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位以待|陕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高等研究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院长
陕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高等研究院
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院长
陕西师范大学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全国重点大学。科学技术高等研究院是陕西师范大学为提高理工类学科核心竞争力,打造学科高峰,加速推进一流学科建设而独立设置的学术研究机构。
科学技术高等研究院成立于2018年6月,施行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开辟“学科+学术特区”。研究院以“高端引领、协同创新、开放联合、铸就一流”为方针,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国际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原创性、突破性应用研究为核心,以多学科交叉融合为依托,着力构建一流人才引育平台、一流成果孵化产出平台、多学科交叉创新平台、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加速推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
科学技术高等研究院第一个建设周期(5年)将围绕化学、数学、物理学等学科展开,聚焦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领域,重点引进并培育一批具有世界水平和战略思维的一流人才和优势科研创新团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科研机构,培育和产出一批具有高显示度的原创性一流科研成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一流创新型人才。
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宽广的国际化视野。
3.国内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外应聘者应具有知名大学终身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国际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及相应职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国内外影响力,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学术声誉高,对理工科相关领域的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创新性思维。
5.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及其他海内外杰出学者优先考虑。
6.应聘者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
应聘方式和要求
1.通过个人自荐、专家推荐或单位推荐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截止。
2.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表(个人自荐表或专家推荐表或单位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个人身份、学历、学位、职称、代表性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待遇
相关待遇根据应聘人的具体情况面谈,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条件。
遴选程序
学校成立科学技术高等研究院院长聘用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候选人。同时成立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报党委常委会审批后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处、人事处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117号信箱、59号信箱
邮编:710119
联系人:姚若侠 李磊
联系电话:+86 29-85310351 或 85310355
传真:+86 29-85310443 或 85310359
电子邮箱:
rxyao@snnu.edu.cn 或 lilei@snnu.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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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书芳
责任编辑/ 张莹
内容来源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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