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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柳读书|​谣言故事与传播机制 ——1950年代前后的“水鬼毛人”风波

张江波 新闻与传播学术前沿 2022-04-25

编者按

“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语出(唐)刘昚虚《阙题》。深柳掩映下的清净书堂,最是读书人向往的治学之所。由是,我们用“深柳堂”来命名《新闻与传播研究》论文推介栏目,以期让同好慢慢品读,细细体味。


本栏目期待能够成为学者们田野归来坐而论道的一方宝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切之,磋之;也欢迎各位读者向作者提出问题,琢之,磨之;我们会精选问题予以回应,奖之,励之。


谣言故事与传播机制

——1950年代前后的“水鬼毛人”风波


作者 | 张江波


内容提要


新中国成立前后爆发的“水鬼毛人”谣言风波,因持续时间之长、波及范围之广、社会影响之大,在历史上并不多见。这一大规模谣言恐慌的发生,除了与彼时特定的历史语境有关,谣言散布的传播机制亦不可忽视。从传播方式而言,商人、灾民、民工和走亲访友者等流动性群体发挥了“信使”作用,谣言故事伴随着他们的跨区域转移被带向各地,实现了点式扩散。集市等特殊场域为故事分享提供了公共空间,而藉由乡村社区的亲缘、地缘等社会关系网络,谣言进一步由点及面规模性流布开来,女性则成为最活跃的信息传递人。在此过程中,故事内容经历了模糊化、强化与同化从而更容易被乡民个体认知、接受和传述,进而引发了乡村民众数次群体性恐慌。


关键词


“水鬼毛人”谣言  流动性群体  社会关系网络  传播机制


正文


引言


1950年旧历新年前夕,白彦(今属山东平邑)小商贩李丙洪前往费县做买卖。在与过往行人的闲谈中,他听闻近来费县关于“水鬼毛人”的传言闹得非常凶。据说出现一种有着铜手、铜指甲且刀枪不入的怪物———“水鬼毛人”,它神通广大、变幻莫测,还能发射使人昏迷的“火球”,进而挖眼剖心、割生殖器、扒孕妇胎儿等。李丙洪虽将信将疑,但还是将这些故事带回乡里,分享给了远亲近邻。于是,“水鬼毛人”的故事开始在白彦暗中流传,它撩动着乡民们的敏感神经,而看似平静的湖面下早已暗流涌动。


不久,在农历正月初五(1950年2月21日)的夜晚,白彦的大魏庄村东头突然升起一个明亮的“火球”,划破了原本漆黑与安宁的冬夜。区里的民兵纷纷惊起,集合起来一片高喊打“火球”。这时,与之相去不远的花里庄正召开村民大会,开会的村民看到“火球”后亦惊慌不已。村支书贾光志见此乱象便慌忙表示“火球怕火”,随即开了一枪。如此一来,周围十几个村子闻声而起,纷纷放枪,此起彼伏的枪声一时响彻云霄。这一夜,十几个村子的民众想必都彻夜未眠……


这便是发生于新中国成立前后大规模“水鬼毛人”谣言故事中的一个。该谣言发端于1947年上海的“水怪”传闻,随后不断向南北扩散,直至1961年仍零星出现于山东郯城地区。尽管各地谣言内容与物怪指称彼此有差,但在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及湖北等地乡村地区均引发了颇多群体性恐慌事件,也由此吸引了诸多研究者的关注。检视前人成果不难发现,既往研究多从事件史的研究路径出发,重点考察谣言产生的时空语境、政府应对及民众的情感体验等内容,却忽视了谣言的传播机制这一颇为重要的问题。之所以爆发如此大规模影响之谣言,除了与彼时政权鼎革之际的宏观历史语境有关,谣言散布的微观传播机制显然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面向。那么,该谣言究竟是怎样在乡村社会流布并形成重要影响的?谣言在散布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这些问题其实尚未给出清晰解答,因此仍有深入探究的必要。


既往研究之所以无法回答上述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史料不足征。田海(Barend ter Haar)在中国古代的谣言研究中亦曾无奈地表示,因资料所限,他尚不能回答以谣言为代表的信息“在多大程度上在不同的社会群体及性别群体中传播”这一问题。不过,新中国成立后地方党政组织在处理谣言问题时留存了大量档案文献,这为回答田海的上述疑惑提供了可能。此外,本文关于谣言的定义倾向于法国学者卡普费雷(Jane-Noël Kapferer)的观点,将谣言视为“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所辟谣的信息”,如此方能摆脱谣言一词本身所具有的消极意涵与价值评判色彩,从而进行更为公允的分析和判断。在文献资料的使用上,本文将更多使用鲁南的例子。


一、信使:故事传递的流动性群体


从时间脉络中观察“水鬼毛人”谣言不难发现,尽管相关传闻在1947年的上海即已出现,但真正引发大规模恐慌并形成广泛影响,其实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彼时谣言大量滋生,不仅“水鬼毛人”一种,其他各式各样的谣言与传闻亦喷涌而来,给人一种进入“谣言时代”的模糊印象。抛开谣言在人类生活中无时不在的层面不谈,“水鬼毛人”恐慌的发生显然与特定的历史语境有关:新中国的建立虽然实现了政权鼎革,但人们内心的战争忧虑并未随之消散;诸多外来的中共干部开始进入乡村政治场域,新政府逐渐深入基层,权力更迭下的制度更替和政治运动纷至沓来,原有的乡村秩序受到强力冲击;自然灾害此起彼伏,农民仍在为生存而苦苦挣扎……一切似乎都是那样的不安与迷茫。


