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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海游泳馆(池)、KTV、网吧、游戏游艺等场所恢复开放指引来了→

南海桂城 2021-07-01

各镇(街道)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佛山市南海区文体旅游重点场所恢复对外开放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恢复开放的重点场所和活动纳入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各镇(街道)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和活动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区文广旅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公安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佛山市南海区文体旅游重点场所恢复对外开放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开放游泳馆(池)等运动场所,旅游景区(点)室内区域等室内场所,以及影(剧)院、KTV、游戏游艺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可逐步有序开展规模适当、范围可控的体育赛事活动。旅行社恢复对外营业,在未接到上级通知前,不得恢复经营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二、制定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的通知》《广东省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广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体育场地设施和体育赛事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重点场所恢复对外开放的通知》。
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各场所要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场所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各级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工作。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二)制定场所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管控”工作方案,要对电气、电路、公共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预先组织风险评估,加强各类安全提示警示,确保达到防控安全管理要求。同时,做好自然灾害天气和其它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等可能带来的其它安全风险防范,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及时补齐短板漏洞,把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制定场所开放应急预案,按照“一场所一策”的要求, 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观念。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培训教育,对象需包含后勤工作人员(保洁、保安人员等),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能力,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五)场所开放前,做好室内场所清洁、消杀和通风等相关工作,公共场所、旅游包车等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四、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一)全面摸查员工状况。提前对员工摸底调查,了解近14天内行程,根据提前摸底情况对返工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类管理。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强化智能化的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配置防控专员专岗,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场所前须进行体温检测, 落实员工健康台账制度。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报告,劝导疑似患者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二)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做好员工岗位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注意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开会及办公保持距离。
(三)加强个人防护。向上岗员工派发口罩等防护物品,督促员工做好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加强健康科普教育,强化人文关怀,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 间和工作量,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四)专业演出场所要加强对演出团体演职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排查工作。对本市以外演出团体演职人员要按照本地区对外来人员的有关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和排查工作。
五、做好场所防控工作(一)开放前对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开放后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服务台备有 75% 酒精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群众使用,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不得在服务台、场所内存放过量酒精。
(二)配备防护物资。各场所要配备体温探测仪、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群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保持场所通风。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应当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四)加强清洁消毒。保持场所内的各功能区间清洁卫生, 进行定期消毒。群众接触较多的设备器材,做到一用一消毒,一天全消毒。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对废弃口罩进行集中处理。
(五)游泳馆(池)开放前,须对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安全隐患排查。对场所内的排水系统、水温、灯光照度、公共防滑、救生台、急救器械等硬件设施以及救生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六)游艺娱乐场所内的游艺游戏必须符合《游艺游戏设备 管理办法》的规定,撤出含有《游艺游戏设备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禁止内容的游艺游戏设备。
(七)电影院影片排片应延长场间间隔,不少于20 分钟, 预留充分时间进行影厅清洁与消毒。
(八)场所内的餐饮业务按照《佛山市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执行。
(九)举办体育赛事活动要科学评估赛场条件,进一步完善竞赛规程、活动方案,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体温检测门、疏散通道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控制人员规模,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配备医疗人员、医疗设备和救护车,并确保与当地疾控部门、医院的联系畅通。
(十)旅行社根据《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及相关指引有序复工。要按照低风险地区优先、露天场所和项目优先,自然类景区优先、景区游览功能服务优先、旅游住宿功能服务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旅游产品、旅游线路,选择疫情防控得力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单位作为旅游团队辅助服务人,确保旅游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六、加强对群众进出场所的管理和服务(一)采取人员管控措施。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严格按照上级对相关行业在防控期间接待人数的规定执行,确保场所内人员间距大于1米以上。1. 游泳馆(池)引导群众分时段、分批次锻炼。2. 旅游景区通过优化游览线路、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对景区出入口、停车场、主观景台、缆车、室内场馆、休息餐饮区等重点区域配备专人进行疏导,加强秩序维护,防止拥堵。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充分应用智慧旅游平台,采取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 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到景区流量管理关口前置。3. 电影院售票宜采用交叉或隔排方式售卖。交叉售卖是指同一排座位只售卖奇数或偶数座位号;隔排售卖是指只售卖奇数排或偶数排内的所有座位。室内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4. 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数的30%,要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5.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游艺娱乐场所内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6. 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期间要严格控制观众人数,划定固定观赛区域,观众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7. 旅行社要做好旅游团队健康管理。推荐采用电子合同进行网上组团、报名、缴费,尽量避免游客到门店咨询、报名。督促游客参团游览过程中要正确使用口罩,乘车、游览景点、用餐、购物、住宿等活动应自觉落实相关地区、行业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实行入场必检,原则上实名登记。群众入场时要出示有效健康码,未申领通行证的,引导其现场申领。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测温设备对群众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持有红色通行证的人员,应禁止进入,并及时与属地镇(街道)、社区联系,劝导疑似患者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三)加大场所内巡查力度,对在场所内不正确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吸烟、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消费等行为要进行及时劝诫,必要时可予以报警处理,切实维护场所秩序。
七、做好异常情况处置(一)加强联防联控,强化与属地防疫、公安、文化体育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发现员工、群众在场所内出现疑似症状时,应当立即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报告,送至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所应当依法依规立即关停相关场所或区域,按指引做好防控工作,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营业。
(三)若本地区防疫等级调至中、高风险等级时,相关场所要暂停营业,体育赛事活动要暂停举办,直至调至低风险等级后方可恢复开放。
八、加强宣传教育管理(一)场所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群众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有条件的场所播放防疫宣传视频。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行前说明、导游讲解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
(二)场所负责人应当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发布的最新动态,了解和掌握新冠肺炎的防治措施。积极宣传场所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确保营业和活动秩序。
九、动态调整工作指南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防控最新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工作指南。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第59次工作例会纪要》精神,我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落实好相关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可有序开放。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有序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序开放的通知》要求,对有关场所的开放做好指导工作。
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纳入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场所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的监管和服务。 附件: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有序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序开放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5月12日

