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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法院探寻破产审判“最优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上海嘉定 2023-03-03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为促进互学互鉴,共同提升进步,2022年12月29日,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公布了《关于印发嘉定区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的通知》(嘉发改〔2022〕67号)。从2023年1月16日起,小嘉将陆续推送嘉定区各单位的好做法,分享12个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改革举措。


今天,让我们看看嘉定法院如何通过“腾笼换鸟,破立合一”的方式帮助困难企业重获新生,全力探寻破产审判的“最优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对于嘉定法院而言,如何运用法治化手段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有效助力区域营商环境建设,探寻出破产审判的“最优解”,是摆在面前需要破解的一道难题。


2018年7月,嘉定法院破产审判团队成立。近五年来,该团队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工作方向,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强化司法供给,在推进破产处置上钻深度、拓广度,因案制宜导入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努力探寻破产审判工作创新发展“最优解”,有效助力区域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全力营造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破产审判团队


主要做法01

“破产”变“破茧”,以重整和解

助力危困企业涅槃重生


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的企业,嘉定法院不贸然采取“休克式清算”,而是根据企业的财产状况、行业影响、知识产权、投资价值等情况综合判断,科学甄别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挽救价值和发展前景,引导当事人通过重整、和解方式实现各方主体利益共赢。


在科鑫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强化“执转破”工作对有挽救价值企业的识别,积极促成破产清算向破产重整程序的切换。第一次分组表决时重整计划草案即获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社保类债权组及出资人组100%通过,在普通债权组亦获得97.22%债权人人数和89.52%债权金额的高通过率。


涉破产企业生产场景及有关产品


2022年上半年,嘉定法院依法灵活运用最高院、高院涉疫情指导意见中的破产适用规则,促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取得突破性进展,最终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实现社保债权得到全额清偿、普通债权人清偿比例大幅提升的同时,更使得债务人公司的主业和优质资源得以保留,有效助力危困高新技术企业重获新生。


在嘉蝶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中,嘉定法院在破产审查阶段即多次组织各方充分协商、反复沟通,最终确定了“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一揽子和解方案。督促债务人股东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后,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并撤销对债务人全部执行措施。该案自受理到最终结案,全程历时仅37天。短短37天,企业从被申请“破产清算”走向“破产和解”结案,从“濒死”走向“新生”,成为嘉定法院全力提升破产案件办案质效、助力企业重装上阵的典型案例。


异步庭审


02

信息化“加速度”+审判“服务区”,

智慧审理彰显司法温度

一是积极推广信息化网络平台。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破产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探索采用“手机端+PC端”同步进行方式,将传统“线下”破产案件办理流程节点转移到“线上”,切实提高破产程序透明度和破产审判公信力。大力推行在线债权人会议,在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缩减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更好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微法庭、一案一群等在线功能,实时跟进案件进程,及时进行督促指导,确保破产程序稳步推进。


科鑫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重整计划最后一期资金支付期间突遇疫情,合议庭成员居家期间坚持通过在线平台对案件进行远程评议,督促管理人继续通过在线方式推进重整计划执行并向债权人进行及时通报,持续通过微法庭不间断与管理人保持沟通,实时跟进后续资金筹措进展,最终促成6000万元重整资金全部到位,为重整计划执结打下了扎实基础。


在线庭审


二是充分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平台,积极引导各方主体运用信息网,实现“一网办公”和信息共享。一方面依法及时披露破产案件信息,与管理人进行信息交互;另一方面引导管理人通过该平台发布相关公告,以节约破产费用支出、缩短流程节点办理周期;同时指导债权人在线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等,既方便债权人行使权利,又提高债权人参会率。在科鑫公司、子舟公司等破产重整、和解案件中,嘉定法院多次通过相关平台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三是鼓励管理人应用网络拍卖平台,主动引导管理人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进行网络询价并确定财产处置的参考价格,利用网络拍卖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成本低廉、广泛参与等优势,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债务人财产,进而提升破产变现成功率和溢价率,减少拍卖费用,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