谣言“很容易在危机时刻、阈限状态、举棋不定的时候滋生出来”,而那时正是发生巨变的年代,失序感、不稳定性与对未来的模糊感知,都为谣言产生孕育了土壤,提供了谣言扩散的社会背景。不仅如此,在乡村民众的思维世界里,鬼神崇拜和多神信仰构成了他们认知时空秩序的重要底色。在他们看来,鬼神不仅实际存在,还关涉现实世界,影响个体幸福。因此,当“水鬼毛人”的故事传来时,人们并不会怀疑这一超自然物怪的存在。相反,个体的鬼神恐惧很容易在集体性不安的社会环境影响下,转化为群体性恐慌。大规模谣言恐慌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暴力事件,既是社会动荡的结果,也是社会失序的表征,反映出政权鼎革之际乡村社会惶惑不安与焦虑彷徨的集体心态。


谣言恐慌的发生自然与新政府成立初期的历史语境和社会心理密切相关,但谣言之所以能形成如此广泛的影响,从微观层面观之,还在于乡村社会所特有的传播机制。正是这一传播机制的催化作用,谣言才得以像插了翅膀的鸟儿一般飞向各地。从现有材料可大致确定,谣言在乡村社会的散布主要依靠口耳相传,报刊等文字媒介几乎没有发生作用。这和田海的观察基本一致,即“尽管书面文化对前现代时期的中国影响甚著,地方社会大体仍然是一个口头文化的世界”。即使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地方社会似乎依旧属于口头文化的世界。


在口耳相传的信息传递过程中,流动性群体充当了重要的载体和中介作用。既有研究已注意到,军队、解放战争中支前的民工、流浪的灾民及兴修水利的民工四类群体可能在谣言传递中充当了重要角色。然因新方志等二手文献过于简约,不太充足的论据使得上述结论更多属于猜测。军队及支前民工确是那个动荡年代里较大的流动性群体,但考虑到“水鬼毛人”谣言尽管在新中国成立前已经产生并扩散,但该谣言形成规模性影响却在新中国成立后,因此,上述两个群体在谣言散布中究竟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并不能得到充分证明。


不过,灾民和民工传述谣言的情况则有切实的例证。谣言广布的苏鲁豫皖一带,大致上属于淮北地区。由于该地生态环境恶劣,灾害频仍,因此每逢灾年,季节性外出乞讨就食便成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灾民也由此成为较大的短期型流动群体。乞讨的灾民既是谋生者,同时也成为了信息的携带者与传播员,将“水鬼毛人”的故事带至各处。如1950年1月,山东省沂南县在报告中就说,该县谣言在暗中流传时期,民众大都传言谣言是由南边来的灾民和商人带过来的。同年2月初,山东省平邑县在报告中也说,由于蒙山县谣言情况颇为严重,平邑七区因与之接壤故受到牵连,加之有众多饥民至平邑七区行乞,所以谣言在七区才有愈演愈烈之势。可见,流动性的灾民带动了谣言从南向北的散布趋向。但由于只发现两地的报告提及,故而尚不能确切说明灾民在谣言散布中的地位究竟如何。


与灾民相类,参加水利工程建设的民工确实也在谣言散布中发挥了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为解决长期水患问题,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从各地征发而来的民工由此成为了最为密集的短时型流动群体。鲁南地区1950年前后谣言大规模流传就和导沭工程有关,一些报告即提到民工传说谣言的故事。如1950年1月,山东省赵镈县(今属山东兰陵)在汇报谣言情况时即指出,导沭民工在1月上旬回家后,即互相传东乡有“毛人”和“水鬼”,继而由苍山二区传至赵镈三区娄山乡堂林村一带。平邑县在报告中也说,该县谣言的传播源头之一就是导沭民工。春节前参加导沭的民工期满返乡,归来时即开始传说“东边听说有水鬼”。谣言的兴起亦对导沭工程产生了一定影响,居家的妇女由于害怕“水鬼毛人”而不愿让男人参加导沭;已去的民工则牵肠挂肚,因担忧妻儿遂要求返家。由此导致工地“情绪紊乱,影响工程按期完成”。虽然只发现了赵镈和平邑的例子,但可大致推测,1950年前后谣言初次爆发时,导沭民工传播谣言的情况或许不会少见。


尽管李若建的研究只引用了一则文学材料,但他关于导沭工程影响谣言散布的猜测大体上是正确的。只是,民工传述谣言是否是为了发泄对工程的不满,实则缺乏充分的证明。如有档案称,平邑导沭民工传述谣言,实际上只是“在街头巷口当为笑话乱传”。这说明,民工将谣言带回乡里,有些人只是将之视为茶前饭后的谈资,更多是“为了取乐”。正如卡普费雷所说,很多谣言之所以能甚嚣尘上,并不是因为传播谣言的人相信它,而是因为谣言的内容有趣并令人感到惊奇。“人们传播它是为了享用它,为了它带来的快乐”。不过,以娱乐为目的传播的“水鬼毛人”谣言不仅没能起到“反谣言”、解构谣言的效果,反而愈演愈烈、“越传越真”,民众的心绪也由原来的娱乐变为了深深的恐惧。这无不表明,谣言在传布过程中始终是变动不居的。


