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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顺德区建筑
工地实施复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建筑工地实际,现就我区建筑工地复工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条件
建筑工地复工,要按照《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复工前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顺新冠防〔2020〕31号)文件要求执行。重点要满足“员工一人一档”、成立防疫指挥部及建立防疫应急体系、工地全面大清洁大消毒等条件,创造条件减少每间宿舍所居住员工的人数。
二、复工备案主管部门
(一)工程报建报监在区住建、交通部门办理的,复工备案工作由对应区属部门负责。
(二)工程报建报监在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理的,复工备案工作由镇街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做好复工工作指导,推动项目有序复工,做到防疫情、抓复工“两手抓、两不误”。对存在不符合开工条件擅自复工或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交通市政及水利工地参照建筑工地复工要求执行。
附件:
1. 顺德区建筑工地复工条件自查表
2. 顺德区建筑工地复工条件备案表
3. 顺德区疫情防控复工建筑工地员工帐册
4. 顺德区建筑工地复工指引及指导复工联系电话
5. “8个一”具体要求
6. 顺德区复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承诺书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上述附件内容,请登录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下载:(网址:
http://www.shunde.gov.cn/data/main.php?id=333571-1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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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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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