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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退档”:高校能否拒绝“不想要”的学生?
8月6日以来,发酵多日的北京大学“退档”事件,终于在11日尘埃落定——北大招生委员会决定按程序申请补录已退档的2位考生。(相关链接:北京大学:申请补录已退档的2位河南考生)
北大:退档理由不成立
申请补录已退档的2位考生
在全面了解核实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具体情况后,北京大学11日17点59分发布说明称,经核实:北京大学2019年在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理工类招生计划8人。2019年7月10日,在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投档前,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与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就生源分布情况进行沟通,说明第一志愿报考考生有8人,其中,第6名考生考分为667分,第7名考生考分为542分,第8名考生考分为536分,第二志愿报考考生中有高分考生。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向北京大学投出“国家专项计划”理工类第一志愿8人档案,双方招生办公室经过充分沟通,在录取系统中进行正常交互手续后对第7名、第8名考生予以退档;完成退档手续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向北京大学投出“国家专项计划”理工类第二志愿2人(考分均为671分)档案,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予以录取,由此完成2019年在河南省的“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对此,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招生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审议认为:2019年我校在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已经完成;鉴于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工作采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方式,已退档的2位考生达到了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应予录取;退档处理过程存在不合规之处,招生办公室的退档理由不成立。招生委员会决定按程序申请补录已退档的2位考生。
但北大提档20分钟后,以考生入学后完成不了学业会被退学为由,申请退档。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并不认可这一理由,回复表示,河南整体生源质量较高,考生基础扎实,请考虑为盼。
但北大继续以同样理由两次提出退档申请。
三回合拉锯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同意北大退档。
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
对此,“阳光高考”回复称:“如果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承诺:‘当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合格,符合录取条件,进档不退档’。考生若符合院校此规定,不会被退档。
如果院校没有这种承诺,即使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因无计划无法调剂时,多余的比例会被退档。高校招生遵循的是择优录取的原则,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研读高校招生章程。”
“阳光高考”回复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总分偏低;单科成绩低;身体受限;专业不服从调剂等。
为保证不被退档,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了解院校信息,特别是招生章程、近几年招生录取分数情况;二是量力而行,切忌好高骛远,选报志愿留有余地,参考各校专业录取的平均分、位次;三是严格对照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款,选报志愿要避开不予录取的专业;四是选择专业面要宽,尽量服从专业调剂。”
图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王子墨
本期编辑:吴亚琦 孙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