佛山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序开放工作指引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一)各场所要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场所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各级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工作。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二)制定场所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管控”工作方案,要对电气、电路、公共设施等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
(三)制定场所开放应急预案,按照“一场所一策”的要求, 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观念。可通过视频会议、远程教育和微信公众号课程推送等线上方式,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培训教育,包含后勤工作人员(保洁、保安人员等),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能力,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 训不合格不上岗”。
(五)场所开放前,须对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安全隐患排查。辖区文广旅体局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重点包括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一)全面摸查员工状况。提前对员工摸底调查,了解近14 天内行程,根据提前摸底情况对返工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类管理。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强化智能化的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配置防控专员专岗,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场馆前须进行体温检测, 落实员工健康台账制度。如出现发热(≥37.3℃)、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报告,劝导疑似患者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二)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做好员工岗位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注意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开会及办公距离保持1.5 米以上。
(三)加强个人防护。向上岗员工派发口罩等防护物品,督促员工做好正确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加强健康科普教育,强化人文关怀,做好心理调适,分班合理安排工作  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 方式。休息期间,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 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三、做好场所防控工作(一)开放前对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开放后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服务台备有 75%酒精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群众使用,并严格按照技术规  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不得在服务台、场所内存放过量酒精。
(二)配备防护物资。各场所要配备体温探测仪、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到场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保持场所通风。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应当保证厢  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密闭场所或利用 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场所,暂不得营业。
(四)加强清洁消毒。各场所的大厅、包间、包厢、卫生间等区域以及器材、设备等,要进行定期消毒。显示器、键盘、耳机、鼠标、台面、椅子群众接触较多的设备器材,做到一用一消 毒,一天全消毒。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对废弃口罩进行集中处理。
(五)场所内的餐饮业务按照《佛山市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执行。
四、加强对消费者进出场所的管理和服务(一)采取人员管控措施。在同一时段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计算机数量的二分之一,并错位安排消费者且之间的距离保持1 米以上,关注上网时间较长的消费者,原则上超过6 小时的应劝其离开。
(二)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实行入场必检。消费者入场时要出示有效电子通行证,未申领通行证的,需要引导其现场申领。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测温设备对消费者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持有黄色、红色通行证的人员,应禁止进入,并及时与属地镇(街道)、社区联系,劝导疑似患者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同时,严格落实凭身份证“实名登记上网”的程序。
(三)场所应在出入口和场所内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者进行劝阻。
(四)应加大场所内巡查力度,对在场所内吸烟、随意摘除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消费等行为要进行及时劝诫,必要时可予以报警处理,切实维护场所秩序。
五、做好异常情况处置(一)加强联防联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发现员工、消费者在场所内出现疑似症状时,应当立即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报告,送至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所应当依法依规立即关停相关场所或区域,按指引做好防控工作,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营业。
(三)若本地区防疫等级调至中、高风险等级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暂停营业,直至调至低风险等级后方可恢复营业。
六、加强宣传教育管理(一)场所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消费者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场所负责人应当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发布的最新动态,了解和掌握新冠肺炎的防治措施。宣传场所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确保营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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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南海桂城微信编辑小组 杨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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