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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网友在商场被针扎”疯传!警方回应!上街万一被针扎该怎么办?


广州天河警方(10月10日)通报:近日有两名网友先后在网上发贴,称在天河某商场被人用针头扎伤,担心感染艾滋病,此事引起众多网民关注。天河警方经过调查,排除有人故意针扎路人传播艾滋病的情况。其中一名网友因在网上编造散布“被针扎”的虚构信息,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商场内被针头扎手?警方调查


10月6日,刘某(女,25岁,网名“没错是我”)在社交平台上发表贴文称,10月5日17时许,其在天河区某商场内怀疑被一名男子用针头扎到右手背,因担心感染艾滋病毒服用了阻断药物。10月7日,另有庄某(男,33岁,网名“十一月”)在同一个社交平台发贴,称在同一区域也曾被人“针扎”。

10月6日凌晨1时许,天河警方接刘某报警后,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锁定1名男子(周某,29岁,广东广州人),并将其带回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经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周某经过刘某身边瞬间,两人手部有轻微触碰情形;未发现周某手上持有物品。在侦办过程中,未发现周某持有针筒等可疑物品。周某配合医院进行了HIV检测,结果呈阴性。

10月9日,天河警方向刘某通报了有关调查情况。刘某对广州警方严谨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并对调查结果表示认可。



此前网传贴文



一网友虚构贴文被拘留


10月9日,天河警方将另一名网友庄某(男,33岁,广东汕头人,网名“十一月”)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查,庄某供认,因不久前有不洁性行为,害怕感染艾滋病,急需阻断药物,看到刘某的贴文后,虚构“在相同区域被针扎”的经历,在同一平台发布并与刘某取得联系,意图向其讨教获取阻断药物的途径。庄某发布虚构贴文后,进一步造成群众恐慌。目前,庄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天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街万一被针扎,

我该怎么办?

天河警方的雷霆行动

顿时消除了好多人的出门社交恐惧症

纷纷表示

可以继续愉快地

上街、逛吃、逛喝、买买买


然而

一些人还是顾虑

逛街被扎针,地铁上被扎针,

共享单车上有针头

这些在全国不同的地方

隔不久就爆出来的种种行为

也并不全都是谣言

我还能好好上街吗

上街万一被扎了

真的会感染艾滋病吗?

这里

小编不但送你一个肯定的眼神

还送你

四个“万一被扎了”的锦囊

莫慌张的理由很简单

因为

那些行为遑论是谣言

就算是真被扎了

那针也不一定是“艾滋针”

就算真的是混进了艾滋病病毒

这针也满足不了传播的条件

艾滋病病毒(HIV)传播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质量、数量和体液交换。质量是指活病毒,数量是指有足够的病毒量,体液交换主要是指注射。在公共环境中被针扎,要达成以上三点,也就是完美隐藏一支含有活性病毒,且病毒量足够的针管,并且在刺入后完美“推注“,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就是说

街上被针扎

其传播艾滋的可能性

≈ 0

可以导致艾滋病传播的种种行为方式当中,如果没有采取预防措施,传播几率最高的是输血约95%,其次是母婴传播约30%,接下来是肛交约1%、共用注射器吸毒约0.67%、阴道交约0.5%、针刺伤约0.3%(实心针的概率就更低了)。


对于针刺伤,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指的针刺伤是医护人员和警察等人群发生的职业暴露情况,虽然在我省已有一些医护人员在诊疗艾滋病患者的过程中发生了针刺伤,但至今未发现医护人员因针刺伤感染,当然这其中大多数人都服用了预防药物。

所以说

与其担心针扎伤的传染风险

不如担心是否发生过

卖淫嫖娼、男男同性性行为、多性伴等无保护的高危性行为

带来更高的风险

目前我省艾滋病传播以性传播为主(超过90%),异性和同性传播占比分别约60%和30%。异性传播中,有卖淫嫖娼引起的,但更多的是非商业非婚,也就是多性伴引起。


首先

马上在伤口周围轻轻挤压

(但切记切记千万不要使劲吃奶的力哦)

尽量把血液挤出

其次

用清水冲洗伤口

最后

用碘酒、酒精消毒伤口


在街上被针扎感染可能性≈ 0的情况下

阻断药,吃还是不吃

可以咨询医生

选择权在你手上

不过

假如你与HIV感染者或感染状况不明者

发生高危性行为

(男男同性性行为、卖淫嫖娼、

多性伴等)

请记得


阻断药必须要在72小时之内服用

服药越早,阻断效果越好

一旦服药,必须连续服用28天


人在江湖飘

意外免不了

万一真被扎了

首先要做的事是报警

让警察来帮助你

而不是随意上网曝光问题

最后

要提醒艾滋病患者

切勿以身试法

不要故意以针刺这样卑劣的行径伤害他人

故意传播艾滋病

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

感染艾滋病后要主动将感染情况

告知自己的配偶和性伴

并做好保护措施避免他人感染

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仍卖淫、嫖娼

或者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

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人感染艾滋病

将被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惩处!!!



来源:南方日报、广东疾控、广州天河公安、极目新闻

编辑:朱晓华

责编:陈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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