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一场直播被打赏百万,又把钱还回去,有何猫腻?
某直播平台的头部主播王某,在直播间的主打项目就是聊天和唱歌,因曾经翻唱过歌曲《勉为其难》,他吸引了不少粉丝。据王某称,这首歌在网上的播放量达到了上亿次。
80后的王某来自东北,2011年就进入了网络行业。最早的时候,他只是配合打游戏的人语音聊天。网络主播行业后来的兴起,让王某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当他用这笔钱为母亲买了房子后,完全看不懂的母亲吓了一跳。
网络直播行业的迅速到来,也颠覆了人们的理解。过去,追星是追那些屏幕上、文艺作品中的明星,他们远在天边,遥不可及。直播时代,粉丝们粉的是天天在直播间见面的网红,他们和粉丝唠着家常,同时也会打造出偶像的光环。
既有包装成明星的距离感,又有草根网红的接地气,王某有了自己的粉丝圈子。他的一位粉丝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说,王哥的粉丝各个年龄段的都有,最大的有五十多岁。
90后的李某跟王某在一个平台直播。他说,那种如同明星般的前呼后拥,他也曾真实经历过。
在一年一度的平台盛典和粉丝见面会上,最大的光环属于头部主播中的冠军。为了拿到这个奖,主播之间争夺激烈。
2019年,为了冲冠,主播李某放话,称“谁能帮我夺冠,打赏的钱我全部还回去”。然而,真的是粉丝们的众筹让这些网络主播登顶冠军的吗?网友姗姗说,这么多年来,自己一共打赏了李某几百元。但她发现,有的粉丝仅在一场直播的时间里就送出了百万元级别的礼物,导致粉丝们从看主播变成了围观“大哥”。
如果给网络打赏算一笔账,粉丝花钱买礼物的钱,有一半是被平台收走了,再扣除税费,等主播提现的时候,只剩下了打赏金额的40%-50%。即使这些钱全部回流给打赏的粉丝,也会缩水一半多。
检察官朱奇佳说,没有老百姓会用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一个晚上就打赏出去几百万元,更不会因为主播承诺“打赏回流”,就甘愿损失一半的钱去支持他们冲冠。这个现象极其不合常理。
在接待上游犯罪投资人的过程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发现了一位集资诈骗的主犯有一亿多的资金打到了直播平台。这是一个不带货销售的平台,也就是这一亿多元的资金纯粹是打赏消费型的娱乐活动。这样异常的行为引起了检察官们的高度重视,案件侦破的结果是,其中有6000多万元打赏给了本案的四个涉案主播,最高的一个主播就接受了2000多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规定,凡参与这七宗犯罪活动的(如图),包括提供账户,转为现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行为,都按洗钱罪论处。
嫌疑人到案以后,曾辩解说其认识到上游是黑灰产资金,涉及犯罪,但是并不清楚是涉及上述七类犯罪。经过审查发现,主犯当中的两名主播曾多次到达上游这个集资诈骗团伙的办公地点,参与了他们的年会,并在直播中宣传了相关的内容。检察院认为这足以认定嫌疑人已意识到本案上游犯罪的内容。
经过对这起网络主播洗钱案的调查,检察机关注意到,平台在洗钱活动中缺乏适当的预警。检察机关认为,平台不能因为在“打赏中分到一半的利益”就放弃监管,并要求平台担负起监测大额打赏的职责,督促主播形成抵制洗钱的主观意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两名涉案主播都是中学毕业就进入了社会,他们跑过工地,端过盘子,曾经也是普通的劳动者。而网络直播的兴起,让会唱歌、能唠嗑的他们犹如站在了风口,一路扶摇直上。从公安机关的现场抓捕视频中不难发现,几名嫌疑人不仅居所豪华,还开起了公司,有了团队。然而,这样的热钱快钱可能短时奏效,违法犯罪活动必然受到严惩。对首例网络主播洗钱案的查处正是要传递一股正能量,向好逸恶劳还“躺赢”的犯罪活动亮剑。
监制
李绍飞
编辑
单镜宇
审校
寒冬
来源
“案件聚焦”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