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京师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今日发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法治建设宏伟蓝图徐徐展开。伴随改革开放前行,中国律师业欣欣向荣,同时对于律师行业的涉外服务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
2016年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对涉外法律服务尤其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重要讲话指出: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
国际化是中国律师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作为以国际化为发展理念的大型律所,截止目前,京师在境外一共设立了5家海外办公室和29家国际联盟所,实实在在地搭建起了遍布30个国家的全球化服务网络。与此同时,京师探索出波兰的“领事保护”模式、多伦多的“法律+商务+服务”商务中心、与美国CKR联盟模式等多个海外法律产品,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国际化发展之路。
12月8日、9日两天,“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大会和世界律师大会在广州召开,京师律师应邀出席,与全球律界人才深入交流,这对京师的国际化发展以及涉外法律服务推广来说是举足轻重的事件。
此前,为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相继推出《扶助实习律师的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扶助实习律师的管理办法》两项政策,从生活服务、专业培训等各个方面予以扶助。
图:扶助实习律师计划稳步进行
截至目前,京师已有4名律师进入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另有多名律师入选各地区司法厅、律协联合组建的涉外律师人才库。在推动中国律师“走出去”,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发展背景下,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依托现有的国际化发展优势,牢牢把握住发展契机并结合律所实际,为进一步强化对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特推出“京师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扶持、培训政策,精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能够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
这项计划到底有何吸引之处?
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要求:
攻读法律硕士以上学历(国家承认)
申请条件:
在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一年以上
无违法违纪记录
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未参加过留学或其他涉外培训
资助金额:
以录取学校学费总额为上限,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无息借款,1年内偿还20%,3年内偿还50%的规定,5年之内偿还完毕
02考试无虑:雅思/托福考试报考费全额报销
申请条件: 律师/律助/行政人员 入职满一年 无违纪违规记录 要求: 雅思6.5分(含)以上,托福89分(含)以上
业务洽谈免积分
专业部门申报优先审核
配备免费的办公工位1个
京师将与设有“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达成项目合作,开设“研修班”,成立“实习基地”,为律师提供一个专业、高效的成长平台,快速提升律师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水平。
律所内部培训为律师提升服务水平赋能。京师将充分发挥知识管理部等多个平台的作用,涉外律师业务培训与课程开发两手抓,从输入端与输出端提升涉外律师业务水平。
06口语提升:英语角
涉外法律人才要求能熟练运用外语(尤其是英语),为此,京师将特设“英语角”,定期邀请专业口语老师授课,为律师开展涉外业务提供最基础的交流保障。
京师始终将律师培养视为一项长效发展机制,“京师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是京师全球化视野的有力体现,也是京师国际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京师对国家提出的“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有力响应。京师将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全力做好该项计划的实施工作,保证其高效落实。
第一条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涉外法律服务业在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显现,对律师业务素质尤其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尚不能满足我国对外开放的整体需要。
京师律师事务所一直将国际化作为律所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国际化是中国律师行业的大势所趋,关乎中国律师事业的未来。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人才是根本,涉外法律服务需要既懂外语又懂专业的“双料”人才。为提升京师律师的素质,增强京师律师的国际竞争力,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由京师国际分所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与执行本计划的各项工作,律所出资成立专项基金用于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第三条 律师留学培训助学金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律师可以提出申请:
1.在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一年以上;
2.无违法违纪记录;
3.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未参加过留学或其他涉外培训。
(二)资助办法
1.资助原则:以录取学校学费总额为上限,但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其余费用由律师本人承担。
2.律所无息借款的方式进行资助,还款期限以录取学校规定学期届满再加6个月为起始日,5年内还清。第1年至少归还全部款项的20%,第3年归还全部款项的50%,第5年还清剩余的全部款项。
3.中途退学或者在录取学校规定学期届满时未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应当自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归还全部借款。
(三)出国培训助学金资助协议
1.律所审查结束并批准资助申请人后,申请人和律师事务所应当签订《京师出国培训助学金资助协议》;
2.学习期满后回国到京师律师事务所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
第四条 雅思/托福考试费用全额报销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京师员工(含律师、律助、行政)可以提出申请:
1.在京师律师事务所入职一年以上;
2.无违法违纪记录;
3.此前未参与过此类考试或考试分数未达标者。
(二)报销条件
1.考试有效分数在雅思6.5分(含)以上,托福89分(含)以上;
2.每人仅报销一次,未达分数线或已超过分数线进行的刷分考试不予以报销;
3.报销时需持近期有效成绩单与发票。
(三)获得款项资助1年内,若律师转所、律助或行政人员转至其他公司就职等情况,须返还全部扶持借款。
第五条 涉外法律业务扶助
(一)律所鼓励律师积极拓展涉外业务,对于涉外业务洽谈所需的办公费用与成本由律所承担,如:预定会议室、会议用品、宣传推广等;
(二)对于需申请涉外业务相关的专业部门,客户服务部予以优先审核优先通过,提交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放宽部门成立条件(具体细则详见客服部工作台);
(三)对于已成立的涉外法律业务部门招聘的“双料”法律人才(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律师),凡雅思/托福考试通过上文分数线,或有出国留学深造背景者,可免费试用一个工位(一个部门仅有一个名额);
(四)获得扶持律师团队或律师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关于律师职业规范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本所的执业纪律、行为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取消对其扶持政策。
第六条 高校项目合作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中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方法的要求,京师将积极开展人才培养的对外战略合作,与设有“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开展合作,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专项人才研修班”。邀请业界知名学者和实务专家,以涉外法律实务难度为进阶标准,采快速提升律师从事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同时,与高校在京师共同成立“涉外法律人才实习基地”,引进和培养外语+法律复合型人才,横跨法律工作和外语工作双方向。努力将京师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准,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储备人才。
第七条 涉外业务培训与课程开发
加强所内涉外律师业务培训与交流,并使其常态化。知识管理部将分领域分版块针对涉外业务领域进行专项课程研发,采用最先进的录课系统和三维演播室节目录制形式,让京师涉外律师不仅业务精,也能上台讲好课。形成内提升、外输出和老带新的工作模式。涉外律师业务培训与课程开发两手抓,从输入端与输出端提升涉外律师业务水平,提高青年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业务方面的兴趣,为中国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增加后备力量。
同时,将定期举办涉外业务分享沙龙,邀请所内外业务精湛的精英律师采用圆桌会议的形式,进行业务研讨与交流。使涉外律师快速适应法律和市场变化的同时及时更新自身知识体系,通过相互交流讨论带动京师律师事务所整体涉外法律业务的氛围,提升办案质量。
在此过程中,京师将陆续建立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通过每年举办培训班并派出出国学习考察团等多种方式,以期培养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全球视野及丰富执业经验和跨语言、跨文化运用能力的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
第八条 英语口语提升总动员
激励律所全员练好英语口语,努力营造良好的英语学习氛围。口语总动员将以日常生活口语为基础,以专业法律英语为重点展开,通过艺术社团加大英语角活动密度与频次,并定期邀请口语老师面对面对京师律师口语进行辅导与纠正,努力使英语能作为全体京师人的第二工作语言,让员工在最短时间内摆脱“聋哑外语”的尴尬。与此同时,将邀请外教进行线上课程录制,提供全英文沉浸式学习环境,提高所内全部工作人员学习热情及口语能力,使京师律师事务所成为国际化法律服务平台。
第九条 关于律师留学培训助学金、考试费用报销、涉外律师律师业务扶助等政策规则详见《京师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施细则》。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第十一条 京师各地分所参照本通知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扶持政策。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9年12月12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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