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
扬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市外来扬返扬人员应在抵扬前事先联系、抵扬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所有市外来扬返扬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证明的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近14天内有疫情风险较大地区旅居史的,还需现场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直接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的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
四、其他市外来扬返扬人员,严格实行“3+4+7”健康管理措施,即: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每日采样1次;第4-7天严格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需向社区报备,不去人群聚集和公共场所,每日核酸检测1次,第7天双采双检;第8-14天自我健康监测,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第10、14天各采样1次。
五、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扬;确需离扬的,行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返程后须对照前述第一至四条的要求,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加强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瞒报或谎报个人相关情况、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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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新媒体责任编辑:孔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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