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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扬州,延迟复产复工!

扬州晚报 2022-09-26

关于延迟复产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扬州延迟复产复工和学校开学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适当延长假期,减少人员流动。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采取适当延长春节假期、调整学校开学时间、支持网上办公等措施,减少各类人员聚集活动。


(1)各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门和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服从大局,按要求在岗在位,做好各项工作。


(2)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农历正月二十四,星期一)前不开学,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3)各企业复产时间不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企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产和日用品供应生产企业),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4)各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涉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建筑工地除外。


2、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劝阻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迅速组织对属地单位和企业的外地职工情况进行全覆盖拉网式调查,对辖区内的企业、工地、学校等全面对接,确保通知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工地、每一所学校。对拟从湖北回扬工作的人员逐一做好劝阻,暂缓来扬,阻断传播源;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遇有特殊情况,按程序及时上报处置;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扬的人员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3、加强疫情防控,做到万无一失。各单位、各企业复产复工后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减少人员集聚,必须每日对上班职工进行体温检查,对车间、食堂、宿舍、更衣室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消毒处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建立日报机制,及时掌握动态。各地要督促属地单位、企业跟踪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每日向主管部门上报排查摸底和节后复产复工监测情况,并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5、安排值班值守,确保平稳运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学校要认真安排好延期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新媒体编辑:孔棋

文字校对:王海艳

(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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