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今年年初,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的学生小王等几位同学,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
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近日,小王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园方摆出保障园内安全、园外食物不卫生有气味等种种理由来为自己辩驳,反正归根到底一句话,园方没错。但乐园里的饮食到底是怎么样的价格水平呢?小王后来花了30块钱买了一根棉花糖当零食,“外面只要几块钱。像一根热狗,里面居然卖到了35块钱,一瓶可乐要20块钱,太贵了。”台州网友@陈一发的遭遇更加奇葩:之前在迪士尼园里买的一盒巧克力,因为买的是两天的联票,第二天进去被搜包,也被要求不准带。难道这么说来迪士尼自家卖的食物原来也是不卫生有异味的?实际上说来说去,迪士尼这么做为的就是“利”,为的是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再狠狠宰消费者一把。
除此,根据法律人士的解释,即便不让带食物有的消费者可以接受,但是对消费者翻包搜身就侵犯了人身权利了,因为游乐园的工作人员们没有搜身的权力,连派出所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这么做。搜身这个权力,只有司法机关才有。而迪士尼的这种做法明显已经触犯中国的法律了。
实际上,除了这件事,迪士尼近日已连续两次上热搜榜了。
9日,因受到台风“利奇马”影响,上海迪士尼官方微博在发布的闭园通知中,对购买了当日门票的游客,只给出了改期方案,而没有给出退票方案。经广大网友抗议,8月10日终于调整了解决方案,允许六个月内使用,但仍强硬表示就是不允许退票。有网友质疑:如果买票的是外地游客,而且半年内来不了上海了,那这个解决方案对他们还有意义吗?为什么不能给游客多种选择、加一个退票的选项呢?
我们很难相信这样明显不合公平的饮食规定、退票方案会出现在欧美国家。比如美国和法国的3处迪士尼乐园并没有禁止消费者携带食物进园,独独中国、日本的迪士尼乐园却禁止携带食物。
而这并不是迪士尼第一次因为标准不同而被告上法庭。
去年6月,迪士尼还因儿童门票优惠政策搞“双标”,被广东省高院法官刘德敏告上了法庭。事情起因是其刚满10岁的女儿到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却因为身高超过规定标准被要求补买门票,而迪士尼在国外采取儿童年龄为标准制定门票优惠政策,这是典型的“双标”模式,属于歧视性政策。
事实上,“禁止携带食物”规定是迪士尼乐园自行制定的,但是这样的公司规定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吗?它能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吗?虽然迪士尼是一家企业,赚钱是它的本性使然,但一旦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有悖中国的民俗民风时,我们该怎么做呢?
在网上,很多网友呼吁抵制迪士尼:我们都不去迪士尼了,那它自然会低下高傲的头颅。但是理性的法治社会里,我们不能把什么问题都提升到民族感情、国家尊严的高度。对于那些危害了自己权益的人和事,我们要勇于站出来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有权益,就像华东政法大学的这几位学生一样,社会需要这些较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