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月饼、茶叶过度包装消费提示
月饼、茶叶等食品包装豪华,既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又滋生了不良风气,不利于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同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全面实施,月饼、茶叶等食品包装都有了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遏制月饼、茶叶过度包装现象,规范月饼、茶叶等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食品安全、价格违法等问题,倡导简约绿色消费理念,助力绿色发展方式转型,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绿色低碳消费环境,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月饼、茶叶过度包装消费提示: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生产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依法依标生产,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经营者:要牢固树立“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理念,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要求,规范商品包装,科学定价,合法营销,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实的商品,维护行业信誉,携手推动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共同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月饼、茶叶时可以通过“一看、二问、三算”,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看”即看商品外包装的豪华程度,包装材料是否昂贵;“二问”即在不拆开商品外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商家询问商品包装层数,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三算”即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对比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看是否超标。以上三个方面,只要其中之一不符合要求,就可初步判定为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商品。
同时,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月饼、茶叶时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如果发现商家在销售产品中存在过度包装、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互联网平台及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监制/吴佩丽 李莹
审核/贺晓雁 朱晓琳
主编/英楠
记者/宋长春
编辑/梁思晗
来源: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