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杠杆不是你想加 想加就能加
◎文丨彭文生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中信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
张文朗 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宏观分析师
声明:本文节选自作者向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提供的交流文章《消费再“发现”》,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CF40立场。
如何平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管理,如何促进有序的去杠杆,如何遏制房地产泡沫和民间投资下滑等结构恶化的倾向?从宏观政策看,要应对这些挑战,是继续刺激投资,还是促进消费?一个颇为流行的观点是提升家庭杠杆既能促进消费、稳增长,又不增加金融风险,甚至是降低企业高杠杆的一个转移手段。果真如此?我们的观点是,化解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消费是关键和抓手,而促进消费需要结构性改革,而不是金融加杠杆。
首先,促进消费更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因为消费具有很强的竞争性,能够对生产者形成丰富的创新激励,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其次,人口结构变化等深层次因素决定投资需求下滑是大势所趋,强行刺激只能是事倍功半。年轻劳动力减少,意味着所需配置的生产工具和机器设备也将随之减少,要素禀赋的变化意味着资本回报率下降,投资增速放缓不可避免。
图1 “十三五”期间劳动年龄人口下降
图2 投资边际报酬下降
此外,通过宽信贷来刺激投资,意味着强化金融周期的顺周期性,导致金融风险上升。
不加区分地鼓励家庭加杠杆,更多的将是推升中低收入家庭的杠杆率,增加金融风险,2003年韩国的信用卡危机即是一例。国际经验显示,居民加杠杆的主要投向是房地产,在泡沫的后期,杠杆往往加在低收入阶层。同时,地产价格上升加剧财富分化,尤其是中国城乡二元分化的背景下,更加抑制消费。
图3 2004年美国收入最低的20%家庭的杠杆率远远高于高收入家庭
增值税具有较强的累退性质,降低增值税税率,尤其是对基本生活用品实行低税率,对奢侈性消费品实行高税率,将有助于提高中低收入者实际收入,促进消费。建议以家庭为单位推进所得税改革,扣减家庭的“一小一老”负担后征收个税。鉴于住房分配不均已经成为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应尽快推广房产税。此外,我国社保费用具有较强的税收性质,适当降低社保缴费比例有利于提升中低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
“一小”就是要让家庭多生孩子、促进生育率回升。应该全面放开生育限制,并采取促进家庭生育意愿的配套措施,包括提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所谓“一老”问题,就是在预期寿命已经大幅提高的背景下,推迟老年人的退休年龄。人口结构的调整有助于降低当前的储蓄意愿、促进消费,长期来讲增加劳动力供应,提升未来的潜在增长率。
汇率政策天然具有结构性影响,当前来讲,增强汇率弹性,阶段性的有序贬值有助于抑制贫富分化、提高总体消费倾向。以富裕家庭为重点,降低流动性约束,推动家庭部门结构性加杠杆有助于将“窖藏”在房子上的财富转化为现金流,提高消费能力。降低准入限制,促进服务业发展可以提升有效供给,满足消费升级的需求。改进监管体系,推动共享经济发展,降低服务消费的价格,改革高速公路收费及物流企业征税制度,降低物流成本,都既有利于消费增长又促进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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