除了灾民和民工,其他重要的流动性群体同样值得关注。从现有档案文献来看,商人是被提到次数最多的谣言散布者。开篇所讲述的发生在白彦的故事,即说明了商人跨区贸易在信息流动中的作用。无独有偶,大概在1950年农历新年前,山东邹县张庄区傅家庄一位姓傅的商人前往临沂卖枣。返回家乡后,傅氏便将从临沂听来的关于“水鬼”的故事告诉了董家庄的舅父。不仅如此,在赴张庄赶集时,他亦同集上的其他人分享了这个故事。而至1950年地方政权汇报时,谣言已经传遍了六七个村庄。沂南县依汶、孙祖等区的谣言亦是通过商人从临沂等县传来,而故事类型可谓五花八门。平邑县公安局在汇报该县的谣言情况时,亦谈及县里谣言的传入,有一部分是由东去天保山买山药的商人主动向乡民提起的。1953年谣言再度兴起时,仍然可见商人的身影。是年7月,临沂册山县委在报告中就说,该地各乡外出做生意的商人回家后多有传播谣言。唐崕乡小唐堐村有十六位村民到李庄调货,返乡后即开始传说“水鬼毛人”谣言。不难看出,商人的跨区域经济活动带动了谣言信息的散播。


与商人相类,那些行程较远的走亲访友者的社交性流动,亦促发了谣言的扩散。如1953年农历6月底,费县二区谷民胜的女儿从婆家临沂县水磨头村回娘家,她对其嫂说:“俺庄上有毛人是毛主席派下来的,有一老头将枪头、洋炮等都准备好了,准备打毛人。”费县的谣言由此传至临沂水磨头村。同年底,郯城红花乡韩庄的谣言再起,经当地区委追查后得知,此次谣言系该村韩李氏所传。韩李氏在旧历十月初至新沂县新庄走娘家,此时新庄正闹“毛人”,故事由此被带回韩庄。郯城县问庄村民高清全之妻至新沂瓦窑区某村走娘家,在12月12日回到家里时即对村里人说,其娘家那里又来了“毛人”。在此过程中,人员流动的信息传播与亲缘关系网络紧密交织在一起,使得谣言进一步广泛流传(详后)。


仍需注意的是,1953年的谣言最先在苏北一带兴起,随后波及到与之相邻的鲁南各地,而将“水鬼毛人”谣言从苏北带至鲁南的则是一些被称为“拾麦的人”。夏收时节,小麦由南至北渐次成熟。为了获取更多食物资源,许多农民会在麦收期间外出捡拾遗落在田间地头的麦穗,拾麦由此成为淮北一带颇为常见的季节性谋生行为。和乞讨相类,拾麦作为一种谋生方式,由于伴随着跨区域移动,拾麦者也成为了信息的中转站。如1953年麦收期间,江苏的东海、新沂等县即有流传“水鬼毛人”的故事,6月上旬,郯城八区徐塘村村民陈士莱的岳母等去沭阳桑宿一带拾麦,归里后便开始传说“桑宿一带在闹水鬼、毛人”,由此将谣言故事带回家乡,开始引起了恐慌。无独有偶,1954年临沭发生的“水鬼毛人”谣言亦多从江苏东海等地传来。在观棠乡朱庄村,该村村民朱继续、赵志纯等一行数人至东海防山乡一带拾麦,返回时朱继续便向井万瑞夫妻二人说:“南乡里现在又发生水鬼毛人。”故事便由此传开。


新政权在平谣过程中,往往认定谣言系“敌对势力”和“反革命分子”刻意捏造。这些所谓企图颠覆政权的“别有用心者”,包括“地富反坏右”等各种类型。如1950年1月,沂蒙专区公安局在汇报时即称,河南区许家庄一巫婆夜晚将自己肩膀抓红,并向外宣称为“水鬼”所抓,后来则供认称:“是为使群众信神,达到自己多骗财。”1954年,公安部在通报中也说,山东临沭县四区地主王振先制造“听见屋后石头乒乓响,树枝呱呱叫,来了毛人”的谣言后,即在5个乡26个村庄迅速闹起了“毛人”。此类故事在档案资料中可谓随处可见。


其实,在政权初建的历史语境下,上级党政组织对政治敌手卷土重来心存芥蒂自在情理之中。不过,虽然这些“敌对分子”有可能在传述谣言中添油加醋,发泄不满,但他们应该不至于有颠覆政权的野心。至于称他们是蓄意造谣者,更多可能是新政府意识形态话语的建构性想象。如1953年郯城县政府在报告中就说:“从目前情况来看,虽各地反动地主、反革命分子均有活动,但由群众恐慌自相惊扰,占绝大部分。”虽然在谣言事件中亦有人趁机行偷盗等不法之事,但既有研究已指出:“谣言的恐慌者与乘机活动者皆包含了各个阶层人群”。


所以说,在“水鬼毛人”谣言大规模流传的地区,每一个体都参与了谣言散播的耳语运动,人人都是谣言的中转站。只不过,诸如商人、民工、灾民、远距离走亲访友者及拾麦人等流动性群体的跨区域转移发挥了更为关键的作用,他们犹如信使一般,首先将谣言从一处带到另一处。这些流动性群体的政治经济行为与信息传递紧密交织在一起,极大地促进了谣言的点式散布,谣言的影响范围也由此进一步扩大。


二、故事分享的公共空间、社会关系网络与性别特征


流动性群体的跨区域转移带动了谣言的点式散播,但这仅仅是信息传递的第一步。谣言的大规模扩散离不开更为广泛的耳语运动。在故事传至一地后,乡民个体逐渐成为普遍意义上的信息中转者,谣言开始由点及面扩散开来。这一过程和乡村社会信息共享的公共空间及社会关系网络紧密交织,谣言散布过程中的性别特征亦逐渐凸显出来。


