文明的衰落作为农村城市化(现代化)的代价的主张,其背后是有着三个理论观念的支撑的:
其一,是“农村”与“城市”,“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二元对立,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必须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
其二,就是论者所说的“文明进化论”:“采集文明、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是一个直线的进化运动,后者比前者具有绝对的优越性、进步性:
其三,这是一个取代以至消灭一个的过程,后一种所谓“体现了历史发展方向”的文明,只有通过前一种“已经落伍于时代”的文明的“毁灭”,才能取得自己的“历史性胜利”。如论者所说,“似乎就是人类文明每一次进步都要抛弃已经取得的所有成果,人们总是站在今天嘲笑过去,为我们今天的一切沾沾自喜”(石中英)。
应该看到,正是这三个观念,长期以来,一直支配着我们对文明问题,农村、城市问题的认识,影响着我们的现代化想象,以及社会发展的设计、规划、行动,以至造成了许多今天我们越来越看清楚的“文明病”。因此,要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就必须对这些几乎不容置疑的前提性观念,提出质疑。
不错,在质疑中又出现了另一种倾向,即当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工业文明、城市文化的弊端时,又有人自觉、不自觉地将农业文明、乡村文化理想化,形成了论者所说的“逆向乌托邦陷阱”(康晓光)。
看起来,这是从一个极端跳到了一个极端,但其内在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却是相通的。
其实,这样的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间来回摆动,正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中的一个很值得认真总结的现象,但似乎还没有进入人们的视野。而我要指出的是,无论是过去的“农业社会主义”,还是今天的“城市取向”,所造成的灾难性后果,都主要是由农民来承担的:中国农民的命运,实在是“多灾多难”。
因此,我们要真正走出在“钟摆”中不断损害农民利益的怪圈,就要如一位作者所说,必须根本改变“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跳出“现代化/反现代化”(它内含着“工业文明/农业文明”、“城市文化/乡村文化”等一系列的二元对立的概念)的思维模式。这确实是问题的关键。
我们应该以一种更为复杂的眼光、态度和立场,来看待历史与现实的各种文明形态,首先要确认:它们都是在“自己独特的历史过程中生长起来的”,都是“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实践当中所创造与憧憬的理想的生存状态和生活形式”,因而都有“自己的独立存在的价值”,而且都积淀了某种“普适性”的价值。
但同时,又各自存在着自己的缺憾和问题,形成某种限度,也就为另一种文明的存在提供了依据。也就是说,各种文明形态,既是各不相同,存在矛盾、冲突,相互制约,又是相互依存和补充的。由此形成“文明的多样性”和文明的“生态平衡”(石中英)
我们要创造怎样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
问题正是这样:“什么样的生活是一种好的生活?”或者说,作为现代中国人,我们要追求、创造怎样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并建立怎样的价值理想和理念?这其实是我们讨论“乡村文化、教育的重建”(它的背后是整个中国文化、教育的重建)所内在的根本问题。
康晓光先生说得很好:“我们在面临这样一些问题的时候”,必须在“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我们必须坚持理想主义:作为人类文明的继承者,我们自然要超越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对两种文明所积淀的人类文明的普适价值都要有所吸取,同时对其各自的缺憾有所警戒。这样就能够在两种文明,两种文化,城乡之间寻找互补与平衡,做到“多样下的稳健”发展。
当然,同时我们又必须有现实感:毫无缺憾的选择是不存在的,我们所说的“互补”、“平衡”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调整和探索。
但就已有的实践看,这样的“互补”与“平衡”又是可以实现的。刘健芝女士在她的文章里所介绍的印度的“民众科学运动”的经验,就很有说服力:他们一方面充分吸取了工业文明的科学精神,“以科技作为手段来帮助农村提高生产,改善生活”,又对工业文明所容易导致的“人的自大”的“科学主义”持清醒的批判态度,把科学发展中的“生态问题”放在突出的地位,这背后就有农业文明所强调的人和自然的和谐的理念。
对“消费”问题也同样如此,在强调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以充分满足农民的物质与精神需求的同时,又提出“消费是为了我们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我们的贪婪”,避免走向“消费主义”的极端。这样的“另类经验”,显示的是“另类思路”,也就展示了“另一种可能性”。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另类经验是产生在乡村建设的实践中的,如刘健芝女士所强调:“在纷乱的形势下,还是有一些东西保留着,就是在百姓中间,在庶民中间,在农民中间,在原住民中间,还零星地存在一些痕迹,还坚持创造一些东西。”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把乡村社会,把农民看作是一个需要救济、改造的对象,看作是一个包袱,而要看到那是一个巨大的财富,是一个宝贵的精神资源,一个提供新的想象力的创造源泉,是一个创造新的存在、新的可能性的广阔天地。
因此,“乡村建设是关乎所有人的,不简单只是一个农民问题”——当然,我们也不可把它绝对化、唯一化。
乡村文化、教育的重建
现在我们可以把讨论回到“乡村文化、教育的重建”上来。
首先是我们需要怎样的“重建”?如前文所阐述,“重建”问题的提出,是因为乡村文化的衰败和乡村教育中乡村文化资源的失落。
