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占河涌违建?拆无赦!桂城111处违建被查,绝不姑息!
桂城铁腕整治“两违”不放松!
“霹雳2019”行动开展中!
上月,桂城街道查治办召开林岳社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关于整治林岳社区涉及河涌的“两违”行为的具体任务要求,并要求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保持高压态势整治“两违”行为。
经桂城水利所对林岳辖区河涌管理范围的“两违行为”情况进行排查,共排查内河涌数量17条,长度共17.583公里,统计违章建筑宗数共111处,面积约2322平方米。对存在“两违行为”的,桂城水利所依照职能派发整改文书,责令限期整改。
3月12日,桂城街道查治办对水利所上报的“两违行为”进行实地考察,掌握实际情况后,桂城街道查治办将进一步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攻坚力量开展河涌“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打好治理河涌“两违”攻坚战。
“河涌占地、违建,也属两违。”桂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岑灼雄表示,开展两违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的具体要求。他强调,在雷霆整治的同时,要确保老实人不吃亏,令遵纪守法的群众利益得到最大的支持和保护。
下周,桂城街道查治办将联合城市管理局、综治维稳办及治安联防大队联合出重拳,结合环境整治、河涌治理等工作,开展“霹雳2019”专项行动,以铁的手腕严查严控“两违”,绝不手软!
系列报道:
哪些建筑或搭建物属于违法建设?有哪些“惩处”措施?街坊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下面桂城君就来给你好好说说,看仔细啦!
哪些属于违法建筑?
根据从4月1日起实施的《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违法建设,即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包括:
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②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③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开工前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④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水务、交通运输、土地管理、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法建设,后果很严重
1、对于违法建筑,可依法强制拆除程序
《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规定了强制拆除程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在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程序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2、逾期不改对建设单位和个人都开罚
对于违法建设,可不是拆除就完,还可能面临不予登记甚至罚款的后果。
《办法》明确提出:
国土部门对没有或者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以及当事人未处理完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不予办理或者暂缓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继承登记和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登记除外)和抵押登记。
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设,相关部门责令违建当事人限期改正,对按期改正违法建设部分的,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或者经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商品房开发企业诱导业主违法建设的,由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对商品房开发企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将违法信息录入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披露,并对其诚信记录进行扣分。
发现违建可这样举报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可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信箱、电子邮箱和全市统一的电话投诉、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有明确投诉、举报人的,受理机关应当将受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结果应当在处理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
违法建设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城乡土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遇到违法建设行为,佛山市民可以积极拨打0757-12345进行举报投诉!
来源:桂城查治办
编辑:南海桂城微信编辑小组 杨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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