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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4
魏小军
小军家事
小编有话说
富豪们很容易觉得,自己对钱比一般人在行,所以用不着财富管理服务。这问题,至少从财富律师的角度看,不是这样的...... 2015年8月3日凌晨,浙江省内第一家私营不锈钢贸易公司的创办人,时任浙江衢州市天杭人造板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单金浩留下遗书,在办公室内上吊自尽。2015年9月26日深夜,单金浩长子单翔在杭州家中猝死, 年仅46岁。同年10月30日,因长子、长孙接连离世饱受打击的单金浩老母也离开人世。这是一起经营债务牵连家庭、企业破产致使股东家破人亡的悲剧故事。经由报道透露的细节,令人感到异常惊诧和悲伤。对于企业家来说,企业就像自己的另一个“孩子”,当“孩子”身处绝境,全力抢救几乎是自然的冲动。可是,形势变化莫测,背水一战固然勇气可嘉,一旦遇上兵败如山倒,则是自投绝境。2002年,单金浩拿出自有资金接近3000万元,并从银行贷款5000多万元,拼成8000万的投资资金,在衢州双港开发区投资人造板生产线。公司成立后,虽然经历2008金融危机的挫折、2011年“工改商”的波折,财务状况堪忧,但尚不至于对单金浩个人及家庭生活构成重大影响。然而,急于拯救公司的单金浩,在2012年9月迈出了最危险的一步:在与银行的贷款关系中,单金浩以自己和亲戚的房产作抵押,并且让全体家庭成员签名(保证),从而将自己、家人乃至提供抵押房产的亲戚全部拖进了债务链条。当形势朝单金浩最不想看到、甚至根本不相信的方向前进时,尽管单金浩已经把自己的财产愿望降低至保留“自己2002年之前所购买的私人房产”,却已无回天无力。此刻,收不回贷款的银行,不可能答应任何一个在法律上缺乏必要性的条件。失去公司的单金浩,不但是保不住自己的房产,还保不住家人、亲戚的财产,甚至自己和家人的整个下半生的财产。这样的结局,对于一个曾经辉煌过、富裕过的企业家,确实残酷了点。因为,不仅输光了现在,还输光了未来;不仅把自己输光了,还把家人甚至亲戚也输光了。正是出于对这种灾难性后果的忧虑,在家事与私人财富法律服务过程中,我们一直把帮助企业家客户建立债务防火墙作为一项重要目标,以让客户在遭遇意外生意损失时得以保全自己和家庭。为此,我们也经常跟客户展开拉锯战,这种拉锯并非源于我们与客户的真正冲突,而是我们坚持的长期家庭财富安全和客户的短期便利需要(主要是为自己的企业融资)之间的冲突。常常是,客户被我们从高债务风险的行为边缘拉回来,但又立刻陷入纠结之中——拒绝往往意味着某个眼前目标的放弃。有时候,客户会火冒三丈地指责我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告诉我什么是行的,这个问题我总得解决,我要的是方案。对此,我们很无奈,但还是要继续坚持应该坚持的。股东以个人名义为企业融资,no;为任何超出个人财富实力的债务签保证,no;让子女来为自己或自己所办企业的大额举债签保证,no……如果一定要说yes,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拿房子、车子抵押,甚至由自己控制但财务清晰的公司(不会被穿透牵连股东)去做保证,出了事最多就损失房子、车子甚至企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没有人可以完全预测市场的未来,把一切都押进去是不明智的。如果什么都押进去,那公司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为公司制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让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对那些财务状况尚好的客户,我们还会作更多的建议。比如人寿保险必不可少,结合当事人个人及家庭情况,尽早配置;比如财富体量大的,可以考虑设立家族信托,甚至境内、境外分头进行;再比如对于某些特殊家族而言,单一家族办公室是个不错的选择(市场上普遍说境内做不到,实际上我们团队已经有了可行的方案)。说到这里,又看到一则消息被刷屏:2016年1月12日,曾开发过10个楼盘的金华市著名企业家、浙江金华市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方锦华,面对无法还清的5.2亿元债务,以自杀的方式让自己解脱;方先生还留下了两封绝笔信,信中乞求债权人能做出妥协,善待他的家人。债务非小事,防控须及时。富豪,并非就不需要私人财富管理服务。甚至可以说,生意越大,债务风险就越大,防控的必要性也越大,因而更需要私人财富管理服务。
魏小军,民商法(家事)博士,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家事部主任、杭州师大法学院财富传承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市律协家事专业委员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擅长领域:婚姻继承及其相关诉讼、私人财富管理的法律筹划、家族办公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