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预防!5月这些疾病高发!
( 5月疾病预警 )
5月,桂城街坊们需要重点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季节性流感,需要预防登革热、手足口病、水痘等急性传染病,还需警惕贝类毒素食物中毒。学校及托幼机构需重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季节性流感、手足口病和水痘暴发疫情。
0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当前,我国整体疫情处在零星感染、局部散发状态。各地仍有新冠病毒感染的病例发生,既往未感染者仍存在被感染的可能。
目前由于人群整体免疫水平比较高,近期发生规模聚集性疫情的风险比较低,但学校人群集中,一旦有传染源引入,易在未感染者或抗体水平大幅减退人员中诱发聚集性疫情。
市民应继续保持警惕,积极接种疫苗,科学佩戴口罩。居家和办公场所要勤开窗通风。要保持规律作息、健康饮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抵抗能力。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管理。
新冠感染重症高风险人群以及年龄小于5岁者,应及时就医,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02
季节性流感
季节性流感不是普通感冒,主要通过患者咳嗽和打喷嚏等以飞沫方式传播,典型的季节性流感大多突然发病,可出现以下症状:高热、头痛、喉咙干痒、咽痛、咳嗽、鼻塞、流涕、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小孩子容易表现为哭闹、粘人。
年幼者(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幼儿)、老年人、有基础疾病等免疫力较低人群为重点预防人群。市民要提高防病和自我保健意识,采取预防措施:
1 讲卫生,重细节,勤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病人在家或外出时需佩戴口罩。流感高发季节,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间密闭的场所,必须去时,应戴口罩。要保持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集体单位为重点防控场所。要做好环境通风消毒和接种流感疫苗等防控措施,一旦出现疑似季节性流感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扩散。
03
登革热
登革热是登革病毒经蚊媒传播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其症状以突发高热、皮疹和头、肌肉、关节疼痛为主。
登革热是经伊蚊叮咬传播的虫媒传染病,伊蚊叮咬了带有登革病毒的病人或隐性感染者后,病毒在伊蚊体内复制,再次叮咬其他人实现传播。
随着入境政策的调整,我市登革热输入风险大大增加。日常监测发现,5月我市气温逐渐回升、多雨天气频繁,蚊虫开始活跃,市民预防登革热要做好防蚊措施,例如挂蚊帐、装纱窗、喷洒防蚊水等。
要想消除伊蚊,灭蚊虽然必要,但清理伊蚊幼虫才是关键!一般来讲,伊蚊幼虫喜欢藏在含有积水的角落。因此市民要“翻盘倒罐清积水”,尤其在下雨后必须及时清除居家(花瓶、盆栽托盘)和周边环境(储水容器、闲置器皿)的积水等蚊虫孳生地。
如出现突发高热,皮疹,头、肌肉、关节疼痛等症状,应马上就医。
04
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婴幼儿的常见病,容易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聚集性疫情。预防手足口病需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养成“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常通风、勤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手足口病高发季节应尽量少去公共场所。家长若发现小孩出现发热,手掌、脚底或口腔等部位出现水泡或者皮疹等症状,应及时带小孩就医,并且密切观察孩子病情变化。
托幼机构和学校需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及时发现和隔离患病学生,同时加强消毒措施,严把病例痊愈返校关。
6月龄至5岁儿童的家长可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在预防接种单位为孩子接种EV71疫苗以预防EV71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幼儿感染EV71容易发展为重症病例)。
05
水痘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以全身性丘疹、水疱、结痂为特征,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和直接接触传播。
患者是唯一的传染源,易感者接触患者后约90%发病。婴幼儿和学龄前、学龄期儿童发病较多,易感儿童感染后发病率可达95%以上,因此水痘极易在人群密集的学校等集体单位传播扩散。市民可通过以下措施预防水痘:
1 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水痘疫苗(最有效的预防措施);
2 开窗通风,勤快洗手;
3 托幼机构和学校需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及时发现和隔离患病学生,同时加强消毒措施,严把病例痊愈返校关。
06
贝类毒素中毒
大多数贝类营养丰富、鲜美可口,但有时贝类会含有贝类毒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贝类毒素主要由浮游藻类产生,贝类滤食有毒藻类后,毒素会蓄积在其体内。当海水里的浮游藻类大量繁殖出现赤潮时,生长在相应海域的贝类所含毒素可能会迅速增加,造成贝类毒化。
贝类毒素有多种类型,其中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的是麻痹性贝类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存在于扇贝、贻贝、蛤等双壳贝类中,通常在内脏中的含量较高,常规的烹调加工方式不能将其去除。
常见的贝类毒素分为四类,目前均无特效药治疗。
1 痹性贝类毒素
麻痹性贝类毒素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分布最广、危害最大的一类赤潮生物毒素。其中,由双鞭甲藻、膝沟藻科的藻类等产生的蛤科毒素、膝沟藻毒素引起的中毒,进食后初期会感到口部、舌头、四肢麻痹、恶心眩晕,而后可出现身体部位麻痹,严重时可出现呼吸困难、喉咙紧张,危险期为12-14小时。
2 泻性贝类毒素
腹泻性贝类毒素中毒,由鳍藻属、原甲藻属产生的软海绵酸、鳍藻毒素、扇贝毒素、虾夷扇贝毒素引起。常见症状有腹泻、恶心、呕吐、腹部出现中度至剧烈的疼痛及痉挛。通常在进食受污染的贝类后数小时内出现,可持续三四天,一般不致命。
3 神经性贝类毒素
神经性贝类毒素是一类脂溶性贝类毒素,主要产毒藻为短裸甲藻,海洋卡盾藻和赤潮异弯藻也能产生此类毒素。人食用蓄积了短裸甲藻的贝类后一般30分钟至3小时就会出现神经性贝类毒素中毒现象,主要表现为胃肠紊乱和神经麻痹,严重者可致冷热感觉逆转、复视以及呼吸、吞咽、言语困难等,在赤潮区吸入含有短裸甲藻毒素的气雾也会引起气喘、咳嗽等中毒现象。
4 记忆缺失性贝类毒素
记忆缺失性贝类毒素于1987年在加拿大一次大规模中毒事件中第一次被发现,中毒病人的典型症状为腹痛、腹泻、呕吐、短暂记忆缺失、意识混乱,不能辨认家人及朋友,多数在进食后3-6小时发病,因其可导致记忆缺失的中毒症状而被命名。经研究,记忆缺失性贝类毒素的主要成分为软骨藻酸,属氨基酸类化合物。
贝类毒素不会使贝体发生肉眼可见的变化,通过颜色和气味并不能判断其是否已染毒。煎炒、水煮、高温、高压等常用的烹饪方法也不能完全破坏贝类毒素。因此,主动预防和及时对症治疗,是减轻贝类毒素危害的主要方法。以下要点请记牢:
1 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赤潮预警公告
每年赤潮发生时,渔政部门都会发出预警,发生赤潮海域的海产品禁止上市销售。等赤潮过后,经抽检合格的海产品才允许上市销售。
2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水产品
建议市民在购买贝类时,尽量去正规的超市或市场。在赤潮预警期间,不要购买非正规渠道销售的贝类水产品,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发现有非法售卖行为的商贩,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 不自行捕捞海产品
沿海地区的市民不要在赤潮预警期间“赶海”打捞或采食海产品,平时也不要在排水口(如电厂冷凝水、生活污水)附近海域采集、捕捞海产品。
4 食用要留心,有症状及时就医
食用贝类时要去除消化腺等内脏,每次食用量不宜过多。食用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要立即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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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肖欢欢、罗语婷、吴碧霞、杨洁怡、张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