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教育的“塑造”与“成长”
对比中国与西方的教育理念,最根本的就是在教育理念源头上的差别,我国强调“塑造”,而西方主张“成长”,这就犹如“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就是我国应试教育的根源,是我国缺少杰出人才的根本原因。
我国教育理念的源头是什么呢?我认为这个源头就是“塑造”。
所谓塑造,就是按照一种固定的模具,把原料注入到模具中,然后出来的就是流水线上规格相同的批量产品。
难道不是吗?国家按照统一标准来塑造大学,导致了“千校一面”;各个大学又按照统一的要求塑造学生,导致了“万人一格”;学生家长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塑造子女,要求他们“成龙”“成凤”,从而使他们失去了自己的理想;中小学的校长、班主任按照升学标准要求学生,对学生越俎代庖,使他们丧失了兴趣和选择权;各个群众组织按照规章塑造其成员,使他们失去了独立性;企业按照苛刻的规章制度塑造员工,使他们丧失了创造性。总之,塑造这个观念已经渗透到一切领域,成了教育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它制约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使绝大多数中国人丧失了创造性。
西方国家与中国不同,他们教育理念的源头是“成长”。
所谓成长,是指一切有生命的个体(包括人的智慧)在一定的条件下,任其自由生长,由幼小向着成熟的方向发展。在英语中,Grow一词含有生长、发育、增长、长大、逐步变成等意思,它十分形象地反映了西方国家自由教育的理念。
成长教育是西方教育理念的核心,它贯穿在从幼儿到研究生的教育全过程中。在西方国家,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是开明的,是顺应自然发展的,他们几乎从不干预幼儿的兴趣,更不会强迫孩子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他们倒是十分重视对孩子的自身锻炼,要孩子懂得无论什么事情都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到了中学和大学,学生选择什么学校,学习什么专业,什么时候毕业,从事什么样的职业,都是由学生自己选择做出决定,没有什么人可以干预他们的自由选择。
西方国家的成长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的教育理论的影响。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杰出的思想家、教育家,是现代儿童心理学和现代教育理论的创始人。同时,卢梭又是自然主义教育的奠基者,自然主义教育理论是他全部教育学说的核心。
他认为:对儿童进行教育必须遵循自然的要求,顺应人的自然本性,成人不能不顾儿童的特点,按照传统与偏见强制儿童接受违反自然的所谓教育,干预或限制儿童的自由发展。从自然教育理论出发,他反对死读书,反对灌输知识,反对“揠苗助长”,主张教学要适应学生的特点,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卢梭的教育思想在西方具有极大的影响,像德国的康德和赫尔巴特,瑞士的裴斯泰洛齐,美国的杜威等无不受卢梭教育思想的影响。所以,自然主义教育就是成长教育的理论基础,它已经牢固地扎根于西方国家的各级各类教育中,并逐步形成了西方教育的精髓。
其实,在汉语中教育是由“教”与“育”这两个词语组成。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
这就是说,教育是包括施教者和受教者的双向活动过程。施教是教师的作用,是外因;而“育”是发育,是内在的生长力量。根据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显然,教育的作用,关键在于“育”,即学习者内因的作用。这里的“育”,也就是西方教育中“成长”的意思。
可是,千百年来,我们强调“教”的功能,而忽视了“育”的主要作用,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教育中的极大的偏差。这个偏差所造成的后遗症,正如英国教育家洛克所指出的:“教育上的错误正如配错了药方一样,第一次弄错了,决不能借第二次、第三次去补救,它的影响是终身洗刷不掉的。”
请家长、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整个社会都彻底放弃“塑造”的教育理念。在世纪之交,法国三位不同学科领域里的著名学者在关于教育“结构危机”的一场讨论中,提出了要创建“没有权威、没有惩罚的教育”。这是世界教育发展的新方向之一,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启发,让我国儿童回归他们的天性。要尊重各类学校学生的志趣和选择权,让他们在独立、民主、自由的氛围中成长,这是杰出人才成长必须遵循的规律。
(来源:《教师博览》2008年第6期,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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