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人,2020年度居民医保即将开始扣费,记得存钱了
街坊们请注意!高明区已于11月14日结束2020年居民医保申报。根据安排,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费用,即下周开始各区将会陆续进入扣费阶段。明仔提醒各位,请及时存足金额在缴费银行账户以备扣缴,扣费失败将不能享受2020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哦~
2020年度缴费标准
①本市户籍居民、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大中专院校普通学生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
②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负担,个人无需缴费;
③不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个人缴费标准1879元/人。
高明区:扣费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25日,请参保人及时存入足够金额进行扣费。
禅城区、三水区: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请于2019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
南海区、顺德区:扣费时间2019年11月底至12月,请于2019年11月底前存足金额以备扣缴;
注: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保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那如果街坊错过了医保申报时间,
之后还能参保吗?
接下来,带你了解一下中途参保!
以下人员可在保险年度中途参加基本医保:新生儿、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
中途参保的,保费按本年度全年标准一次性缴纳。
中途参保人员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新生儿、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符合参保条件之日的界定标准:
①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为办理停保的次月1日,或领取期限届满的次月1日;
②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为《居民户口簿》记录的户籍迁入之日;
③刑满释放人员为《释放通知书》的释放之日;
④退役士兵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的发证之日;
⑤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为转学就读之日;
⑥新生儿为出生之日。
❶ 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成功缴费的,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❷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加基本医保的,缴费达账后,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除外),按规定由统筹基金予以报销。
如果街坊对政策有任何疑问,
请致电0757-12345咨询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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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喜讯!刚刚,这项属于40多万高明人的全国荣誉领回来了
编辑|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资料|佛山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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