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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捐款,被老师拉上讲台拍照发到群中,这下子家长不能忍了!

2018-01-27 莐莐老师 教育百师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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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某民办小学里,某个班级的家长群炸锅了。

 

原因是有位学生家长身患重病,学校号召老师学生一起给这名家长捐款。这本是一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心捐款,但实际变成了赤裸裸的“逼捐”。

 

有位老师为了教育不捐款的学生,特意将这十名学生叫到讲台旁站着,并拍照发到了家长群。



细看这些孩子,有的低着头,两手背在后面,有的不敢直视下面的同学,其中还有几名是女生。不用任何语言,光看这个画面,就让人心疼这些孩子,他们像被扒光了衣服,在游街一样。可这些孩子并没有犯错啊~

 

有几位家长看到这样的照片,在群里对老师的做法提出异议,谁料又被老师深刻“教育”一番。

 


无奈之下,有些家长只能直接将捐款红包发到群里。钱虽然给了,但孩子受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这样的童年阴影,估计会伴随着他们一生。

 


孩子是没有经济能力的,让孩子捐款其实就是让他们的家长捐款。而对于家长来说,有些家庭确实困难,自己能力有限,实在无力再帮助别人。所以捐与不捐,并不是学生说了算,怎能将未捐款的板子打到学生身上?


涉世未深的中小学生,其对老师可能言听计从,当老师将未捐款学生照片发到班级群中时,既是对这些学生的否定,也是变相的批评乃至“羞辱”。老师用这种方式表面上在教育没有捐款的学生,实际上想打那些家长的脸。


毫无疑问,这个老师成功打了家长的脸,也成功的伤害了这些孩子幼小的心灵。因为没有捐款,就要被拉出来示众,这对孩子将来的认知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他们将来甚至会厌恶做善事。


2


这样的逼捐,其实百师君小时候也曾遭遇过。

 

小学五年级,隔壁班有位同学不幸患上白血病。学校响应全校师生为这个同学捐款,还特意弄了一个捐款大会。

 

在捐款大会前,老师千叮咛万嘱咐,每个人都要捐。我从父母那,软磨硬泡拿到10块钱,那是我一个月的早饭钱。但有些同学,为了从父母那拿到这笔捐款,可谓一哭二闹三上吊,好不容易得到那么一块两块。

 

过了父母那关,学校里还有一关等着我们。



虽说是自愿捐款,但学校让每个孩子拿着钱一个一个排着队往红色的捐款箱里放,而且边上有个老师在那报每个人的捐款数。遇到捐款一百以上,可以得到一张奖状。如果捐款低于十块,就会遭到全校师生的嘲笑。

 

当时的我,拿着这十块钱觉得重如千斤,一边心疼即将饿着的肚子,一边忍受着周围老师学生各种异样的眼神。

 

这种心情,即便是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仍记忆犹新。现在,虽然遇到要帮助的人,我都会伸出援手,但对于到底捐多少,我总是要纠结再纠结,生怕会出了差错。

 


有很多网友,也有这样类似的经历。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教育孩子从小积德行善,团结友爱,让孩子们感受人与人之间的温暖,感受人与人之间无私的关怀,这本来是一堂很好的思想品德教育课。但是,不该赤裸裸的逼捐,强人所难。捐款不分大小,善举不分先后,应本着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这是学校应该教给孩子行善举的基本准则。


3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逼捐成为一种流行。


2017年8月8日21时,九寨沟发生7.0级地震。

 

在地震发生后,就有网友喊话电影明星吴京:那么高的票房、那么高的利润,吴先生打算分多少钱给灾区?

 


当时《战狼2》票房大卖,成为国内有史以来票房最高的电影。于是,有些吃瓜网友,就把捐款的矛头指向吴京,逼他捐出一两个亿来表明自己的爱国心。

 

每逢天灾人祸,这种逼捐屡见不鲜。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对于一些,没有能力的困难的人,作为有能力的人,当然可以帮一把。这个帮也完全取决于个人自己,帮多帮少,怎么帮都应该由自己决定,而不该由旁人说三道四。

 

献爱心本来就是一件助人为乐的快乐事情,如果献爱心成为一种压力,成为一种攀比,那谁还会乐意去做这样的事情呢。对吴京那样用捐款多少去衡量他的爱国与否,用道德绑架的行为就更不应该了。

 

出发点再好,心再好,只要有了强迫的意思,这件事就会变了味。



这是湖北一家医院发布的捐款通知,如果你不捐,直接从工资里扣。


强制金额逼捐、扣工资式逼捐,搞得上班族们叫苦连天,无奈又心酸。


以道德的名义让他人捐款,听起来十分道貌岸然。但是,道德只宜律己不宜律人,我们无权要求他人高尚。而此事件中的医院,变相的施以各种通知规定,其做法更是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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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逼捐”事件曝光后,涉事老师也遭到了网友的“狂轰乱炸”。


对于该老师的行为,很多网民都觉得捐款乃个人意愿,而老师如此“流氓”行为,实在令人“作呕”!



比逼捐更为糟糕的是,逼孩子捐款。


教育孩子,对身边困难的人伸出援助之手,这本没有问题,所以学校组织这次捐款的初衷是好的,但小学生既没经济能力也不具独立捐款资格的特性,按照《慈善法》相关规定,学校并非慈善组织,并无开展公募活动的资质。很显然,这个老师的做法不仅错误,甚至可能触犯了慈善条例。


孩子不捐款,就曝光孩子,让孩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来自同学,来自家长的异样眼神,让孩子心理受到伤害,这种也是违法行为。根据《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有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为身处困境者捐款本来是值得点赞和学习的好事,在校园里开展此类活动,也能让学生感受到爱心的力量。但遗憾的是,近年来,各种各样的逼捐或索捐现象,让一些慈善募捐变了味,甚至会让一些深受其害者十分反感。


《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施行,其第32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同时,该法第101条又明确了法律责任,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


开展募捐活动,应该以募捐对象自愿为前提,可以宣传、劝导,但绝不能强迫或摊派,否则就失去了慈善的本来意义。

  百师君说 

“逼捐”现象背后体现出一种畸形的“道德绑架”逻辑。呼吁教师去捐款行善没问题,但直接组织面向小学生的定向募捐活动,于法未必妥当,小学生也不应受到此类非教学事务的干扰。善行,不能以非善的途径达成,这不是教人行善的最终目的。



▍来源:部分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

▍封图:一只猫

▍编辑:莐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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