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女子遭家暴,被打伤6根肋骨!事后她选择...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
妇女地位在不断提高,
但在现实生活中,
侵害妇女权益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
尤其是家暴
江门63岁的谭阿姨就是家暴的受害者,
去年,在市妇女维权服务站的帮助下,63岁的江门市民谭阿姨结束了三十多年的婚姻,脱离了频频遭受家暴的“噩梦”。
谭阿姨:
“我前夫经常都在拈花惹草,从来也不赡养家庭,要我担负起全部的责任。以为他退休就好了,谁知道噩梦却刚刚开始,2016年,他打伤我六条肋骨,伤及气门,十几天后开始吐血,伤得厉害。”
绝望之际,谭阿姨第一次来到市妇女维权服务站求助,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只是,当时的离婚诉求,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谭阿姨仍然受到前夫的骚扰。于是,谭阿姨再次来到市妇女维权服务站求助。
工作人员小谢:
“因为她的情况特殊,长期遭受家暴,而且文化程度较低,我们就将这个情况反映给市妇联的权益部部长听,她很重视,马上要求我们帮谭阿姨申请法律援助,顺利解决了这件事情。”
现在,独自生活的谭阿姨有着全新的感受。“很开心,几十年了,现在过得最开心。非常感恩维权站,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真的非常好。”
身为职业女性的陆女士也曾遭遇类似的问题,家暴一度对她的心理和精神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江门市妇女维权服务站已搬迁至丰乐路123号江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陆女士:
“那时一直吃不下、睡不着,而且上班的情绪也受到影响,自己又解决不了,所以就来到妇联这边求助。”
通过多次的现场咨询和调解,陆女士的心结慢慢打开,也更能够坦然面对日后的生活。
陆女士:
“工作人员跟他调解之后,他也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好了一年,一年之后,还是会有这种现象,最终我还是选择了离开。”
除了妇女,
家暴受害者也可能是
家庭中的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
那么在遭遇家暴时,
受害者应该如何应对呢?
此前,深圳宝安区一名女孩长期遭受家暴,视频在网络传开后,当地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女童也在当地妇联的帮助下,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律师强调,“家暴”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零容忍”。
市妇女维权服务站专业志愿者团队律师张中强:
“当公安局接到家庭暴力的报警电话,必须要出警,而且对这种行为可以进行书面的劝诫,另外可能进行治安拘留。还有一个比较新的制度,就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
提醒
一旦遭遇家暴,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
第一是保留照片,或者是拍摄视频;
第二要报警;
第三要到医院验伤。
到此,家庭暴力的证据链条
基本上都完成了。
@江门女性同胞:
“娘家”升级搬新家了!
本周五就是第109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了。说起妇女同胞,就不得不提到“江门市妇女维权服务站”,在我市妇女群众的心目中,它一直是温暖的“娘家”。现在,这个“娘家”已经完成了升级。
原先位于蓬江区常安路中山公园首层103室的江门市妇女维权服务站,目前已搬迁至丰乐路123号江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并于3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站不仅环境更优美,交通更便捷,功能配套也更加完善。
关爱女性,
预祝各位女性同胞节日快乐!
来源:江门广播电视台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小花花
就奖励小编5毛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