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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推进田寮湖区域生态环境修复整治工作

2016-10-18 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

一、田寮湖概况

田寮湖位于红海湾开发区遮浪街道田寮村附近,原为天然的咸水潟湖,湖面面积约1.4平方公里,水深约2-3米,水清沙细,自然环境十分优美。上世纪八十年代,田寮湖被小部分群众用于养殖,人为切割成一个一个的养殖池。据调查统计,现田寮湖周边养殖共35户48个池,其中高位养殖池5个,鱼虾混养池43个,总面积1009.63亩,673120.20平方米,其中有39个池建于上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占81%。多年来,这些养殖户均没有办理有关合法的养殖手续,养殖池无序推进扩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海,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周边群众意见极大,对田寮湖生态环境修复整治的要求强烈。

二、田寮湖区域生态修复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确定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省、市将生态环境建设、修复和综合治理列为工作重点,为我区强势推进修复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的政策依据。特别是近年来,我区将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打造,旅游环境日趋向好,群众对美好生态的期望越来越强烈。因此,推进田寮湖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又是一件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民心工程,必须举全区之力,全面推进。

三、工作措施

今年来,我区依法依规推进田寮湖区域生态环境修复整治工作,着手对田寮湖周边养殖池进行清理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宣传,营造群众支持的社会氛围

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遮浪街道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了7个工作小组,由班子成员任各组组长,并将35户养殖户分配至7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于2016年2月底开始,配合区国土、质监等进行测量登记。同时,各工作组对每一户养殖户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讲法律,讲政策,力促转变他们的思想。并利用宣传牌、电视、通告、通知、标语、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环保知识、政策法规,让群众全面了解田寮湖生态修复的重大意义。我们还积极发动群众、乡贤共同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营造遮浪各界关心支持田寮湖生态环境修复整治的浓烈氛围,力促养殖户主动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在清理整治工作过程中,区管委会还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派出区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与遮浪籍干部或在遮浪街道工作过的领导干部组成四个工作小组,多次上门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二)以人为本,稳妥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在清理整治过程中,我们坚持尊重历史、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的理念,采取科学措施推进工作。一是提前预告。2016年1月29日,区管委会发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遮浪田寮湖区域生态环境修复整治的通告》,2016年2月15日,遮浪街道办事处、区国土资源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住建与环保规划局、区农林水务局联合向养殖户下发了办理登记的通知,均已明确告知近期要进行养殖池清理工作,要求各养殖户停止继续投放种苗、抢建扩建行为,避免经济损失。二是适度补偿。考虑到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投入一定的资金,为最大程度照顾养殖户的利益,我们科学制订补偿标准,分别对不同类别的养殖池养殖水面面积和特殊构件进行适度的补偿。三是公平公正。在清理整治过程中,由遮浪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国土资源局、住建与环保规划局、财政局、海洋渔业局、农林水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养殖池面积和特殊构件核查工作小组,逐户逐池逐项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严格对照补偿标准确定补偿金额。通过细致、人性化的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已有13户养殖户签订同意补偿协议,面积约226162.9平方米,占总面积约35%。

(三)依法依规,强制推进修复整治工作。

尽管我们多次上门跟养殖户讲法律、讲政策,在补偿标准上也尽量照顾养殖户的实际利益,但由于部分养殖户的预期补偿标准过高,至现不签订补偿协议,致使田寮湖生态修复整治工作推进缓慢。因此,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将对不签订补偿协议的养殖池及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平整。2016年9月21日遮浪街道办事处、区国土资源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住建与环保规划局、区农林水务局联合向各养殖户下发了自行拆迁通知。2016年10月9日遮浪供电所向23户未签订补偿协议、非法占湖占地、违法搭建、无证养殖的养殖户下发了停电预告,并于2016年10月14日下午至15日中午实施了停电措施。2016年10月16日,遮浪街道办事处、区国土资源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住建与环保规划局、区农林水务局联合向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养殖户下发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下来将依法依规对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养殖池及设施进行拆除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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