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选拔2019-2020 年度
赴法国汉语语言助教的通知
为加强中法两国教育人文交流,促进语言合作,经两国教育部协商,双方将互派语言助教到对方国家从事语言教学工作。受两国教育部委托,我会秘书处与法回国际教学研究中心( CIEP ) 为具体承办单位,联合实施“中法语言助教交流项目”。
根据协议规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将选拔45名汉语语言助教赴法进行为期7个月的语言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 年11 月中旬
二、语言助教身份
语言助教为法国临时工作人员身份。助教教学之余,可作为旁听生在法国学校就读, 为今后进一步接受教育做准备。
三、选拔要求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 母语为中文,中国国籍,且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居住;
4. 年龄20-30 岁;
5. 在校高校学生,大学四年级(含)以上;
6. 法语专业或其它相关专业,非法语专业需取得法语Bl 级别;
7. 在外语教学法、课堂管理和交流互动方面有扎实的知识基础;
8. 愿意努力适应新环境、克服困难,能够在长期远离国内家人和朋友的状态下正常工作;
9. 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选拔程序
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经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审核之后,择优安排面试(或电话面试),面试时间待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录取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将根据CIEP 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和综合面试成绩确认赴法汉语助教名单。
六、费用
根据项目要求,候选人需支付500 元项目报名费。正式录取后,项目参加人需另支付5500 元项目管理费。
七、派出时间、工作内容及待遇
拟定于2019 年9 月中下旬派出,至2020 年4 月30 目。派出助教将在法国中小学任教,每周5- 15 课时;工作合同期为7 个月,当年10 月至次年4 月;每月工资约为964. 88 欧元,税后工资约为794 欧元, 累计发放7 个月; 享受法国医疗保险;住宿自理(可申请法国政府的住宿补贴);往返机票自理。
八、其他
请被推荐人选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请被推荐人将报名费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必须用全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 11001046500056017381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 号逸夫会议中心
邮政编码: 100031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
中外师生交流项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