因此,谈“重建”自然首先是一个“重建乡村文化的尊严”的问题,要重新确认乡村文化在整个社会、民族文化中的价值和地位,重新确认乡村文化作为乡村教育和整个国家教育的文化资源的价值和作用。
而把文化重建和教育重建联系起来,也包含着从乡村教育入手,强化其对乡村文化的“庇护和培育”功能的设想(刘铁芳)。如石中英先生所说,引导农民和他们的后代“正确理解他们所生产、所传承、所享受、所创造的文明”,并作为基本的精神资源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应该是农村教育的基本任务。
在我看来,这背后更有一个以和大地血肉相连的乡村作为“精神家园”的深刻内涵:而为年轻一代营造这样的精神家园,培育这样的生命存在之“根”,正是乡村教育带有根本性的功能。
同时提出的是“文化下乡”的问题,即将更广阔的外部文化资源引入乡村文化生活,并与本土文化相融合,以拓展和丰富乡村文化的内涵。
在我看来,本土文化资源的发掘、培育,和外部文化资源的引入、培育,应该构成乡村文化和教育“重建”的基本内容和任务,二者都是不可或缺的。
石中英先生说得很好:“教育是干什么的?我们总是说教育是培养人的,教育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但是人和社会都是统一在巨大的文明体下面的,教育应该给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一种文明观的教育。”问题是:“我们究竟要帮助青少年树立起一个什么样的文明观”,“是文明的多样性呢,还是单一文明论?”这是直接关系着下一代的精神成长和发展的。
因此,我也非常赞同石中英先生的主张:乡村教育不能只限于教会学生“如何生存”,用石先生的说法,就是局限于“离农、为农”教育,以帮助学生“走出农村”或帮助他“在农村更好生存”为教育的全部目的,而更应该关注学生的文明观、世界观的培育,使他们懂得怎样“理解生存”,追求人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这才是乡村教育的根本,也是我们反复强调乡村文化教育的意义所在。
乡村文化、教育的重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
这其实是隐含着对我们在讨论乡村文化、教育,以至乡村建设、三农问题时,很容易陷入的“精英立场”的一种警戒的。
刘健芝女士在她的文章里,提出要“反思我们的整套思路”,这是抓住了要害的。如果我们把乡村文化、教育的重建,以至整个乡村建设和三农问题,看作是“自外于我们”的问题,那么,我们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前文所提到的将乡村和农民作为救济和改造对象的陷阱。
应该警惕的是,这样的“乡村、农民观”事实上在今天的中国,是占据了主流地位的。如刘健芝女士所分析:“主流在谈三农问题的时候,往往把它作为现代化里面的一个消极的、负面的问题看待,站在‘现代化’的高度,不自觉地俯视落后在后边的、被看作是无知的顺民,或是刁蛮的暴民。我们只能把农民想象成一个落后群体,简单使用二分法,就是‘现代——传统’、‘进步——落后’,然后就想用一整套的、根本的解决办法,去处理问题,即使我们不是位高权重,也会想象自己在统治全国、统治世界的位置上‘救国救民’。”
而如康晓光先生所说,这样的“现代化”逻辑下的农村、农民观的背后,是隐含着“强势集团的利益”的。按照这样的居高临下的权势者、成功者的立场,甚至以“让农民别太穷了,或者别暴动啊”的心态,来看待和对待和三农问题,就必然将乡村建设变成一个“为民做主”的“救济”,和缓和矛盾、维护稳定的“补救”措施,这样三农问题就被简化为一个纯粹的物质贫困的问题。而我们这里讨论的深层次的精神、文化、教育的问题,以及未能涉及的农民权利问题,就通通被遮蔽,或者被虚化、空洞化了。
更危险的是,在这样的“农村、农民观”指导下的乡村建设,不是流于形式,“雨过地皮湿”,就可能变质,形成对农民利益的新的损害。
因此,如刘健芝女士所说,我们必须对这样的“主流”农村、农民观提出“质疑”,明确地与之划清界限。现在提出“乡村文化、教育重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就是试图提出既不同于权势者、成功者的“精英”立场、思路,也不同于“代言人”的所谓“平民”立场和思路的一个新的立场和思路。
这有点近于鲁迅说的“连自己也烧在里面”,也就是我们在本文中反复讨论的体验、感受和认识:今天中国农村、农民所面临的问题,特别是深层次的精神、文化、教育的问题,也就是今天中国城市的问题,特别是我们知识分子的问题。
因此,我们是在和中国的农民一起面对共同的中国问题,以及我们自己的问题,并一起来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理论思路和实践途径。在这一共同探讨中,我们又各自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相互吸取,相互补充。
如前文所一再强调,新的思路与实践,是必须建立在多元文明的广泛吸取基础上的,这样,作为知识分子的我们,就必须向农民学习,到农村民间社会去寻求和吸取那里的丰厚、博大的农业文明、乡村文化资源,同时我们也可以发挥知识、文化上的优势,帮助农民认识与培育自己的乡村文化,吸收同样广阔的城市文化和其它外来的和传统文化,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解决我们共同的问题。
因此,我同意康晓光先生的意见:有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和农民一起来解决农村的问题,“可能最有希望”。在这个意义上,今天的中国,是特别需要“知识分子和工、农相结合”的。——当然,必须充分地吸取历史的教训,既不能把农民简单地视为“被启蒙”的对象,也不能把知识分子看作“被改造”的对象,而应该在新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更为平等、合理的关系。
因此,我们应该向那些正在中国广袤的农村大地上默默耕耘,从事乡村建设,乡村文化、教育重建实验的农民和知识分子致敬:他们是先行者,希望就在他们的脚下。
(节选自《乡村教育的问题和出路》一书序)
(钱理群,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心灵的探寻》、《周作人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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