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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1420万元,董事长被问责!同仁堂“过期蜂蜜事件”处理结果来了

人民网 2019-02-15

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针对媒体曝光的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启动问责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等3名企业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要求北京同仁堂集团纪委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北京同仁堂蜂蜜公司的11名企业干部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职务调整、解除合同及经济处罚。


调查组充分尊重江苏、北京两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依法认定的违法事实和作出的行政处罚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全面调取了相关证据,查清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证据认定了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违规事实。调查发现,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没有充分发挥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内部管理混乱,对下属企业监督管控不力,对控股企业存在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问题失察失责,相关企业质量管控制度虚化不落实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对“同仁堂”品牌形象产生恶劣影响。


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触及了食品安全这根红线,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权益,应当予以严肃处理。此次共问责处理14名个人,包括书面检查1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诫勉问责1人,其他5人分别给予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岗位等相应处理。其中,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严肃批评,责令其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董事长高振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北京同仁堂集团总工程师田瑞华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上述党纪政务处分已于2019年2月3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罚没1420万元 吊销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600085.SH,同仁堂)11日晚间公告,滨海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万元。


大兴区食药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 2018 年 10 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 有 2284 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11,740.88 元,没收蜂蜜 3300 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 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 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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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翟巧红 | 编辑:乔梁


来源: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北京同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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