在红湖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鉴于债务人财产种类较多,指导管理人针对不同财产性质,采用打包拍卖和专项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快速高效处置债务人财产。通过网络拍卖,债务人多套房产通过3-8轮拍卖即告成交,最快的一套房产从挂牌到成交仅用时不到一个月时间。


03

规范→优化→完善,“三步走”

加强管理人履职监督保障


一是规范管理人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破产管理人工作指引,明确管理人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建立起覆盖各类破产案件的标准工作流程,为管理人履职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指导,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履职工作水平。优化管理人选任机制,规范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行为,充分发挥管理人考核正向激励作用,探索建立不当履职惩戒机制,切实增强管理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是优化管理人履职监督。在尊重破产管理人独立法律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听取破产案件中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债务人股东等对管理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对管理人工作的履职监督,尤其对大额债权审查、重要资产处置等关键节点进行重点关注,切实保障破产程序的公平公正。


在君吉公司破产清算审理过程中,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公司银行账户被某外地法院扣划38万余元。破产团队发现该情况后,第一时间督促破产管理人进行追回,及时与该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通过发函、依托法院执行事项委托系统进行联络等方式,要求该院对上述扣划行为予以纠正。在持续不懈努力下,最终该款项被成功执行回转并全额汇入管理人账户。


三是完善破产费用保障机制。为加快推进清理和盘活“僵尸企业”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率先建立破产经费保障机制,制发破产经费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则、案件援助额度、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利用保障基金形成资金池,用以支付无产可破案件中的破产费用及管理人报酬,确保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经费建立至今,已有9起案件成功申请破产经费保障,发放率达到100%,扫除了制约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增强管理人工作积极性、提高管理人工作效率提供切实、长效的资金保障。


04

资源整合府院联动,

“齐”助力通畅破产审判“最后一公里”


一是执破互融,财产处置无盲点。充分发挥执行的“强制性+信息化”优势,与破产的“保护+出清”功能相结合,切实加强执破协调联动,充分利用执行“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提高财产查控质量与效率。进一步完善执行程序中财产调查措施与破产程序中财务状况调查的无缝对接,全面运用执行局已经完成的财产查控结果、评估结论和处置结果,有效缩短破产案件办案周期。在执行案件办理中启动或完成财产处置变现工作,处置流程与结果与破产案件通畅衔接,变现后在破产程序中统一分配,实现执破机制互融互促,优势互补。


二是府院联动,破产审判聚合力。针对破产审判中涉及的不动产登记、破产企业税费缴纳、企业社保费用欠缴、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工商注销、职工维稳、“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等问题,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方法,通过完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构建起常态化、长效性沟通平台。畅通管理人财产调查和资产处置工作渠道,协助破产资产拍卖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对后续股权变更、项目审核、环境整治等多个问题进行调研并及时沟通解决。对重整、和解过程中企业信用记录修复、银行贷款获取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跟进,切实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全力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合法经营。


工作成效


“腾笼换鸟,破立合一”,嘉定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除各类要素流动壁垒,促进正向激励和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有效通过司法手段化解了企业债务纠纷,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自2018年7月破产审判团队成立至今,共审结破产案件41件,其中破产重整1件、破产和解5件,清理债务约9.5亿余元。以重整、和解方式帮助科鑫公司、君吉公司等五家困难企业重获新生,另有三十余家“僵尸企业”、落后产能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经验启示

破产审判作为市场配置的有效手段,既是一种合法的市场退出机制,也是一种有效的企业拯救机制。过去的五年,嘉定法院聚焦围绕大局、立足重点工作、保障区域发展、依法履职尽责的司法服务职能,全力探寻破产审判“最优解”,解好破产审判“加分题”,破产审判创新发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体现了人民法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智慧与担当。


接下来,嘉定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团队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养,当好“企业医生”,积极探索优化破产审判创新工作机制,为科学配置生产要素、净化优化市场环境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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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定区人民法院

编辑: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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