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老顾客很重要!
这两天却被“大数据杀熟”的新闻刷屏,引网友一片热议....
携程滴滴等互联网企业,从大数据到“全网杀熟”,让用户的消费始于信任止于差价,不仅辜负了忠实客户的信任,甚至构成价格欺诈?
3月23日消息,有关“大数据杀熟”的讨论波及了多家互联网企业。所谓“大数据杀熟”,有人将其定义为互联网厂商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用户数据,对老用户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也就是说: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项服务,互联网厂商显示给老用户的价格要高于新用户。
作为出行领域的代表,滴滴出行也被许多网友测试。23日下午,滴滴出行CTO张博在滴滴内网发表了题为《滴滴从未有过“大数据杀熟”,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的帖子,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回应。他在帖子中强调,“滴滴平台上不允许价格歧视,打车价格更不会因人、因设备、手机系统而异。创造用户价值是公司的价值观,也是我们做事的基本底线。滴滴从未有过任何“大数据杀熟”的行为,以前没有,以后也永远不会有。”
他表示,滴滴“预估价”是为乘客提供行前车费参考,会实时波动。而乘客最终支付的车费将根据行程真实状况标准计费。同时,张博帖子中罗列了造成“预估价”波动的主要原因。
然而今天(24日)微博用户却对此进行了回怼,微博认证为“前 尖叫设计副总裁 知名设计美学博主”的用户“EricTsui ”发布微博称,经过测试,自己和同事在使用滴滴的过程中,确实存在预估价格显示不同的问题。同事B的预估价格始终高于博主和另外一名同事。
在网友的反馈中,住宿、出行与票务等领域是“大数据杀熟”的重灾区。
网约车
“我和同学打车,
我们的路线和车型差不多,
我要比他们贵五六块。”
机票预定
“选好机票后取消,再选那个机票,
价格立马上涨,甚至翻倍。”
通讯套餐
“我老公消费比我低,
开通不限流量服务的时候,
他只要开通88元的套餐,
我必须得开通138元的。”
电影票
在某购票平台上
其黑钻账号、青铜账号和小白账号
三者显示的价格依次下降(从左至右)
新账号比老账号少5.1元
线上旅行平台上预定酒店
新账号便宜63元
其实思考一下会发现,这些市场往往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定价不够透明,除了通过相关平台查询或者到店咨询,用户难以获得公允准确的价格信息。
2、价格变动频率较大,门票、机票、旅馆房间常有季节性的价格波动,甚至同一天的不同时段,价格也有所不同。
3、市场格局相对固定,一超多强或均势多强格局已经形成。
本质上,价格歧视是垄断与竞争不充分的体现,一超多强或均势多强的市场格局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因素。
在共享出行领域,经历两次合并的滴滴占有87%以上的专车市场份额,99%以上网约出租车市场份额;而在在线票务领域,淘票票、猫眼电影和微影时代三家市场份额相差仿佛,共同占据了超过六成市场。那么如何避免相关企业滥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是值得政府监管部门考虑的问题。
昨日人民日报谈到,同一时刻对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将消费者蒙在鼓里随意加价,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已经构成违背消费者知情权的价格欺诈,不为价格法所允许。当大数据无孔不入,要谨防数据规则远远落后于数字生活,尤其要避免一些“数据王国”滥用数据权力。
利用大数据对用户进行精准营销,已经成为现代广告业发展的大势所趋。2016年,美国90%的数字广告收入都来自谷歌和Facebook两家公司。去年七月履新腾讯广告主席的刘胜义也曾对媒体表示,以Big Idea(大想法)为核心的传统营销时代,即将被Big Data(大数据)为基因的现代营销时代所取代。
然而,此次“大数据杀熟”事件无疑揭露了“Big Data”的黑暗一面。
事实上,基于大数据的“千人千面”推荐系统的危险远不止于此。3月17日,有外媒报道称,特朗普的竞选团队在2016年的竞选活动中,利用Facebook用户泄露的隐私数据,搭建起一个剖析美国选民的数据模型,并且能够针对性地推送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政治广告。
利用大数据技术,影响用户的重大决策,这显然超出了合理使用隐私数据的界限。
根据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按照这一定义,“大数据杀熟”显然违反了《规定》,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欺诈。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套路太深,且行且珍惜。大数据的单向透明,无疑使得保护用户的隐私,规范厂商对用户数据的使用,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本文由文化产业新闻整合
文编:王思蒙
美编:张晶晶
来源:创业邦、ppjijin(小仙女~)、新浪科技(苗钟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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