加快“水鬼毛人”谣言共享速度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信息分享的公共空间值得特别关注。从上述商人在信息流布过程中的重要中转作用即可看出,集市这一特殊空间为谣言扩散提供了关键平台。在传统中国的乡村社会,集市不仅发挥着重要的经济交换功能,亦是社会交际的重要场域,进而成为权力分配、姻缘缔结、文化传播的空间载体。尽管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大规模集体化进程的推进,集市曾一度遭到破坏,但它始终未曾消失,“小商贩仍然在基层市场上转悠,农民生产者也仍然可以把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集市使人员流动成为了可能,在满足人们经济、政治和文化需求的同时,亦成为信息交换与共享的联结点。


除上述商人外,普通民众亦成为集市信息的接受者与传播者。如1949年10月26日,郯城县徐桃区桃林镇村民马得范到红庄车站赶集,他在集上听说八屿一带有“水鬼”,回到家后便将此传言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和村里的其他人。其妻因害怕而于噩梦中呼叫惊醒,致使马得范以为来了“水鬼”,伸手便拿起早已放在柜旁以作防范的铡刀,因失去平衡而误伤了妻子的腿,“刮了一道三指宽、刮断了两根筋的大血口子”。1950年,沂南县村民丁维传赶集回来后便说起关于“水鬼毛人”的故事,并称政府包庇他们,于是谣言便开始在村子里广为流传,并引起了不小的恐慌。


在谣言故事的流转中,集市这一公共空间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集市上,人们的交流往往打破“一对一”的模式,“一对多”式的聚堆闲谈使信息分享的速度呈指数增长。加上人员流动的催化作用,谣言飞速传向集市周边村庄便成为了可能。与之相类,尽管缺乏直接的材料证明,但可大致推测,导沭民工所在的工地应该也是不可轻忽的重要信息交换空间。


另一方面,因为乡村社会的人员流动并不规律,所以故事分享也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空间,人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从他人那里接收到关于谣言的故事。流浪的灾民在行乞途中、拾麦的农人在休憩之时,都有可能通过与他人的闲谈而接触到“水鬼毛人”的故事。还有其他例子可作说明。如1953年7月,费县十区青大庄村的药商刘众友携妻从海州(今江苏连云港)返家,途经十二区石沟村休息时,遇到该村旧识葛锡年。葛氏问刘妻为何此时返家,刘妻即对其说是因为海州她的娘家又来了“水鬼毛神”,她家老五的妻子在睡觉时被抓了好几道,“现在那里都站岗,来了要打要逮的”,他们因整日害怕方才回家的。于是,这个故事便流传至费县十二区,后来自然随着刘氏夫妻返回家中散布到十区。


与之相类,费县唐庄乡张家庄村于1953年8月初流传“新安镇有水鬼毛人”,经当局追问后得知,此系该村群众张士起之母在地里修棉时从路人那里听来。1956年4月,临沂县义堂区埝西村有一算命术士行至东湖路偶遇民兵张士信,该术士便询问张是否又听说“水鬼毛人”的事情,谣言由此便开始了在临沂义堂区的散播。这些例子无不反映出谣言传播的即时性和不可控性,这也是同一谣言短期内迅速扩散的重要原因,而欲很快平息谣言更是困难重重。


“水鬼毛人”谣言在十数年里起起落落,它就像潜水的鸭子般不断浮出水面,说明普通乡民确实相信存在这一可怕怪物。人们之所以相信,一方面在于民众对物怪的威胁性想象,另一方面还在于故事是从亲近的人那里传来的。如前所述,谣言散布和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网络交织在一起,亲传亲、友传友、邻传邻,基于互信原则形成的社会关系结构无疑在谣言散播中发挥了相当作用。


亲戚之间相互传播的故事可谓比比皆是,而妇女走娘家散播谣言的情况更为多见。1956年7月,郯城八区再次出现“水鬼毛人”传闻。中共八区党委在汇报情况时认为,此次谣言大概是由亲戚传播开来。因东五湖村在半个月前即有相关传言,后鲍庄村民官清华的儿媳娘家在东五湖,故事由此被带到了东五湖。而杨庄村的故事亦是东五湖村民到杨庄走亲戚时传去的。整个故事经历了“东五湖———后鲍庄”与“东五湖———杨庄村”的传播链条,故事借由亲缘活动快速传递。此外,亲属间的信息流动亦有主动输出的例子。如1956年春,苍山咸孝村的“毛人”谣言即是由张德传之岳母(临沂县磊石村)托人捎信给张之妻子,提醒她注意提防“毛人”而传播开来。


由亲属交际产生的人员流动几乎成为了谣言大规模散播的主要方式,地方党政组织的报告亦特别强调了这一点。1953年5月,费县公安处在汇报探沂的情况时即表示:“谣言的传播主要是亲戚传亲戚(多系妇女)。”1953年8月,临沂县十二区在报告该区谣言的情况时亦指出,各村之间由于相互在“亲戚中走来走去”从而传遍了整个区。临沭地方在1954年7月汇报谣言情况时也说,该地的谣言总的来说是通过亲戚、朋友、近门互相暗地流传的。这些丰富的故事揭示出,在乡村社会,亲缘纽带在信息的传递、分享与接受过程中的作用不可轻忽。


