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调!佛山居民医保再启申报→
人社部、财政部
发布基本养老金最新通知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23年度佛山市居民医保
再启参保申报
缴费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缴费?
需要主动申报吗?在哪里申报?
马上为您答疑解惑
缴费标准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申报及缴费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5月22日-6月9日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6月20日
五区申报地点
(一)禅城区申报地点
1.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2.禅城区农村户籍居民到所属村委会申报。
(二)南海区申报地点
1.南海区户籍人员到户籍地村居委进行申报。
2.异地务工子女和港澳台人员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三)顺德区申报地点
1.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申报。
2.本区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村委会申报、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所属村委会申报。
(四)高明区申报地点
高明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报。
(五)三水区申报地点
三水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就近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专区申报。
参保缴费须知
(一)参保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所有居民(含学生、婴幼儿);
2.符合条件的在读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
3.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4.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为确保2023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须按各区指引按时、主动办理相关业务,并及时足额缴交基本医保费。
(三)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参保费用。2023年5月22日至6月20日税务部门将分批扣费,参保人需确保扣费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若出现余额不足、逾期未缴等情况,视同放弃本次参保。
(四)缴费方式包括银行批扣和主动缴费两种方式。除银行批扣外,参保人也可以直接通过“粤税通”“粤省事”等网上渠道主动缴费。
待遇保障
(一)从缴费达账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二)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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