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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一觉挣两个亿!是造富神话还是“庞氏骗局”?一文读懂ICO的罪与罚

2017-08-31 康璐玮 文化产业新闻


导语

“一睁眼,账户里多了两个亿!周围的兄弟们身价都涨了几百万!这种你能想象吗?”刚进入ICO圈两个礼拜的成昆(化名)正被这样的故事包围,三观备受刺激。

 

然而一夜之间,整个ICO圈被吓得“瑟瑟发抖”。无论是之前在朋友圈里“打鸡血”的ICO创业者,还是“灌鸡汤”的ICO投资人,都渐渐低调了下来。

一、政策收紧!ICO平台主动停服静等监管出台


830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各类以ICO名义吸收投资相关风险的提示》,警示ICO风险,部分平台甚至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呼吁广大投资者保持清醒,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除此之外,818日,央行、证监会、银监会组织ICO专门座谈会,正在研讨是否取缔ICO的方案。824日,银监会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列举了一系列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应当启动行政调查的情形。28日北京网贷协会就ICO发布五大风险提示。

 

就在中国互金协会发布风险提示之后不久,由李笑来主导创立的国内交易量第二大的ICO平台ICOINFO主动停服,静待监管出台。



ICO之火已有灼伤之势,纳入监管只是时间问题。


二、如今风雨飘摇的ICO,曾经也集万千宠爱


所谓ICO,即Initial Coin Offering,更准确说是Initial Crypto Token Offering,中文译作“数字代币首次公开发行”,是一种用数字代币投资早期项目的方式,类似现实世界中的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募股)而与IPO不同的是,ICO以网络虚拟货币而非法定货币作为公开募集对象,又以发行新的虚拟货币作为回报,并且规避了IPO那样的严格监管。

 

ICO的出现,让虽然创造了很多暴富神话,但是终究由于实际应用价值有限,最终沉寂下来的虚拟货币有了用武之地,因为要参与ICO就得用虚拟货币来支付,我们常见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以太币等。

 

随着2016年以来,虚拟货币在中国的交易量不断扩大、价格大涨,直接催生了2017ICO的爆发式增长。至此创造了很多一夜暴富的神话。

 


ICO的火爆,我们用几组数据来呈现。



7月25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了《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监测发现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43家,完成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加人次达10.5万。

 

报告显示,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43家,其中第三方专营和虚拟货币交易+ICO模式占绝大多数。ICO支持的融资币种来看,比特币和以太坊占比最高,二者合计占比达90%以上。

 

2017年以来,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ICO融资规模和用户参与程度呈加速上升趋势。


而用直观的语言呈现便是:中国大妈已经加入了ICO大潮!


三、是造富神话还是“庞氏骗局”?业内人士担忧交易转入地下


风险警示一出,一时间,引发二级市场连锁反应,各种ICO代币暴跌。


图为8月31日上午9点15分云币网截图


其中跌幅最大的代币是VEN(唯链),在短短3小时内跌了40%,上市以来最大跌幅接近70%;其它代币价格也缩水不少,QTUM1ST跌幅均超过10%

 

让人一夜暴富或者倾家荡产的ICO,终将迎来监管大棒。

 

对于是否取缔ICO,现在有两种声音:


一种是认为ICO可能触及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近日发布的《虚拟货币发行、交易与融资法律问题》研究报告指出,ICO的募资方式已满足了我国法律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条件。同时,“目前大量的ICO融资之后改变了融资用途,因此有可能被界定为合同诈骗。”

 

8月28日,美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也向投资者预警ICO风险。预警公告指出,正在进行ICO发行的公司存在诈骗的可能,欺诈者们常常利用新兴技术诱惑、说服潜在受害者进入投资骗局,这些声称拥有ICO技术的公司,存在“拉高出货”和“市场操纵”的两种欺诈可能。



此外,有媒体观点认为ICO有庞氏骗局的影子,称其“要求不断有信徒入场推升价格”,“先入场者寄望于后来之人在高位接盘。”


但是,ICO业内人士看来,中国不应对其一刀切或取缔


ICO与庞氏骗局截然不同,其核心原因在于ICO的投资者是有退出通道的。根据目前数字货币的市场情况,流动性还是不错的。”

 

coinx limited创始人丁李奇表示,“中国不应该对ICO“一刀切”或取缔。ICO的火爆恰恰说明这个市场存在需求,如果取缔,这些交易行为都会转入地下,更不利于监管。政府可以通过监管交易平台或者ICO平台,更能有效地实施监管,防范风险。

 

丁李奇同时认为,ICO监管执行难度很大,主要有三个因素。

 

首先,目前针对数字货币的法律法规滞后,数字货币的定性需要极高级别的政府机关来确定,并不宜轻易地认定为中国法律定义下的货币或者证券;

 

其次,ICO的主体大都是境外的基金会,ICO并不是仅仅发生在中国,投资者在境外也都可以参加ICO项目;

 

另外,对于监管机构,技术上也是有难度的。数字货币和token(代币)与股票不同,它们是本质是“去中心化”。如果监管方按照类证券管理办法监管,比如将数字货币托管在一个机构中,如将所有的比特币托管在一家银行里,那这家银行就会成为全世界黑客攻击的目标,此前一些大型交易平台就屡屡被黑客攻击。一旦被黑客攻击,盗走比特币,银行是需要承担重大责任。



四、监管势在必行,ICO未来仍待考量


ICO需要监管,但如何监管?目前仍存争议。

 

有业界专家表示,不少ICO项目捆绑区块链,而区块链被多数机构视为创新技术。(大家可以把区块链简单理解为一种解决双方信用问题的新技术)。而实际上,当前多数ICO项目和区块链创新并无关系。

 

目前,美国证监会(SEC)已经宣布将ICO纳入监管,并且警示风险,揭露一些上市公司“拉高出货”等骗局。除此之外,包括瑞士、新加坡、英国、俄罗斯、美国等在内的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陆续出台了ICO领域监管办法和措施。

 

其中,新加坡金管局警示,新加坡已出现ICO投资,需注意了解其基础项目信息。投资于ICO数字令牌的资金,由于ICO交易匿名、易被滥用于非法活动,在短时间内容易筹集大量资金。如果执法部门调查相关非法活动,消费者将受到不利影响。

 

英国央行也曾表示,数字货币不会对英国金融稳定性和货币构成重大风险,因为数字货币流通量低。但该国财政部认为,有必要对数字货币的使用和交换使用反洗钱法规。



在国内,虽然具体的监管内容还在猜测阶段。全部取缔也不无可能。另外,由哪些机构来监管ICO,还没有明确的说法,如果将ICO代币定义为证券,则应当由证监会来监管。如果将其定义为虚拟货币,则需要央行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如果将其定义为金融产品,则央行金融市场司负有监管职能。

 

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终将纳入监管。

 

结语:成熟的市场需要成熟的投资者。回顾历史,各类资产泡沫和历次金融危机在某种程度上均是人性弱点的体现。目前ICO代币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技术性强,对其属性界定和价值认知,仍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和分歧。ICO投资者保护需要监管有所作为,但从长远来看,根本上还需要投资者自身的成熟,包括专业的知识、稳定的情绪和理性的认知等。

 

毫无疑问的是,ICO只有在监管之下才能有未来。


本文由文化产业新闻综合。文章来源:金融之家、新浪财经、齐俊杰看财经、钛媒体(温泉)、第一财经齐俊杰看财经。转载请注明。

文编:康璐玮

美编: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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