“水鬼毛人”的故事藉由一系列人员流动实现跨区域传播,进而在更为熟识的社区内部广为扩散,在实现由点到面的传播中,既有的人际关系结构无疑提供了网络基础。在熟人社会里,乡村社区相对开放的生活空间很难保守秘密,更不用说这些对个体生命可能产生极大危害的恐怖故事。谣言传递过程中遵循着“构成社会生活的规则”,因为谣言往往不是从陌生人那里听来,更多是由熟悉的亲人、朋友或邻居处听得,对建筑于信任基础上的乡村社会而言,乡村民众是不会怀疑他们的亲戚“在杜撰、臆造或者陷入幻觉的”。此外,“群体通过一个有效的交流网联结、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圈子,这个圈子越是紧密,谣言也就越容易流传”。通过亲缘、地缘等组成的社交圈显然符合这一紧密性特征,谣言因而迅速流传。所以,乡村社区之间可能不像费孝通先生所述那样处于“孤立、隔膜”的状态,从谣言的散布来看,以亲缘建立起的乡村社区交谊网络极大地促进了不同社区间的信息交往与流动,乡村社区由此成为一个在信息上互通有无的统一体。


需要补充的是,地缘因素同样在信息流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平原地区的村与村之间往往相去不远,一村发生恐慌即迅速为外村所知,前引费县白彦区大魏庄村打“火球”引起众多相邻村庄恐慌即为一例,省际交界、县际交界相互传播的情况亦复如是。如1950年1月,平邑即已传来关于“毛人”的故事,初起时民众似乎不甚在意,亦未引起较大惊扰。但到了2月初,因与之相邻的蒙山县情势严重,再加其他原因,平邑自然难以独善其身。


此外,一个颇为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在亲戚间互相传播谣言的过程中,走娘家的女性十分活跃。“水鬼毛人”虽然可能会伤及所有人,但对女性的威胁显然比男性更为突出。1956年,山东省检察院在报告中即指出:“从这次谣言发生情况来看,开始发生时一般都是先在妇女中互相暗中传播,而逐渐扩大。”同年9月,费县公安处在报告该县谣言的情况时亦认为:“从这次谣言传播的规律来看,多是秘密流传,传播者又多是妇女群众,他们最易听信,因而使谣言很快传开。”


女性之所以对“水鬼毛人”的故事更感兴趣,首先应在于谣言内容直接指向女性,若“毛人”到来,女性将首当其冲,可怕的怪物可能会割除妇女乳房、扒怀孕妇女的胎儿等。因此,当故事传来时,女性受到的心理冲击更为直接也更为强烈,她们受到的惊吓或许更深。如1950年邳县白龙埠村一妇女因受惊吓生病服了六付药,而该县冯坊的一妇女甚至因惊吓过度致死。


而且,乡村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大都较低,这亦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她们对故事的判断和接受。也因此,地方政府在平谣过程中对女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备感棘手。如1953年7月中旬,郯城七区委在报告中即无奈地表示,通过实例对民众进行教育,女性要比男性困难很多。所以,该区表示仍须继续研究如何进一步行动。同年8月,临沭县委在反思细柳乡的工作时亦表示,妇女教育问题是该乡最薄弱的一环。经过宣传教育后,尽管该乡大部分妇女不再参加集体睡觉,但她们仍旧半信半疑。在乡村女性的思维世界里,“水鬼毛人”似乎始终占据一定的空间,很难一时扭转。


虽然女性群体的性格特质或许是女性信谣、传谣的原因之一,然而这种生物学意义上的解释稍嫌刻板。事实上,女性的惊慌还源于她们缺乏充分自卫的能力。女性在乡村社会中处于依附地位,依靠男性确保自身安全便成为了不得已的选择。如一些女性即因害怕而不愿丈夫“出门”、进行“副业生产”或“参加导沭工程”,她们只有依靠男性才能维护个体生命不受侵害。正如卡普费雷所说:“她们被剥夺了公共生活,于是她们便使私人生活公共化。也许这便延续下来成了习惯,但从历史上来说,其原因是女人被男人从公共生活中排斥在外。这个结果便是女人对地区生活经验寥寥。”


无论如何,女性始终是这场谣言风波中最大的受冲击者,也由此成为最活跃的信息传递人。不仅如此,从空间角度而言,女性的谣言散播并非仅局限于乡村一级。前述诸多故事均表明,女性跨越县或省之间的社交与经济活动,带动了谣言的县际甚至省际扩散。费县谷民胜之女从临沂回娘家、郯城韩李氏至新沂走娘家等,都属于跨县传递的例子;从郯城至江苏沭阳拾麦的老妪、从海州返回家乡费县的夫妻,则形成省际间的传播。此外,上述流动群体中,商人与导沭民工应以男性为主;亲属间交际的传播则以女性居多,灾民应是男女均有。这似乎表明,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女性的信息交往更受亲属关系网络影响,男性则更与经济、政治活动有关。不过,尚看不出传播范围间的性别差异。


其实,当谣言来袭之时,乡村社会的所有成员均充当了谣言传播者的角色,尽管官方的宣传始终将矛头指向新政权所认定的“地富反坏右”等革命“敌人”,然而在整个恐慌风波中,全体乡村民众无论身份差异、性别区隔或阶级异同,都以不同的方式接受、诠释并建构了谣言,并讲述了自己所认知的“水鬼毛人”故事,经历了个体生命可能遭受侵害的恐惧。因为“水鬼毛人”的可怖故事,乡村社会经历了一场又一场集体恐慌。


