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怎么还有“枪手”?
文 | 顾回君
近日,有媒体在杭州、合肥等地暗访发现,国内存在违法代替体检的黑产链条,代检一次费用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宣称业务涵盖普通入职体检、健康证体检、事业单位公务员体检等。
“体检代检”已不是新鲜事,然从其代检人群逐渐庞大并形成黑产业链的情况来看,显然意味着在某些时候它是一种“刚需”。上网随手搜索“体检代检”,跳出来的不乏“帮你了解事业单位体检代检不合格找人代替体检成功过关内幕”“体检代检,如何才能不被骗”之类的帖子,叫人代检得花钱,还可能被骗,但请人代检者仍“前仆后继”,背后的问题值得深究。
从代检的“业务”宣传范围来看,他们的最大目标群体是入职体检、健康证体检、事业单位公务员体检这三大类,由此可见,求职就业的体检是造就代检黑产链条的最主要原因。有人就明确表示,因自身携带乙肝病毒,担心入职时被刷,所以就想办法找了人代检,这只是一个缩影,因为不少用人单位对乙肝患者的歧视根深蒂固,在录取用人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00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而2010年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也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国家规定明明白白,但一些用人单位却阳奉阴违,继法律出台十几年过去了,观念却仍然原地踏步,导致涉及求职和就业者切身利益的“歧视”无法得到切实解决。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是破除观念“魔障”这么简单,还必须得依靠法律,尤其是求职、就业人士要学会利用法律完成对自己权利的救济。
这些年各地不断有因“乙肝歧视”而提起诉讼的案例,且胜诉的概率并不低,这无疑是被歧视的求职者自救的最好办法。当然,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也要确保从严,长出“牙齿”,让权利自救者真正获得与不公的用人规定相抗衡的力量,也让用人单位真正尝到侵犯他人就业权利的后果。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8600万人,如不能解决这一庞大人群的权利公平性问题,他们的就业权利保障就会轮空。
对于体检代检背后的就业歧视,必须在观念上进行矫正,对于与此相关的就业人员,必须在制度上予以保障,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在执行上予以发力,打出一套“组合拳”,以切断黑产链条。在这个过程中,个人需有权利自救意识,企业需有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整个社会更需破除观念“魔障”,不能再让这种荒谬的歧视继续顽固地存在于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