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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上限“倍数”改“基点”,意在降成本

CF40综合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2021-07-12
6月21日,银行存款利率报价方式迎来重大变化。根据近日召开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由过去的“基准利率×倍数”调整为“基准利率+基点”。
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同时,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不一定会有大的变化。目前,各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定价总体平稳,有关调整正有序推进。
图/网络
存款利率报价方式为何改革?市场人士分析,原因有三:其一,这是利率市场化大势所趋,有利于银行精细化调整。其二,有利于进一步破除存款利率刚性。其三,商业银行净息差收窄的压力已经阻碍了贷款利率的进一步下行,在负债端,缓和银行的成本压力,有利于进一步让利实体。
“跟之前的存款利率上限相比,此次调整后除部分银行机构短期存款利率上限略有提高外,主要银行各类期限存款利率上限均较此前有所下降。”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这将有效遏制银行存款成本上升势头,有助于缓解银行净息差收窄压力。
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消息,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自主定价的自由度和精准度,促进行业有序竞争,推动存款利率定价市场化。
新方案实施后,金融机构无需大幅调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也较小,总体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影响都不大。同时,新方案消除了杠杆效应,长短期存款利率之间的利差将有所缩窄,有利于引导银行存款回归合理的期限结构。
此外,新方案同步调整了中小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二者之间仍存在合理利差,有利于维持目前相对均衡的市场竞争环境。
2019年8月,贷款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基点”,贷款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但存款利率改革始终慢一步。今日(6月21日)公布的LPR报价与上月一致,1年期品种报3.85%, 5年期以上品种报4.65%,两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已经连续14个月保持不变。市场人士认为,银行负债端成本是制约银行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闸门”。
为鼓励银行向实体经济让利,2020年以来,一系列政策均在引导缓解银行负债端的成本压力,银保监会推出多个文件,要求遏制不合规的高息揽储行为,引导银行下架智慧存款、压降结构性存款等在内的高成本负债。
目前,央行对存款端利率的改革仍然保持较稳健的节奏。光大证券分析师王一峰认为,存款利率报价方式的调整更多属于机制的理顺,属于“小步慢走”的渐进式改革方式会对部分负债业务定价形成影响,但主要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大体稳定。认为,政策调整模式属于“短端稳、长端降”,其中,定制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等主动型、高成本定期负债的定价水平相对偏高,改革后利率水平将出现下降。
根据媒体报道,存款利率上限调整首日,已经有部分银行调整了存款产品利率,如一些国有大行大额存单利率“一浮到顶”,而一些银行存款利率则有所下降。6月21日,中国银行公告发售2021年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起点金额20万元。该行大额存单利率已经有所浮动,6个月期、1年期、2年期、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均较基准利率上浮60bp。
此外,深圳多家银行也下调了部分存款产品的利率;一些中小银行也有调整,比如华中地区一家农商行人民币存款利率调整中,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零存整取、通知存款利率不变,定期整存整取二年、三年分别下降约0.20个百分点、0.49个百分点。还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将20万元起的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从3.85%下调到3.45%;30万元起的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由此前的3.90%下调至3.55%。


责编: 鲁西 视觉:李盼
监制卜海森 李俊虎

本文来源:金融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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