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招!罚6千记12分!江门人今后去这个地方要小心驾照...
深圳放大招再出新交规!
越多越多江门人喜欢自驾出外游玩
去深圳的也不少
小编在这里少不得给大家提醒提醒
免得大家一不留神就吃“牛肉干”
这项号称“史上最严”的交规
还得从这些行为说起:
随着电子警察的不断增多
为躲避电子监控的抓拍
不少驾驶员使尽浑身解数
【直接型——抹布遮挡】
【隐形型——泥巴污损】
【亮瞎眼型——直接在车牌上装灯管】
让你看不着,拍不清!
以上这些
都是比较常见遮挡号牌的行为
不过,最近蜀黍发现了一种
新型的遮挡方式
车站、地铁口、机场附近
蜀黍经常见到一些车敞开后车厢
人悠闲地往车上一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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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来了就说:
不好意思,我散热
不好意思,我等人
别以为这样...蜀黍就拿你没办法了
深圳交警要重拳整治!
今后,这种行为
蜀黍将以“遮挡号牌”来处罚!!!
相关法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看清了吗?具体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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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查处:
交通繁忙路段、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区域,行为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厢、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用纸片、光盘等物品遮挡,用泥巴污损号牌,不悬挂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情形。
怎么查:
届时,蜀黍将通过电子警察抓拍,结合交警巡逻管控,严厉查处这类违法行为!
但有的小伙伴可能会问:
“过年,妈妈给我装了一车厢行李,
盖不上咋办?也要被罚吗?”
NO!NO!NO!
以下行为不按“遮挡号牌”处罚:
1.确有必要打开车尾厢装卸行李的,按违停的相关法律依据去认定。
2.机动车后备厢本身因装载物品过多,导致车尾厢关不上的,民警现场发现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小编
提醒各位司机朋友,要在指定的地方上下客、装卸行李,千万不要在路边随意停车,否则会被认定为违停哟~
盘点深圳的特殊交规
1、深圳在2014年底“限牌”,同时交警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启动“限外”;2016年4月15日,将“限外”范围扩大至龙岗、宝安、龙华等六个区的部分道路;2017年8月,深圳再次将范围扩大到全市。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2、深圳在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民乐立交段)HOV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如果规定时间内车里只有一个人,司机将被处以300元处罚。
3、今年五一假期(4月29日-5月1日),深圳交警在大鹏半岛试行节假日预约通行措施,私家车前往大鹏半岛需提前预约,未预约的自驾前往将按照“冲禁令”处罚,罚300记3分。
4、在深圳市辖区道路上驾驶时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的,处300元罚款,记2分。
5、2017年7月1日起,深圳交警在高速上试运行对路况和车辆正常情况下的低速行驶行为予以抓拍,开慢了要被罚款200元 !
6、2016年7月4日起,深圳交警对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开始全面处罚(包括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
高速公路:所有车辆的所有驾乘人员,必须全部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包括后排乘客,驾驶员违法的处500元罚款,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员处500元罚款,不记分。
城市快速路:严查校车、营运客车、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这些重点车辆的驾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包括后排乘客,驾驶员违法的处500元罚款,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员处500元罚款,不记分。
城市主干道:严查重点车辆,对驾驶员违法的处警告或200元罚款;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警告或对驾驶员处200元罚款。
各位司机朋友
赶紧互相转告提醒!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东莞阳光网等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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