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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偷恐龙蛋?以后可要负法律责任了!

2016-12-02 河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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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大河源,就不得不提到恐龙了。作为“中华恐龙之乡”, 河源可以说遍地都是宝。如果说河源最靓丽的一张名片是万绿湖,那么河源最珍贵的宝贝,当属恐龙化石资源。




为了保护我们最珍贵的宝贝,河源在去年9月25日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就开始着手制定并通过了河源首部实体法——《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2月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吴仁光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就《条例》制定情况进行了说明最终,会议以6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条例》这标志着我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工作正式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今后,河源的恐龙化石资源将得到法律的保护,破坏或是偷盗恐龙化石资源等行为将要负法律责任了。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恐龙资源丰富

修个路也能挖出恐龙蛋



看过电影《侏罗纪公园》的朋友都会被恐龙世界震撼。而7千多万年前,各种恐龙都曾在河源大地上觅食、嬉戏、产蛋……不就是一个现实版的侏罗纪世界吗?如今,虽然恐龙已经灭绝,但这些曾经生活在河源大地的“陆上霸主”们,却给我们留下了一笔无比珍贵的财富。


河源首次发现恐龙蛋

1996年3月6日,啸仙中学四个学生在城南南湖山庄工地玩耍时发现了一窝恐龙蛋化石后,河源就开始抢救恐龙蛋化石行动,为河源大量恐龙蛋化石的发现拉开了序幕。


到2004年底,河源发现的恐龙蛋已经多达1万余枚,居世界第一。次年4月,河源成功摘得“中华恐龙之乡”的牌子,并取得一张登记着10008枚恐龙蛋化石的世界吉尼斯纪录证书。

目前,河源馆藏恐龙蛋化石数量近1.7万枚,居世界第一,继续保持着世界吉尼斯纪录。

河源恐龙蛋化石有多“盛产”?施工修路都有可能挖出恐龙蛋。去年4月19日,市区大同路改造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在马路下面的红砂岩层中,挖出一窝恐龙蛋化石。没错,挖一条不到2米深的沟,都可以挖到恐龙蛋化石。你说,河源的地底下该埋藏有多少恐龙蛋化石?

(发现地点全景)


除了丰富的恐龙蛋化石资源,河源蕴藏着丰富而独特的恐龙地质遗迹资源,集恐龙蛋化石、恐龙骨骼化石、恐龙脚印化石 “三位一体”的“龙蛋共生地”。



保护压力大

“窃蛋贼”越来越多


随着古生物化石收藏热的出现,恐龙地质遗迹资源的经济价值日益显现。河源开始出现了较多的乱采滥挖现象,“窃蛋贼”越来越多,恐龙化石非法收藏等问题日趋严重,保护压力日益剧增。

从发现第一窝恐龙蛋化石开始,河源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恐龙化石资源的挖掘和保护工作,成立了河源市恐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区,并不断加大对盗抢恐龙化石资源的打击力度,同时对保护恐龙化石有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今年8月3日,市委市政府还在河源恐龙博物馆召开表彰大会,对第十五批在查找、发现和保护恐龙化石中的3个有功单位和57人次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合计奖金20万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加强对恐龙化石和地质遗迹的保护,河源在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就将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全市首个实体法项目来推进。


制定首部实体法

历时一年《条例》终通过


《条例》是河源首个实体法项目,推进工作千头万绪。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协调立法中调研、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把立好“第一法”作为今年最重要一项工作,全力推进立法进程。

为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不仅设立了法制委员会作为立法的专门机构,还聘请了首批15名立法咨询专家筹建了立法咨询专家库,并与广东金融学院签订协议,合作共建河源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借助高等院校的智力优势,为河源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条例》从形成草案到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用了经过将近一年时间,前后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市人大法制委5次审议,草案修改多达30余次。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还多次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并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协助下邀请省直单位专家学者对草案进行专题论证、审查。

据悉,《条例》共35条,针对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保护为主的理念,重点规范了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的适用范围、应当遵循的原则,对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的机制、发掘收藏、合理利用、执法主体、行政处罚等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诞生大事记

2015年12月26日


市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立法调研组开展保护恐龙化石资源立法工作调研,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2016年4月29日


市人大常委会与广东金融学院签订首个立法项目合作协议》,《条例》的立法前期调研、立项论证由立法基地负责;


2016年 6月14日


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经过近10个月的筹备、起草和修改,《条例》初现雏形;

2016年7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2016年8月 9日


省人大召开《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对《条例》把脉、会诊,破解我市首部实体法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2016年8月26日


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2016年9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在广东金融学院举行《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表决前评估会,邀请省有关单位知名的专家学者进行全面评估;

2016年10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二稿进行三审并通过;


2016年12月1日


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条例》。


记者| 谢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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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晚报社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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