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最新格式(公安机关)
公法制〔2020〕1009号关于修改和补充部分刑事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了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公安部对《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中的部分法律文书式样进行修改和补充,其中,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扣押清单》《查封/解除查封清单》7个法律文书式样进行了修改,补充了《准许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市县决定书》《准予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决定书》《不准予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决定书》3个法律文书式样(见附件)。
***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公( )诉字〔 〕 号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等),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暂住地),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并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时间、种类及执行场所)。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
辩护律师×××......[如有辩护律师,写明其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名称,律师执业证编号。]
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一案,由×××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具体为单位或者公民举报、控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工作中发现等)。简要写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如接受案件、立案的时间。具体写明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最后写明犯罪嫌疑人×××涉嫌×××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详细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进行叙述。)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别列举;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述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分列相关证据,并说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犯罪嫌疑人×××......(具体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和解等影响量刑的从重、从轻、减轻等犯罪情节)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简要写明相关情况。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 定,涉嫌×××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以及履行情况,同时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如果认为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可以在起诉意见书中建议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此致
×××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附:1、本案卷宗 卷 页。 2、随案移交物品 件。
***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 )提捕字〔 〕 号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等),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暂住地),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并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时间、种类及执行场所)。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
辩护律师×××......[如有辩护律师,写明其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名称,律师执业证编号。]
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一案,由×××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具体为单位或者公民举报、控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本局其他部门移交以及工作中发现等)。简要写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如接受案件、立案的时间。具体写明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经依法侦查查明:......(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详细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并说明应当逮捕理由。)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别列举;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述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分列相关证据,并说明证据与犯罪事实的关系。)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简要写明相关情况。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 定,涉嫌×××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现有(证明其犯罪事实的证据、其他证据)等证据证明,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具体说明其可能具有的社会危险性)或者 (......涉嫌×××罪,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附:本案卷宗 卷 页。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自接受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如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委托辩护人的要求;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依法同辩护律师会见和通信。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也没有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5、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6、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于采取强制措施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接受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9、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如果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笔录。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可以请求自行书写供述。
10、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有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权利。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讯问时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11、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
12、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13、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14、公安机关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经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捺指印。
15、知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情况。
以上内容,我已看过/已向我宣读。(犯罪嫌疑人本人书写) 犯罪嫌疑人不能书写,以上内容已向其告知。(办案民警注明)
犯罪嫌疑人: 办案民警:
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交犯罪嫌疑人,并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记明,同时将本告知书复印一份附卷。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5、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6、未满 18 周岁的被害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7、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核。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9、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10、知道案件情况的有作证的义务。
11、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我已看过/已向我宣读。(被害人本人书写) 被害人不能书写,以上内容已向其告知。(办案民警注明)
被 害 人: 办案民警:
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时交被害人,并在第一次询问笔录中记明情况,同时将本告知书复印一份附卷。
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5、未满 18 周岁的证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知道案件情况的有作证的义务。
7、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我已看过/已向我宣读。(证人本人书写) 证人不能书写,以上内容已向其告知。(办案民警注明)
证 人: 办案民警:
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时交证人,并在第一次询问笔录中记明情况,同时将本告知书复印一份附卷。
* * *公安局扣押清单法律文书号:
* * *公安局查封/解除查封清单法律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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