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人间】一棵被描写的树
它就站在那儿,站在谷里屯风声呼呼的坳口,年龄两百多岁,身材粗壮,需要两人张开手臂才能合抱,高一百多米,枝丫撑开像一把巨伞。进村的人首先看见它,离村的人最后离开它。小时候我到邻村读小学,每天都从它身边经过。由于那时的心思主要用在如何才能吃饱穿暖,所以我甚至我们,都没把它当成审美对象。
那时,它只是一棵普通的枫树,普通得就像路边的一块石头,只是体积大一点而已。平时我没在意它,只有上山打柴打累了,才会想为什么不把它砍来做柴火?如果用它来做柴火,一家人至少可以烧上一年吧。然而,没有人敢去打它的主意,我以为没人动它是因为没有砍得断它的斧头。
当然,它也还有其他功能。比如春天或夏天我们上学遇雨,就会躲到它的下面避免衣服被淋湿。冬天,它的黄叶落满一地,我们把落叶堆到火盆里提着狂奔。火盆冒出的浓烟像极了电影里火车头冒出来的,心头忽然有了看电影的感觉,隐约产生一丝丝自己并不觉察的浪漫。
第一次长久地注视它,是父母到公社去交公粮迟迟不归。一大早,他们就挑着晒干的粮食走出村庄,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下午还没看见他们的身影,我便担心起来,担心他们遇到麻烦,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太阳离落下去的地方越来越近,饥肠辘辘的我坐在家门口盯着村头,盼望他们快点从枫树下闪出来。
可是直看到太阳落山,直看到枫树的叶子由一张一张变成一团一团,直看到枫树的枝干糊成一片,他们也没有出现。虽然小路看不见了,枫树也看不见了,眼前一片漆黑,但我的目光仍然朝着它的方向,好像还看得见它,好像只要这么长久地看着,父母就会回来得快一点。
第二次长久地注视它,是我高考之后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日子。那年夏天,我在县城参加完高考后,便回家跟着父母劳动。为了节约用水,我剃了一个锃亮的光头,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在面朝黄土背朝天、汗流如雨的日子里,心里总是隐隐腾起一丢丢希望。那时满姐夫在大队做文书,每天傍晚都要回村。他说了,只要在队部看到我的录取通知书,就会提前飞奔而来。于是,每天下午我就伸长脖子遥望,第一次知道“把坳口望矮”是什么滋味,第一次晓得一个人跟一棵树可以望出伟大的友谊。
是的,那年夏天,我望着它的叶子从深绿变成浅绿,发现即使每一片树叶都是绿的,但却有一层淡淡的黄晕提前笼罩在树冠上。我记住了它的粗枝,记住了它的整体和局部,记住了树叶如何在夕阳照耀下折射反光,而又因为风的干扰让那些反光若隐若现,记住了不同等级的风如何摇晃它,记住了夜色如何像糨糊渐渐挂满它的枝丫。直到快把它的每个细节都倒背如流时,我才接到满姐夫带回来的录取通知书。那份迟来的通知书,仿佛是为了腾出时间,让我更加仔细地打量树,了解它。
那年九月,我离开村庄到更远的地方上学。走过大枫树时我像被谁拽了一下,忽然回头,第一次从这个角度端详它。这是另一番景象,它的两根主枝丫像巨人的手臂那样张开,树冠撑得更大,比从村庄看它时显得更为粗犷有力,仿佛那边是柔美,这边是刚健。透过它的枝丫可以看见村庄零零星星的房屋,看得见站在家门口挥手送别我的亲人。
这样的情景在我的短篇小说《天空划过一道白线》中有所描述,那就是:“走着走着,他感到前方的吸力渐渐变弱,身后的吸力却越来越大,忍不住一回头。全村人都在朝他挥手,他们的手像风里翻飞的树叶。而他的家孤独地站在村头,被狂风呼呼地吹着,仿佛快要被吹哭了。”也是从我回望的那一刻起,它在我心目中不再是一棵普通的只能用于做柴火的树,而是具有了强大的牵引力。
21岁那年,我到布柳河畔的平腊村做基层工作。布柳河是红水河支流,水美鱼肥,青山隐隐。平腊村坐落在布柳河河谷,地势平坦,水量充足,周围尽是稻田。站在浪花翻滚的河岸,闻着树木百草的馨香,我抬头朝家的方向望去。天哪!只一眼,我就看见它站在高高的山上,浓荫如盖,仿佛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乡愁瞬间涌来,像拳头猛地捶打胸口。我背上书包朝着它的方向拔腿就走,一会儿淹没于草坡一会儿穿行于树林,上沟下坎,爬山越岭,虽然多次迷路,但只要找个空地一抬头,准能看到它。只要一看到它,我就把它当准星瞄准,两点一线,便又能回到正确的路上。
当时交通不便,在县城工作的我快一年没回家了。我扑哧扑哧地走着,一刻也不想停歇,一边走一边想念父母,想象他们见到我时的惊讶表情。从太阳初升走到日头悬顶,三个多小时,又饥又渴的我终于回到谷里。不巧,父母下地干活去了,我家门头挂着一把铁锁。满姐家、满哥家,家家户户都下地干活去了。我不知道他们在哪块地头,便拨开自家的窗闩,爬进屋去,炒了一碗米饭,煮了一碗鸡蛋汤,填满肚子后,留下一张字条和五块钱,又拔腿回程。出发前我站在儿时遥望树的位置,呆呆地看了一会儿,想只是因为在山下多看了它一眼,我竟要来回走三十多公里的山路。
后来我开始写作,当需要一个村庄的名称时,我脱口而出“一棵枫”,就这样,它被我写进了小说和散文。“到了秋天,那些巴掌大的树叶从树上飘落,它们像人的手掌拍向大地,乡村到处都是噼噼啪啪的拍打声。无数的手掌贴在地面,它们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要等到第二年春天,树枝上才长出新的手掌。”我曾这样描写过它。
在小说里,它拉近了老乡间的情感距离:“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村头那棵大枫树。刘建平说我是鼎罐厂的,就在你们村的山下。平时我们一抬头,就看得见你们坳口那棵树。那棵树实在太大了,十几里远都看得见。有次我路过时正好落雨,就躲到树下,结果衣服一点都没湿着。”它让即将离开的灵魂恋恋不舍:“汪槐用力一敲桌上的钹,‘当’的一声。汪长尺的灵魂忽地飞了起来,越过屋顶,盘旋。汪槐又‘当’地一敲。汪长尺的灵魂朝着大枫树飞去,停在大枫树的枝头恋恋不舍地回望。汪槐再‘当’地一敲,就像当年催汪长尺去补习,就像当年催他去城里打工。钹的声音追到大枫树的枝头,汪长尺的灵魂再次起飞。它飞过森林、河流、公路、铁路、楼房……一直飞到省城,飞到人民路,飞进人民医院产房。”
就这样,它变成了一棵被我经常描写的树,变成了一棵具有审美价值和精神力量的树。是的,如果我要给我的家乡设计一个LOGO(标志),那一定就是它。因为在这里只有想象的历史,却没有印证的实物;只有口口相传的过往,却没有文字的记载。唯一大一点的物件或者说久一点的实体就是它。它像挺立在村口的摄像头,既见证了村庄的历史,也捕捉了每个人的蛛丝马迹。
(作者:东西,系广西文联主席、作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