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今晨平潭一学生骑电动车摔倒被撞身亡 交警呼吁:别让孩子骑电动车了
本文来源:FM1036福建新闻广播(ID:FM1036-882)
今早,海峡君在朋友圈里看到一个十分惨烈的视频:平潭进城路翁和诊所门口,一个孩子全身血泊躺在地上,据悉是骑电动车被撞身亡。
福建新闻广播的记者从平潭交警采访了解到,事故大概发生在早上7点10分,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过了解,当时19岁男孩骑电动车在路面行驶,不慎摔倒,不幸的是倒在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下,不幸身亡。
警方8点在现场将事故处理完毕,初步判断电动车男孩负全部责任,目前19岁男孩的家属正在调取路面监控查看事发过程。据了解,19岁男孩是平潭瀚英中学学生,当时正在上学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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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交警提醒:近期学生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较多,呼吁学校和家长主动制止孩子骑电动车。
新闻延伸
2018年1月25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福州东水路得贵路交叉口,十五六岁的孩子骑电动车被打开车门的小轿车撞飞,受伤严重。
2017年,11月23日上午9时许,滨州沾化区两电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人受轻伤。民警赶至现场了解情况后得知,当时李某驾驶电动车去上学,在途中李某在驾驶中拿出手机与同学聊起了微信。当李某行驶至事故地点附近时,李某的电动车与前方顺行贾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刮擦,致使两车摔倒,幸运的是两人只是皮外伤,民警作出事故认定,认定李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2016年6月,南阳市一名初二学生在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为能尽快到家而逆向行驶,将站在路边的老人撞倒,事故致该老人脚踝骨折。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该学生逆行且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其监护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老人的家属到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该学生的父母赔偿老人各项损失4.8万余元。
又一起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剧
不论是初中生还是高中生
切记不可把电动车当成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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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谢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