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春:中国并不存在实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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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要点
☞ 采取赤字货币化有很多严格的条件,是在经济危机、金融危机以及疫情超级冲击下采取的极端救助工具,一般需要以下几个因素作为其前提:
一是货币政策处于流动性偏好陷阱之中,难以通过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来达到救助目的,必须通过财政政策的扩张来推进各种救助举措。
二是财政政策扩张的空间已经没有,必须采取大规模的赤字政策,并且政府赤字扩展难以通过常态化的市场销售来完成。这时中央银行直接进行国债一级市场购买,帮助进行赤字货币化。
三是市场利率已经很低(通常为零),国家通过财政债务融资与央行进行货币发行融资的成本负担基本相当,利用央行发行现金的负债替代财政赤字负债具有等价功能。
四是必须修订各种包括《中央银行法》在内的法律或启动各种例外条款,允许政府突破赤字上限并允许央行直接进入一级国债市场购买国债。
☞ 中国经济在疫情受到冲击后出现停摆现象,要全面启动中国经济,对冲外部经济体和供应链断裂所带来的冲击,需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因此这对财政的空间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但是目前来看,疫情冲击下的经济复苏需求对财政空间提出挑战的压力并没有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超越其极限,并不存在实施赤字货币化的各种前提条件。
一是中国财政空间依然很大,中国从政府债务率和一般预算赤字空间都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之下,不到60%的债务债务率和不到3%的年度一般预算赤字率使我们在当前疫情救助有足够的财政空间。
二是中国货币政策工具没有失灵,其效果依然很好,同时中国也没有像欧美发达国家出现强劲的流动性偏好陷阱,货币政策的空间依然很大。
三是中国政府债务发行的市场空间依然很大,国债发行并不存在需求缺失的情况,大量商业银行和居民持有大量现金需要购买国债这种安全性资产,因此,国债发行并不需要央行直接进入一级市场进行购买。
四是要采取赤字融资必须修改或暂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五是必须深刻认识到赤字融资对经济治理体系和市场运行体系带来的额外冲击。允许赤字货币化就允许政府行为无纪律化,就会导致政府行为的失范,导致并意味着政府能力的崩溃和治理体系能力的崩溃。
☞ 中国一定要跳出“谈刺激色变”的心理陷阱。如果经济下滑得很厉害,需要刺激,那就一定要刺激。中国必须要根据不同的冲击特性来安排相应的政策,选择相应的政策工具和把握一定的政策力度。目前是经济发展的窗口期,我们必须要尽快提出6.5万亿的刺激方案,深入设计刺激方案。
——刘元春 CF40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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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刘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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