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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15,你又多了一件“法宝”

2017-03-15 信息时报


昨天我们做的一条新闻内:


60岁老人攒了一辈子的10万元泡汤,他留下遗书:我再也不会上当了!


有一个单选投票题:


你认为?

A 这些骗子必须严惩!太可恶了!

B 骗子抓不完的,我们必须加强老年人的防骗宣传。

C ......我连怎么举报都不知道。


60%的人选择了严惩骗子,29%的人认为应该加强老年人的防骗宣传,但也有10%的街坊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举报渠道。


更有网友问:



看完后小编眼睛精光一闪,

没有问题!

今天我就给你们总结一个全新的举报方式!


↓↓↓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今天(3月15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点击跳转网站)正式上线。


重点(敲黑板):

网址是“www.12315.cn”,

手机APP名为“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微信公众号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微信小程序名为“12315”。


平台

全天候受理投诉举报



消费者在平台上登录注册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及微信多种途径24小时便捷地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在平台的支持下高效处理消费者诉求,实现消费者诉求网上处理流程透明化。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的要求,工商总局启动了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一期工程将于今年“3·15”期间上线运行。二期工程拟于2017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届时将进一步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收、网上调解、网上跟踪督办,推动跨区域、跨境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



平台

有“12315”微信小程序?



什么是“12315”微信小程序?


找到它:微信客户端最上方搜索窗口搜索“12315”,点击“搜一搜”即可访问“12315”小程序。



使用它:可投诉、举报和查询相关维权知识。


“我要投诉”:对日常生活消费或服务中与商家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事件进行投诉;


“我要举报”:对商家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进行举报。



投诉或举报成功后,就会生成案件编号,可以通过12315小程序的个人中心随时查看投诉举报反馈进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

延伸阅读



今起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有新规定

这七类商品不能任性退!


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拆封商品能否无理由退货?

赠品是否应该一并退回?

退货运费由谁承担?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新规定,

今年3月15日起施行!


我们一起来看看答案。



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上表示,网购问题是社会关心的问题。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切法律法规都适合于网络交易,我们专门制定了网络购物的退货办法、互联网广告监管办法,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适用于网商。我们还专门制定更加细化、更加具体的网上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


张茅提到:《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将在今年的“3·15”的时候正式出台,比如开封以后对质量引起变化的这些产品,要严格执行。



看准了:这七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在实践中,一些经营者会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进行扩大解释,一定程度上架空了无理由退货制度,往往导致消费争议发生。


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拆封商品能否无理由退货……根据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释疑:如何理解“鲜活易腐的商品”?


就是指在运输、储藏中需要采用制冷、加温、保温、加冰等特殊措施,防止出现腐烂、变质、生理病害等问题的商品。比如虾、蟹、鲜鱼类、肉类、花卉、水果、蔬菜类、植物、树苗、乳制品、冰冻食品、药品等。



同时,办法还列举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释疑:“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


商品本身与包装外部空气或人体接触后,容易变质或者沾染病菌,对其他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威胁的商品。


比如贴身衣服包括内衣裤、泳衣、袜子、打底裤等个人卫生产品的包装;如食品保健品,包括婴幼儿食品、零食、冲饮、酒类、粮油米面、干货、调味品的包装;化学用品器具的包装。


不过,如果此类商品的质量出现缺陷,还是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权。



合理的拆封、调试能不能退?新办法也有详细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该法对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未加以明确。实践中,有的经营者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


为此,办法对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进行了界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办法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此外,办法还规定,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处罚。



赠品应一并退回 消费者承担运费


退货时,赠品需要退回吗?办法提出,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运费谁来承担?办法明确,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最晚什么时候能收到退款?办法明确,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电视、电话、朋友圈里的“微商”是否适用于《办法》?


由于电视、电话、邮购与网络购物虽然销售媒介不同,但在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方面大部分特征是相同的,所以《办法》附则规定,经营者采用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可以依照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规制来执行。


而消费者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商品,要分两种情况:如果销售者是依法登记取得相应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消费者可以提出七日无理由退货请求;如果网络商品销售者不是真正的经营者,不具备真正的经营资格,仅仅是熟人之间出于信任购物,则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小伙伴们


以后买买买


一定要看清哦


不是所有的“宝贝”都能任性退货的!



信息时报综合整理自人民网(ID:people_rmw),广州日报、人民日报,微信派,人民网2017两会专题

编辑:Cate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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