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 郝鹏出席并讲话
7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沈阳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查批准了设区的市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郝鹏在讲话中指出,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中共辽宁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提出一系列具体改革举措,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引领辽宁全面振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各项改革重点任务,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打造更多具有辽宁辨识度、富有时代感和影响力的法治成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郝鹏强调,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继续赶上全国水平,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打好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奠定了良好基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全省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当前,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攻坚之年时间均已过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我省经济发展态势,进一步坚定打好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信心决心,保持定力、全面加力、持续用力,全力抓好“八大攻坚”,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郝鹏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优势,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要筑牢“法治之基”,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强化“法治之力”,助力产业提质增效、补齐发展短板、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特别是要开展防洪工程体系专题调研,修订完善河道管理条例,为全省防汛减灾工作提供全局性、长期性法规制度保障。要积蓄“法治之势”,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化拓展“两个联系”,着力提高议案建议内容质量和办理质量,以高水平代表工作汇聚强大合力。要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以高标准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质量和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群主持会议。
来源:本台新闻中心
记者/赵庆华 董宝奇 左文佳 郑瑷祺
监制/李莹
审核/朱晓琳 主编/陶然然 编辑/张先锋
●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推进各项改革——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在与会同志中引发热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