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方提醒!这类微信群别进,可能正在套取你的个人信息!

2018-05-04 人民网


厦门警方提醒,来路不明的微信群会给个人信息甚至钱财带来安全隐患。


近日,厦门某小区楼道内、电梯里突然张贴了“加入业主群”的布告通知,通知的标题为“关于加入XX小区业主群的倡议书”,倡议书末尾有群二维码,并要求业主进群后必须修改昵称“X楼+X室+姓名”。


小区最近正好要成立业委会,也有热心的业主在张罗着组建业主微信群。所以,看到这样用词颇具“正规”的倡议书,大家也没多想,陆续通过扫群二维码、互相推荐的方式进群。


但进群后,群里根本没有涉及组建业委会的事宜,而是不断发送各种推销广告等信息,随后小区党支部和物业发布紧急声明,宣布这个所谓的“XX生活交流群”是假冒业主群。



谁建的“李鬼”业主群?图什么?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民警分析,不法分子组建该假冒“业主群”,可能有以下三个目的:


1、在群内推销广告:这可比挨家挨户去发放传单、推销广告方便得多,成本也小得多。


2、获取小区业主信息:根据“入群要求”,一旦业主将昵称修改为“房号+姓名”,对方就轻松获取业主的个人信息,之后可能从事如诈骗等非法活动。


3、群内发送附带病毒的链接、红包:在取得业主信任之后,不法分子会在群内发送附带病毒的链接、红包等,业主一旦点击,可能引起手机中毒,进而手机内信息被窃取,甚至导致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钱款损失。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添加陌生微信好友、加入陌生微信群,更不能随意点击不明链接等,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微信群非法外之地,以下请务必注意!


1、任何发言要担负法律责任 这些消息千万别发!


2017年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2016年9月4日晚,张强(化名)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半壁店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强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因这一句开玩笑的话,他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微信上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所以群里的伙伴们今后说话一定要注意!以下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2、不信谣不传谣;3、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4、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6、军事资料不发;7、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8、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小视频不发;9、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2、速退这类微信红包群!


3月2日,微信团队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中表示: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利用网络从事赌博活动。



在微信团队公布的违规群示例中可以看到,利用微信群进行的赌博,通常以抢红包的形式进行。与普通亲友群偶尔抢红包不同,这些违法的微信群从建立开始就以赌博为目的,群成员的主要活动是抢红包,群主还会从中抽成。


如不慎被邀请加入,请速退群!


大家都在看

“靠谱青年”的8个标配,你中了几个?

@支付宝@微信支付 "世界第一"要来和你们抢生意了!

这个职业我国缺口30万人,关系到你的生命!


(来源:工人日报 新华社


主 编丨杨鸿光 编 辑丨张素玲


喜欢本文,请点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