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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银行、手机卡,就能换点小钱花花?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犯罪的隐蔽性
直接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是违法犯罪毋庸置疑
而 个人 抱着“赚点小钱”的想法以“不知情”为由
出卖自己的银行卡与手机卡(两卡)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等提供给他人使用
是否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答案是 肯定 的!
帮信罪
“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为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提供银行账户及手机号码,用以接收并转移诈骗所得。
“两卡”包括哪些?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持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出售“两卡” 有何危害?
以贩卖个人银行卡为例,行为人贩卖的银行卡往往被用于向全国各地不特定的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串并案件数量较多,涉案地区广、涉案人数多,为案件侦破及被害人经济损失挽回带来极大困难。
”帮信”有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 广告推广、支付结算 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深安君提醒
贩卖银行卡会给诈骗分子提供涉案资金转移或洗钱渠道,贩卖手机卡会给诈骗分子提供诈骗工具。
任何群众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自己名下的“两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
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
如何自查名下有多少张电话卡?
点击下方链接↓
请市民朋友自觉拒绝“两卡”“帮信”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或贪图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买卖“两卡”行为请及时拨打反诈热线96110进行举报!请将信息转给你身边需要的人!
内容来源: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