三、模糊化、强化与同化:恐怖故事的想象图景


谣言故事的迅速扩散离不开传播媒介和传播方式的支撑,但归根结底,人们口耳相传的还是他们所关心的故事内容。深入剖析那些促发民众恐惧体验的谣言内容,体察故事在广为流传中所经历的变与不变,进而辨识“水鬼毛人”作为一种恐怖符号所呈现出的形态差异,探究其中机制与内里,显然是理解谣言为何能如此迅速传播的重要锁匙。


要考察谣言内容的演变,还需回到谣言甫兴之时。1947年江浙地区“水怪”传闻初兴,虽有大量相关报道,但新闻纸关于谣言具体内容的描述大都语焉不详,所见仅有“‘水怪’于夜间出现,专事抓人肤发,挖人眼睛,愚民大惧”等寥寥数语。不过某些回忆录的记载则更为翔实,如江苏大丰一带的谣言称“毛人水怪”由河里窜上岸来,“‘铁爪子’专挖青年人的心吃”,“它有铜爪子、铁爪子,挖人眼睛,扒人心”。虽然文字不多,但谣言内容的基本结构实际上雏形初具。


到1949年谣言再起时,保存完好的大量文书档案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谣言图景。值得注意的是,人们所传述的物怪名称可谓繁复多样。1950年1月底,鲁中南区党委宣传部在报告中即指出,各地关于怪物的称呼并不一致。如在新海连地区称“水鬼”,连云地区则名为“水怪”,到竹庭、东海地区则改称为“毛人”,甚至还有“水鬼是毛人”的说法。在沂蒙地区,则有“水妖”、“妖猴”等称呼。在平邑,叫“水鬼”的并不多,更多地称之为“火球”、“火蛋”或“火琪流”。而在赵镈,则又有“铁人毛鬼”的说法。


1953年谣言再起时,鲁南多称怪物为“水鬼”、“毛人”或“水鬼毛人”。或是为了表述之便,公安部综合江苏、山东、安徽及河南等多省的情况,将之统称为“毛人水怪”谣言。费县则有人传“火球”、“黑妖精”、“妖猴”等。到了1956年,除“毛人”、“水鬼毛人”、“火球”的称呼外,临沂有称“毛猴子”者,费县还出现了“火鬼”、“火蛋”的名字。


谣言在江苏一带初兴时,物怪多被称为“水怪”或“毛人水怪”,但传到鲁南和安徽地区时,“水鬼”的叫法渐多起来。这可能因为“怪”与“鬼”在发音上极为相似,故口耳相传中难免发生讹变。物怪名称的多样性特征表明,民众对物怪的想象十分丰富。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Gordon W.Allport)等关于谣言的实验认为,谣言传播的趋势是“变短、变简洁,越来越易被理解与讲述”。然而,理想化的实验结果与复杂的社会实况多少有些出入。从“水鬼毛人”谣言的传播过程可明显看出,其名称不仅没有被“简化”(leveling),反而越来越多样化与复杂化。尽管奥尔波特也指出,“专有名称与头衔”比其他细节更容易被省略,“人名和地名不是被省掉了,就是被歪曲得面目全非了”,但这里物怪的名称显然属于“面目全非”而非被省略了。因此,谣言传播与其说会经历简化的过程,不如说有些内容会被模糊化(fuzzification)处理。人们在传述听闻的故事时,更为关注出现了一种伤人怪物这一“既定事实”,至于怪物具体叫什么似乎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不仅物怪的称呼多样,物怪的形象也是五花八门。1949年2月,沂县地方在报告中说,关于“水鬼”的传说种类多样。如说水鬼有着铁手铜指甲,会发射使人昏迷的“火球”,因能“骑坐电”而翻墙不累。更有趣的是,有传言“水鬼”腋下贴有膏药,若被捕挨打则不会疼痛反而发笑,但将膏药揭下后则能感受到疼痛而哭。鲁中南区的新海连和滨海地区则有流传说,“水鬼是皮人”,它的“膀下生两个汽球”,有“铁手铜指甲”,白天则藏匿于水中。还有人说,“水鬼是毛人”,它“能大能小,变狗变猫,人能变火,火能变人,来者无影,去者无踪”,可谓神通广大。在赵镈,有的区则传说“毛人”是“铁人”,它“头戴日本钢盔,身穿铁衣,手持钢枪,还有火球”。还有的说“水鬼毛人”不惧持枪的民兵,反而遇强则强,“枪也打不响”。


1953年谣言再起,物怪的形象和此前大致不差。如费县公安处在报告中说,“毛人”有铁手、铜指甲。在郯城,“毛人”则有着红鼻子、绿眼睛,夜里能从门缝钻进屋里;“毛人”腚口有“电门”,一按能行数百里;“火球”能变狗变猫,说什么变什么。临沭则有传言,“打水鬼枪不管用”。有的地方则传“‘毛人’不怕打,不怕吊,只怕上灯不睡觉”。


到了1956年,临沂则有传言“毛人”的腰“有两搂粗,腿有一搂毛,见人就吃人”,满身是毛,还带火光。在费县则有人说,“火蛋能变驴,还能变牛犊子,愈打愈厉害”;辛庄区后东流村还传出怪物在东海,“浑身是火球”;探沂区则有人说“毛人”肉烘烘的没有骨头,能变幻成人;“火球”如茶碗口大,时明时暗,忽大忽小,能散发出硫磺味儿。在临沂则有传言今日的“水鬼毛人”和往年不同,以前水鬼毛人有“火亮”,现在的则没有。


