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共同富裕要实现人的共同发展,缩小群体性消费差距是重中之重
☞ 共同富裕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社会要保障所有的人获得基本能力。群体性消费差距的缩小应当是重中之重。
☞ 税收的作用不能否定,当前仍有发挥调节作用的空间,但不能当做重点,不能把税收作用估计过高。
☞ 完善公共政策体系的同时,需要在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上全面推进改革,比如着力改革城乡二元分治等制度。
——刘尚希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俯瞰广东惠州老城区的夜市。 图源/摄图网
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如何全面理解共同富裕?怎么答好促进共同富裕这道难题?近日,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就此问题接受澎湃新闻专访。
“历史告诉我们,均贫富并不能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发展,甚至可能使发展陷入停滞不前的境地。”刘尚希表示,要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实现人的共同发展,人的能力的共同提高。
他强调,共同富裕首先要富裕起来,虽然中国的经济成就令世界瞩目,但是目前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均GDP才刚超过1万美元。而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人均GDP都在中国的3倍以上,美国人均GDP更是达到了6万美元。
刘尚希提醒,如果共同富裕主要通过税收去实现,那就是将财富进行再分配;若过于倚重再分配,则很可能导致税负加重,发展的动力就会变弱。
共同富裕的充分条件是要
Q:应该如何理解共同富裕的内涵?共同富裕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有何关系?
有人跳过消费这个环节,直接从收入和财富来谈共同富裕的问题,这是从分配结果上来讨论共同富裕,但是实现共同富裕,从动态循环的角度来看,需要找到分配的起点在哪里。
消费是人的生产再生产过程,是人的发展过程,是人力资本积累的过程,是人的能力提升的过程,是为经济提供目的和创造条件的过程。消费包括私人消费和公共消费,二者应当合力满足每一个人的基本消费,以此保障每一个人获得基本能力,促进起点和机会的公平。
如果仅仅是从结果上把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甚至把财富的差距也缩小,但能力的差距没有缩小的话,进入下一个经济循环的时候,这种差距又会再现出来。因此能力的改变与提高是最重要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要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实现人的共同发展,人的能力的共同提高;若仅仅在物质层面做文章,得到的只会是短期效应,长期看,贫富差距反而会不断扩大。历史告诉我们,均贫富并不能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发展,甚至可能使发展陷入停滞不前的境地。
共同富裕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社会要保障所有的人获得基本能力。收入不能替代能力,收入差距缩小了也不等于能力差距就缩小了。能力来自于社会消费过程。消费的可获得性涉及到收入,但消费的可及性与收入无关,如教育、健康等消费,不是有钱就能解决的问题。因此,群体性消费差距的缩小才应当是重中之重,如从户籍来看,占到人口55%的农民群体的消费水平明显偏低,在公共服务消费方面更是突出。
如何通过公共消费来弥补私人消费在可获得性、可及性方面的短板,促进私人消费,并与私人消费形成合力,以及如何既扩大短期的内需,又提升人的能力,改变社会预期,至关重要。鉴于消费事关人力资本的形成和人的发展,这方面的支出越来越被当做“人力投资”看待,甚至比物质投资更重要,而不是按照传统理论,消费被当做物质财富的消耗而尽量节俭。
Q:此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提出过,印度没有实现像中国这么高速的发展,没有取得像中国一样的发展成果,就是因为在“人的发展”上中国做得要比印度好很多,诸如国民的教育(识字率)和健康等。您所指的“人的发展”是不是就指的是基本的营养、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
刘尚希:对,教育、医疗这些都是围绕“人”来做文章,为了人的发展,为了人的能力的提升,而不是说为了享受。当然追求“美好生活”是一方面,但是必须以所有人的能力的提升为目标,这就是一个发展的概念。
若是都从“物”的角度去思考就想歪了,有的人一提到共同富裕想到的就是平均主义。理解共同富裕的概念,当然离不开物质生活条件,但是更重要的是要从人的方面去考虑。
其实,“共同富裕”这个概念本身就包含了公平与效率,“共同”是指公平,大家都有份;“富裕”就是指经济效率,没有效率,就无富裕可言。能把二者融合在一起的,就是人的能力。只具备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那只能是低效率、低收入;若是具备创造性劳动的能力,如创造发明的能力,那自然就会带来高效率、高收入。若社会成员能力普遍提升,消除了群体性的能力鸿沟,人人有向上流动的机会,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也就自然融合了,所谓公平与效率的钟摆现象或跷跷板效应也就不存在了,至少是大大弱化。能力代表着自由,能力的缺失是自由的缺失。
(编者注:阿玛蒂亚·森对发展经济学的贡献建立在能力概念上:每个社会都应致力于衡量其公民的具体能力。社会发展应反映在它对推进人民享有自由所做的努力,而非仅反映在推进经济活动上。)
共同富裕首先要富裕起来
Q:税收政策调整会不会成为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主要手段?
