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水沟惊现男尸!妻子还望穿秋水等他归来,警方调查还原真相.....
日前,刚刚侦破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
开平公安交警侦查中队民警
又接到了新警情:
水口镇东溪加油站附近的旱渠中
惊现了一具男尸!!
鹤山警方需其协助调查
旱渠中惊现男尸
到底是他杀还是事故呢?
2017年11月29日下午,民警马不停蹄赶赴事发现场勘查。据鹤山警方11月28日接报后初步调查,发现该事件不符合他杀条件,与27日110指挥中心接到过失踪人口的报案相联系,案情显得扑朔迷离。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经开平交警侦查中队、交管股民警现场仔细勘查,发现案发现场仅遗留有摩托车头盔及散落的倒后镜,并无机动车。民警通过沿途走访群众、监控排查等多种技术手段侦查,经过多方取证,判断这是一起单方的交通事故。
可是当事人的摩托车去哪儿了呢?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呢?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民警对当事人的妻子朋友展开详细的调查,逐渐还原了事故的真相......
据调查,11月25日,事故当事人蒙某带着年幼的女儿去到朋友家中相聚晚餐,两杯半白酒下肚后,酒足饭饱驾驶着摩托车载着友人和女儿回到鹤山的家中,并让友人照顾女儿,自己则按照约定去水口镇接下晚班的妻子回家。
但是妻子望穿秋水也没有等来接自己的丈夫,友人也是照顾了一宿其女儿还不见其回家,他们一同沿途去找蒙某,可是找了一整天也不见踪影,无奈之下只好在27日报警。
原来,蒙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去接妻子途中行驶至水口镇东溪加油站路段,摔倒在附近的隐蔽的旱水沟里,不省人事,而其粤HA63**摩托车则被路过的拾荒者顺手牵羊卖去了废品站(后被鹤山刑警追回)。
11月28日当晚有人发现旱水沟里的蒙某而报警时,他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了。后来经法医抽取蒙某的心脏血液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蒙某当时醉酒驾驶摩托车,天色已晚加上车速较快,车来车往灯光晃眼,酒精使得他判断失误措施不当而摔进水沟酿成了交通事故。
一位年轻的父亲、丈夫
因为醉酒驾驶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一个家就没了“半边天”
实在令人痛心!
这个案例向每位驾驶人敲醒警钟
您的平安归来是亲人们的期盼
请谨记:
爱家不酒驾,开车不喝酒!
(网络配图)
还有这些活生生的案例
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新会一酒驾男子
撞到路人后失控坠河
2013年11月,新会一名酒后驾车的男子,因为神志不清,先是撞到路人,再失控连人带车堕入河中。
在此案中,坠河司机李某某醉酒驾驶,当天当他驾车来到睦洲东向水闸附近时,遇上路人闪避不及,在撞到阿婆后,刹车不住,连人带车坠入河中。事发后,肇事车辆已由吊机吊起,肇事司机身体也并无大碍,但面临法律惩罚。
江门一男子醉驾
撞倒斑马线行人
2015年7月12日晚9点30分左右,江海区礼乐一路江门造纸厂门口,一名女子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无牌助力车撞倒昏迷,肇事男子弃车逃跑,关键时刻,三名热血市民奋力追赶百余米抓获肇事逃逸司机,交给随后赶到的交警。经初步调查,抽血检测,肇事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88.88m g/100m l,已经构成醉驾。
酒驾、醉驾界定标准
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酒后驾车是明令禁止的行为
害人害己
各位千万不能明知故犯!!
生命是自己的!!!
坚决杜绝酒驾、醉驾!
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负责才是王道!
来源:开平交警、本台报道、南方都市报等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梦·中国》第三届世广会晚会
将于12月3日(明天)16时
在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综艺频道TVS3播出
欢迎广大市民及海外乡亲届时观看!
(抢先看!20秒预告片☟☟☟)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c0512p61u8y&width=500&height=375&auto=0此次晚会于2017年11月17日晚在珠西国际会展中心3号展厅隆重上演,晚会通过三大篇章,勾勒出广府人从珠玑巷进入广东、飘洋过海闯金山,艰苦创业再荣归故里的奋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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