物怪形象经历不断描摹与再建构而倾向于复杂化、多样化,更进一步证明了前述谣言散布过程中并不总会经历简化的过程。故事的细节被不断添加,故事的内容就像“滚雪球”般不断被再建构。谣言在流传过程中,作为信息的中转者的乡民个体均都参与了谣言内容的再造,“每个人都为谣言的主题添油加醋”,并在谣言中投入了自己的想象和幻觉。


人们对于怪物形象的想象和描摹,其实也是努力理解突然到来的怪物的尝试。他们调动出已经习得的关于怪物的文化图式,诸如神通广大、变幻多端等均能从戏剧和民间故事中觅见踪迹。换言之,人们关于物怪形象的想象并非毫无边界可言,诸多怪物形象特征多来自于人们关于怪物既定的语言习惯和文化背景。正如奥尔波特所说:“我们的感觉和记忆不仅来自于我们的感觉器官,而且同样地来自我们的语言习惯和文化习俗,而且过去的经验也影响着我们的感觉和记忆。”这也是奥尔波特所概括的谣言传播过程中的“同化”(assimilation)阶段。当然,人们对物怪形象的丰富并非仅仅是传承,作为能动的谣言中转者,人们也在口耳相传中增添了许多诸如“膏药”、“电”等新的文化元素,创造出了与传统不甚相同的新的文化图式,反映出文化图式的多样性和文化实践的可变性。


与物怪名称多样且形象各异不同,人们关于物怪的伤害形式的传言则基本一致。如1949年鲁中南专区在报告中说,该地多有传言水鬼“专扒人眼、扒孕妇胎、割妇女的乳头、男子的生殖器”。郯城的报告也显示,这里广泛流传“水鬼毛人”“见了男的就挖眼割阳物,见了女的就割奶子,扒人心,扒心吃,要扒有怀孕的妇女等等”。1953年谣言再起,费县有些地方私下流传,“毛人”“扒人心、扒孕胎,割男子的生殖器”。郯城也有传言说,毛人“专来割小孩的‘鸡巴’、大闺女的乳头、扒孕妇的胎儿、挖人眼”等。公安部1954年的综合报告中也提及,“毛人水怪”“要人眼、人心、奶头、卵蛋等”。1956年的说法亦复如是。如临沂有的地方说“水鬼毛人”再次出现,且和往年相同,“割妇女的奶子,割小孩鸭子(当地方言,指生殖器———引者注),特别是双身妇人的奶子”。山东省公安厅的报告也显示,人们广泛流传这次来的“水鬼”“割妇女的乳房,扒人心,挖眼睛”等。


不难看出,尽管物怪的名称和形象繁复多样且言人人殊,但物怪对人的伤害形式却几乎毫无更改地被保留了下来。概括而言,“水鬼毛人”几乎会伤及所有人群,而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孕妇及男童更容易遭受危害。“水鬼毛人”不会直接取人性命,相反,它对人的身体器官更感兴趣,诸如眼睛、心脏、男性生殖器、女性乳房等都有可能被攫取。谣言本身所具有的身体隐喻表明了人们最重要的关切,突出了谣言的核心主题。正是对物怪潜在的对身体的威胁想象造成了乡民个体的恐惧,并由此引发群体性恐慌。


人们除了保留了物怪的伤害形式,在对物怪来源进行解释时,相关传言则大都指向了新政府及其盟友苏联。1950年春,台枣地区即有民众传说“毛人是八路变的”。同年2月,台枣专区公安局在报告中即说,民众认为“水鬼毛人”“是毛主席派来的,因为毛主席在苏联被扣,得用人心去换”。1953年郯城有民众传言,“毛人是从北京毛主席那里派来了两火车,在新安镇下的车,分到郯城各乡去的”。在底层民众看来,“毛人”或是苏联所派,或是最高领袖所遣,或是干部所扮,都无一例外地将指责的对象投射于新政权,而这些说法则伴随着谣言的全过程。


乡村民众在寻求理解时,之所以将矛头指向政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被指责者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外来的他者,因与乡村社区存在一定的距离,故而成为民众想象的施害人。作为外国的苏联自不待言。政权鼎革之后,随着国家权力逐渐深入基层,一些并不熟悉的区以上干部开始出现在社区生活中,官民关系也不断出现不和谐的声音,乡村社会原有的政治格局与社会秩序发生变异,这种陌生感不免激发民众内心的不安全感。事实上,这种指责当权者的现象在古代谣言中亦颇为常见。


物怪对人的伤害形式及人们的解释,属于谣言内容中被突出的细节,这些正是奥尔波特所说的谣言散布中的“强化”(sharpening)环节,即“从一个较大的篇幅中对一定数量的细节有选择性地感知、保留和描述”,这一强化也“造成了这个故事的夸张的戏剧性的内容”。被强化的内容属于谣言的核心和主题,也是民众最关心的地方。物怪的伤害形式以及物怪从何而来,显然最为牵动着民众的心弦,因而在谣言散布中不断被强化与渲染。通过强化,谣言的核心内容在口耳相传中保存下来并成为人们记忆中的一部分,进而转化为随后谣言再起时的记忆资源。


当然,强化和同化也是密切相连的。如奥尔波特所说:“强化不会随便产生,而只会在与谣言传播者过去的经验和现在的态度一致的情况下产生。”因忧惧器官失窃而造成恐慌的故事在历史上可谓斑斑可循,因此,可以将“水鬼毛人”的故事视为“在某种特定的政治情势下,重新激活某则传统的民间故事,以表达对于当下的集体不满,对于未来的集体希冀”。


