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新动力何处寻?SFI最新课题聚焦科技金融创新
2016年4月15日,国务院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国发【2016】23号)。
这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方案》着力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一体部署、一同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企业主体、以人为本、开放合作的原则,突出改革重点,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方案》着眼当前和长远,提出了分阶段的改革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到2030年,着力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同时,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总体目标定位,部署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实施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四方面重点任务。
《方案》着眼突破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上海实际,从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实施激发市场创新动力的收益分配制度、健全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建立积极灵活的创新人才发展制度、推动形成跨境融合的开放合作新局面等六个方面,对改革重点进行了系统安排和部署。
《方案》基于上海现有基础和条件,提出了近期拟开展先行先试的10个改革主攻方向,主要包括研究探索鼓励创新创业的普惠税制、探索开展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改革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市场制度、落实和探索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探索发展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开展海外人才永久居留便利服务等试点、简化外商投资管理、改革药品注册和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国家科学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等。同时,细化提出了20项具体改革试点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加快实施,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形成一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可以看出,创新和金融是经济增长的两个重要驱动力,而科技与金融的协同互动是决定长期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当前,技术产业不断创新,经济结构不断变化,因此应当高度重视科技金融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性。而制度创新又是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互动的动力和结果,国家法律和关键制度的变迁,对科技金融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作为非官方、非营利的专业智库,一直致力于新金融领域的政策研究。
早在2015年,SFI就立项两项课题《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的创新与监管》和《经济发展中的科技金融创新》,课题就科技金融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以及如何推动科技金融创新所需要的制度环境进行了前瞻性、预见性的研究。
去年11月6日,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联合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在上海举行了内部课题评审会暨SFI闭门研讨会,会议主题为“商业银行权益性投资”。
近日,研究院立项的内部课题《经济发展中的科技金融创新》报告已经完成初稿,4月16日下午,研究院特组织SFI内部课题评审会暨闭门研讨会,会议主题为“科技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动力”。
会上,SFI学术委员、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局长廖岷就课题报告发表了“经济发展中的科技金融创新”的主题演讲。随后,SFI学术顾问、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CF40高级研究员谢平,SFI特邀嘉宾、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二局局长尹艳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赵昌文分别对课题报告进行了评审。
想了解课题报告的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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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中的科技金融创新》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课题研究报告
课题负责人:
廖 岷 SFI学术委员、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局长
报告节选
前 言
早在1980年代,我国政策文件中就出现了科技信贷、科技开发贷款、科技银行等业务和术语。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已经提出设立创业投资、开办科技贷款,同时,“科技金融”作为“科技和金融”的缩写开始出现,产生的时间与美国硅谷银行差不多,但是,目前国家创新体系中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发达程度以及科技与金融的耦合程度,中美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
我国学者赵昌文在2009年首创“科技金融”的完整定义,它所蕴含的意义正是要从国家创新体系全面地规定科技与金融之间的关系,包括从宏观到微观的系列机制。
国际上,专门针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风险投资、实物期权、公司金融等微观金融理论蓬勃发展,国家创新体系、创新经济学和技术经济等学术领域内也有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研究,但是,宏观经济学中并没有科技金融的概念和定义。
我们认为,科技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不能仅局限于研究个体企业在生命周期中的微观融资活动,国家创新战略的提出、实施和目标的达成也要求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视角来研究科技金融,在技术产业不断创新和经济结构不断变化的发展过程中,应当重视从国家战略层面整体安排科技金融有关法律和制度。
本文回顾了宏观经济学的发展历史,分别从创新和金融两个维度论述对经济增长主要动力的理论解释,指出科技与金融的协同互动是决定长期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从宏观经济理论演变历史来看,为了解释“卡尔多事实”关于经济增长的国别差异和长期增长现象,不至于因为规模收益递减规律而堕入“增长的陷阱”,增长理论重点从投资转向创新、研发和全要素生产率(TFP),长期增长的动力来自于创新引起的外部性。但在恢复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时,对熊彼特关于发展“双轮”的另一轮——金融的重视程度是不够的。金融在增长理论中的地位就如同时间在经典物理学中的地位,直觉上认为它很重要,但在理论中却长期“隐形”。