社会的再分配预期需要淡化,人人参与、人人努力、人人共享的初次分配预期需要强化,政府要在这方面去创造条件。税收的作用并不在于限高,而是在于通过税收来筹集收入,扩大提供公共服务消费的能力,解决低保救济、教育和医疗等涉及到民生和人的能力提升的问题。当前面临的问题是,要扩大税基,公平征税,严格征管。按照量能负担原则,高收入多缴税、低收入少缴税,只能满足基本生活的不缴税。
要促进人的能力的共同提升,也就是人力资本的积累,那么,就需要提供优质的均等的公共服务。财政的着力点,应该要放在促进人的发展上,而不仅仅是放在收入侧,通过税收去调节收入和财产的差距。当然,税收的作用不能否定,当前仍有发挥调节作用的空间,但不能当做重点,不能把税收作用估计过高。
我们的人均GDP毕竟才1万美元,与发达国家差距还较大。应该始终不要忘记,我们还是一个人口多的发展中国家,而且现在发展的速度已经有所下降。我们在追求高质量发展,也不等于说不要速度,没有一定的速度我们就停在这儿了。从国际竞争来看,中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之间的相对发展速度仍是十分重要的。
共同富裕首先要富裕起来,不然的话就是共同受穷了。虽然现在的日子比过去要好得多,但我国的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不进则退,日子往回退在国际上有先例。因此,还是要从怎么做大蛋糕这方面去做文章,怎么能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结合起来,不能对立起来看问题。我觉得结合点就在能力上,在人的发展上。从人本逻辑来看,效率与公平本来就不是对立的。把二者对立起来,是我们观察问题的参照系选错了。
应该对城乡二元分治等
Q:有的学者提出,建设福利国家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
如果说我们强调福利,不强调人的能力的提升,不强调人的发展,可能就会先落入到一个福利陷阱中去。这是很危险的。因为福利不一定能转化成能力,不等于说,福利国家就等同于是一个每个人都能有机会发展的国家,那是两码事。
人的能力的发展需要有向上流动的机会,换言之,向上流动的机会与人的能力是相关联的。否则,能力的贫穷若在家庭里代际传递下去,这个家庭就没有翻身的机会了。即便有福利,对这样的家庭来说又有何意义?一代又一代吃低保,哪怕是吃得很好,也未必是一个家庭的愿景。
Q:您如何考量共同富裕与中国城乡差距的关系?
基本的公共服务对人的能力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农民工子弟在城市里很难接受到良好的教育,长大后能力跟城市里的孩子相比,差距很难缩小。这样的问题是体制和机制造成的。这种群体性的能力鸿沟也正是需要我们去改革的。在这次中央财经委会议上就讲到了,要给更多人创造致富的机会,要为所有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我们的政策目标应该着力于缩小能力的差距,国民基本能力普遍提升,起点公平、机会公平也就有了基础。因此,完善公共政策体系的同时,需要在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上全面推进改革,比如城乡二元分治这样妨碍国民能力共同提升的制度。
监制:卜海森 李俊虎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蒋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