奥尔波特等在其经典研究中所总结出的谣言流传的“简化”、“强化”和“同化”模型,为理解民众对“水鬼毛人”故事的想象提供了重要分析工具。但从“水鬼毛人”谣言的物怪名称和形象来看,“简化”并不具有代表性;相反,对一些内容的模糊化处理或许更能概括谣言流传的特质。模糊化的处理会使谣言的细节不断增加。与之相对应,谣言的主题与人们的核心关切则会被强化。而模糊化和强化的内容,都与人们的生活实践与文化储存密切相关。经历了模糊化、强化与同化,谣言的内容更容易被乡村民众认知、理解和接受,从而更方便人们的传述,也因此而传布得更迅速。


余论


虽然当前学界已有不少关于中国历史上的谣言研究,但谣言大都成为了考察其他问题的工具,对谣言本身的探讨仍不多见,诸如谣言的传播、流变及接受等尚存诸多迷思。而田海关于中国古代谣言的系统性研究,则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认知。关于谣言的传播方式,田海指出,16世纪以降,许多跨区域的谣言经由商业通道及岁粮的运输网络而扩散。虽然田海的观察自有其合理之处,但也只符合古代的情况。从“水鬼毛人”风波来看,苏北鲁南跨区域间的谣言传播更多是地缘因素、社会关系网络和人们的政治经济活动综合交叉的结果,商业活动只是其中一个面向,商业通道的因素也不突出。在故事传播的空间上,尽管缺乏足够的史料,田海仍敏锐地指出:“家庭生活在扩散个人经验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过,田海所言的家庭生活主要局限于私密空间,谣言散播似乎限定在家居模式中。与之不同,“水鬼毛人”谣言共享的空间更为广阔,家庭间交际特别是亲属间的人际往来,极大地促进了故事的共享和传递。


谣言之所以能够迅速传播,关键在于人们对故事内容感兴趣。而谣言似乎有着独特的吸引人的魔力,也因此成为动员民众的潜在力量,引发管理者的警惕。谣言的散播有时和当政者的态度有关。如孔飞力(Philip Kuhn)指出,1768年关于剪辫的妖术恐慌之所以迅速蔓延,即在于官僚体制的怠惰。和乾隆帝相似,在“水鬼毛人”风波中,面对谣言如潮水般起起落落,新政权的上级组织亦多批评基层党员干部犯了严重的“太平麻痹”思想。虽然指责或有所依,但更多是后见之明。因为这些传奇色彩颇为浓厚的故事,本身即属于民众谈资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当“水鬼毛人”的故事刚传到某一乡村社区时,乡村民众并不特别在意。如1955年临沂某村一党员在座谈会上即说:“谣言哪年没有,哪年都有,有时水鬼,有时天上下来了龙,有时某日出来四个太阳,这光说,谁见唻,咱也不信呵!”只不过,人们并没有预料到谣言会进一步大规模蔓延。而且,这并不意味着共产党组织机构的失灵。相反,在上级政权的敦促下,随着各级党政组织的迅速行动,谣言很快沉寂下来。从本文所揭示的谣言传播机制观之,欲短期内迅速平息谣言实非易事。尽管平谣活动几经周折,但关于“水鬼毛人”的物怪恐慌自1956年以后基本上没有再大规模出现。


谣言一词本身所具有的贬义色彩已经代表了一种价值评判,但事实上,谣言并不只是意味着失序。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说,一些谣言其实也承担了释放社会压力、凝聚社会共识、消解个体内心忧惧的作用。正如涩谷保(Tamotsu Shibutani)所定义的那样,谣言是一种“即兴新闻”(improvised news)并经历了被不断建构的过程,人们传说谣言的过程其实也是寻求事实、消解分歧从而达成共识的探索。谣言具体内容的扩充,其实体现的正是人们寻求“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因为谣言本身即来源于建构的过程,“面对一个含糊不清的事实,群体中的成员们集中起他们的精神才智,以求对现实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人们传述“水鬼毛人”谣言,对物怪的形象进行充满想象力的丰富与演绎,也是为了更为准确地探究其本来面貌,努力使或许陌生的怪物可感知化,从而疏解内心焦虑,寻找行之有效的规避途径。只不过,在那个特殊的时空语境和谣言的传播机制综合作用下,“水鬼毛人”的故事会产生如此牵动甚广的影响,恐怕也超出了大多时人的想象。


总之,新中国成立前后爆发的大规模“水鬼毛人”谣言风波,由于持续时间之长、波及范围之广及社会影响之大,在历史上并不多见。之所以会有如此影响之谣言,自然与彼时的历史语境密不可分。但另一方面,谣言散播所特有的传播机制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面向。从传播方式而言,诸如商人、灾民、民工、走亲访友者及拾麦人等流动性群体,发挥了故事传递的“信使”作用。伴随着他们的跨区域转移,“水鬼毛人”的故事也被带向各地,推动了谣言的点式散播。诸如集市、工地等场域为谣言散播提供了特定的公共空间,加快了谣言的传播速度。随后,藉由乡村社会的亲缘、地缘等社会关系网络,谣言由点及面进一步扩散开来。从性别角度而言,女性显然成为了谣言散布最为活跃的群体。在此过程中,“水鬼毛人”谣言的内容也经历模糊化、强化与同化,更容易被乡民接受,使故事如同涟漪般一圈圈向外扩散,触动着人们的敏感神经。



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21年第4期


囿于篇幅,公号舍去注释,完整版本请见刊物。


编辑 | 王心路 王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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