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人注意!养老、医保没达到规定年限?可一次性补缴!
在南海,没缴满养老、医疗保险年限,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怎么办理,桂城君这就送上攻略。
养老保险
超龄职工一次性趸缴
审批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1、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
2、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3、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申请资料
参保人填写《一次性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2、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资料为可选,且必须选择其中之一。
审批程序
1、参保人送资料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业务窗口;
2、行政服务中心社保业务窗口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作收件受理;
3、社保分局进行初审、复核、审核。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扫码查看详细指引及下载申请书
医疗保险
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已享受养老退休待遇的,其医疗差额年限可进行一次性补缴,不需要再逐月进行缴费。
办理条件
按情况不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选择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
①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央、省直单位参保人员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中央、省直单位职工)。
② 在本省范围内的其它统筹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曾在本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中央、省直单位职工)。
办理资料
申办人填写《一次性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申请书》,并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页)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2.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在本省范围内的其它统筹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曾在本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且选择我区为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地,须提供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凭证材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第1、2、3为可选可不选,且1、2必须选择其中之一。)
办理时限
到参保人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提出申请。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一次性补足医疗差额年限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必须是办理一次性补差后,才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一次性补缴医疗差额年限是不可以代办的。
一次性医疗保险的补缴标准
按办理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时的一档职工总缴费标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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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发布
编辑:南海桂城微信编辑小组 杨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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