1993年,King 和 Levine用多个指标衡量并扩展了金融的功能,利用80 个国家的时间序列数据,通过计量模型发现,金融中介的规模和功能的发展不仅促进资本形成, 而且刺激了资本的使用效率,从而影响长期经济增长,从实证上证明了熊彼特认为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理论可能是对的(Schumpeter Might Be Right)。但是,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大量研究,对金融与科技创新相互作用的机理解释得还很不够。熊彼特认为金融的本质就是为创新服务,信用提供了新组合为获取生产手段而需要的购买力,信用创造推动了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2007年,卡萝塔·佩蕾丝开创性地解释了金融资本与技术革命之间的互动关系,她在《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一书中系统地发展了熊彼特关于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创新理论,对技术扩散过程中的金融创新做出了原创性的贡献,她用“技术—经济范式”框架研究技术、金融与社会制度的多重交互作用,金融部门与产业部门在不同阶段呈现出共生、攫取等关系,并用事件序列证明这种交互关系共同作用于经济结构性调整和经济周期。
我们认为,在经济发展视角下,创新与金融作为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分别得到了承认,但是它们之间的交互关系还没有被充分地揭示和重视,这正是本文的重点之一。我们进一步指出,从长期来看,增长的动力来自于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从而将研究重点放在科技金融的创新,相对于普适性的金融工具、组织和制度,我们更强调科技创新专属的金融服务和因科技创新而变的金融创新。
在研究方法上,我们认为创新意味着结构发生变化,要通过产业变迁来实现经济追赶甚至超越(比如我国的“十三五规划”和改革开放战略),就应当重点研究宏观经济结构的动态规律,而不是渐进的、边际上的效率改进。分工形成产业异质性,是结构分析的基础,并且制度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制度创新是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互动的条件和结果。
因此,我们选择把金融与工业(Industry)两部门关系作为研究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动力的现代经济发展规律的起点,主张科技金融是在金融与工业分工的基础上,由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的交互关系而共同作用于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的行为活动和制度。
当前美国、德国、日本等经济强国纷纷提出“再工业化”、“工业4.0”、“智能制造”等战略,中国政府制订了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中国制造2025”,这些国家战略无不显示了对先进制造业的重视,再加上金融的功能,使我们有理由认为,金融创新与技术创新之间的互动关系是工业化之后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这种动力的宏观表现就是工业与金融两部门之间的关系,而这两部门结构也就成为工业化之后经济发展研究的基础。
2016年2月19日,美国商务部部长、总统行政办公室、国家科学与技术委员会、先进制造国家项目办公室向国会联合提交了首份国家制造创新网络年度报告和战略计划;我国八部委在2016年2月联合颁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可说是这一理论研究恰逢其时。
在研究对象方面,应当肯定科技金融并不等同于小微企业融资。对科技创新的主体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有各种争论,比如,熊彼特认为垄断利润是创新的激励,大企业有创新优势,德国、韩国也确实表现出大企业集群的创新优势,同时,有更多的证据表明世界各国的小企业是吸收技术创新的主力,比如,2016年1月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发布研究报告,对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科技创新趋势作出分析,认为最大变化就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加速崛起,正在颠覆世界,而一些传统大公司将衰落。为了研究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我们把关注点更多地放在初创期科技企业等小微企业与金融创新的关系上,并且我们所指科技金融并非是金融机构应用信息技术提高营运效率的概念,也就是说,关注的不是技术本身,而是经济现象。
在经济发展的视角下,科技创新的外部性以及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互动关系作为一条主线,贯彻全文,用制度分析和结构分析方法,研究科技金融四个子系统(科技立法与政策性金融、创投行业与资本市场、商业银行、科技保险)中主要国家的法律和关键制度的变迁、创新历程,验证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互动关系,相应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在每个子系统,我们都追踪了法律和关键制度首次出现的时代背景,展示制度演进的动力和结果,尤其重视对制度细节的分析,这些细节对我国优化相关法律制度很有借鉴意义,从中也可以看出,金融即支持了科技创新,它本身的组织形式、业务模式、风险管理等也因科技创新而变,体现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而不仅仅是单向的“金融支持科技”的意义。
但是,我们的研究是初步的,尤其受统计数据的约束,在测算和计量方面有很大的不足,而且金融创新的计量在全世界都是个难题,佩蕾丝等都指出传统的总量分析法产生的数据不足以支持结构分析。我们虽然提出以工业与金融的分工互动为基础开展经济发展的研究,这还只是一个设想和建议。本文仍采事件研究与制度演进的方法,没有大量地应用宏观经济学的工具,研究的系统性还有待提高。可以说,在“规律—事件”两分法中,本文偏向“事件”这一端,事件的关联性还不能上升到规律的层面。所有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逐步解决,请各方面的专家不吝指点。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经济增长理论中的技术创新
第三节 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关系
第四节 经济发展研究的新起点:工业与金融的分工互动
第五节 科技金融概念的提出
第二章 国家科技立法和政策性科技金融的创新
第一节 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制度创新
第二节 主要国家的科技立法
第三节 我国科技创新法制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第四节 政策性科技金融的创新
第三章 风险投资行业和资本市场的创新
第一节 风险投资的起源
第二节 风险投资行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第三节 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第四节 互联网环境下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的创新
第四章 科技金融中商业银行的组织和机制创新
第一节 科技银行的组织创新
第二节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制度创新
第三节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理论创新
第四节 银行信贷与科技型企业关系的实证分析
第五节 我国商业银行科技金融业务创新和专业化组织改造
第五章 科技金融中保险工具的创新
第一节 科技保险相关概念
第二节 科技保险的国际经验借鉴
第三节 我国科技保险的发展和现状
第四节 推进我国科技保险发展的建议
报告全文请联系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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