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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失踪女孩不幸遇害,凶手就住同一小区!这些事一定要告诉孩子!


痛 心

浙江海宁失踪的11岁女孩不幸被害

警方已经抓获凶手

并且发布警情通报

▼▼▼


女孩离奇失踪竟成永别

被害女孩王某玲的父亲来自四川,母亲来自云南,一家人住在海昌街道双冯二里。王某玲出生在海宁,一直是在海宁上学、生活。


当天王某玲的母亲住院动手术,所以请舅舅周先生帮忙照看王某玲和她的弟弟。当天上午,王某玲父亲去医院照看妻子,王某玲就带着弟弟在家中玩。中午,周先生做好饭,叫回了王某玲的父亲吃饭,没想到,王某玲却不见了。


一家人赶紧四处寻找。


周先生说,王某玲身高140cm以上,体重60多斤,身穿蓝色背带裤,白色长袖套头衫,脚上穿白色板鞋,头发长,扎马尾辫。


△失踪时女孩身穿这条蓝色背带裤


彻夜寻找未果 女孩父亲报警

王某玲的父亲于8月30日下午5点,来到海宁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报案。


民警崔洪波接待了王某玲的父亲。询问了详细情况以后,警方马上调取了双冯二里周边的所有监控,没有找到有价值的信息。

△警方查看监控

但得知,王某玲当天早上曾去小卖部买过东西,所以确定了女孩当天的衣着等信息。

随后,警方马上发出寻人启事,并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动转发。海昌派出所也组织了一二十名警力开始找人。

8月31日,警方还联系了社区,发动社区所有的党员志愿者和网格员加入寻人的队伍。


海宁公安发布警情通报


9月1日晚上9点多
海宁公安发布警情通报
小女孩不幸被害
凶手已抓获
并对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实在太可恶!

必须严惩凶手!


愿逝者安息

天堂没有伤害


事件中,被害孩子与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小区的,很可能见过。根据统计,90%的儿童伤害案件,都不是来自真正意义上的陌生人,而是孩子身边那些他们已经认识,但却并不熟悉的人。


这些事情,请告诉孩子!


教会孩子们辨认危险讯号

比让他们简单地远离陌生人更重要!

以下这8条内容↓↓

家长们一定要教给孩子

第一,告诉你的孩子,有陌生人靠近的时候,无论你在做什么,要向父母汇报你的地址,以及你们在做什么。


第二,如果陌生人带你去什么地方,一定保持在公共场所,永远不要上陌生人的车。


第三,如果不幸走丢了,进商店、警察局、咖啡店等请求里面的人员帮助,永远记得待在公共场所。


第四,如果没有这种人,最好的求助人员是带孩子的妈妈。


第五,如果感到有人尾随,立马寻求一位大人,最好是夫妇的帮助,向他们解释,自己为什么害怕。


第六,不要答应陌生人的邀请,去私人家里,有任何事情都只能站在家门口,千万别进去。


第七,如果有人保证说带你去看你喜欢的东西,像是蝴蝶、蜥蜴、老虎、小狗等,说不,然后立马离开。


第八,如果有陌生人触碰你,或者让你觉得不安全,立马大声叫喊:停下!我需要帮助!不要碰我!


最重要的一点是:永远永远和自己的孩子保持良好的关系。陌生人给他们的诱惑,往往映射的是他们的渴求,是他们原本想从亲人身上得到的渴求。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近期,各地中小学陆续开学,

“安全教育”这堂必修课也要“开课”!

独自走路被陌生人跟踪?

被高年级孩子“威胁”?

回家时发现家中遭窃?公共场所一人走失?

面对这些情况,孩子该怎么办?


13道“保命题”↓↓

家长一定要教会孩子!


这份“开学安全手册”↓↓

也请收好


希望类似的悲剧

不要再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上演!

没有家庭经受得起这样的悲剧!

为孩子安全转! 


来源:大潮网、海宁日报、@人民日报等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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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一则消息

 

由广东广播电视台、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联合出品,马志丹工作室特别策划制作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片《青年强·中国强》人物纪录片将于广东卫视频道播出。具体播出时间为:9月4日、9月11日、9月18日、9月25日、9月30日、10月1-3日、10月7-8日每晚9:10。节目播出当天18:29-18:30、18:56-19:00和21:59-22:00三个时间段将播放我市公益宣传片。欢迎收看!


由江门市广播电视台主办的

 2019江门市广播电视台智慧+合作论坛 

于今天(9月3日)下午15:00

在江门市广播电视台一楼演播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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