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2016-05-15
郝晓光
溪流的海洋人生
【作者序】剩余价值学说被恩格斯称为马克思一生中的两大发现之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宝贵遗产。但是,揭示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剩余价值学说是否同样能揭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剩余价值学说过时了吗?该如何将剩余价值学说从“社会变革理论”提升为“社会发展理论”呢?实际上,仅从政治经济学、而不是从哲学上去研究和发展剩余价值学说,是无法继承剩余价值学说真谛的;要想继承和发展剩余价值学说,必须下大功夫研究建立完整的哲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中科院研究员郝晓光博士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理论进行了长达30年的持续研究:1986年对我国哲学界长期误用的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概念”进行了彻底的否证(文章发表在1987年1月5日《光明日报》哲学版)——揭开了研究建立剩余价值哲学的序幕,1987年论证了商品价值的哲学含义——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概念”,1989年论证了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哲学关系——探讨了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力价值概念,1990年论证了商品范畴的哲学含义——探讨了剩余价值哲学的物性范畴,2006年针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关系总和”这两个概念的矛盾关系、论证了分工与分配概念和“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关系总和”概念的对应关系以及分工与分配概念在哲学上的“否定之否定”——研究建立了剩余价值哲学的人性范畴、提出了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原有的“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相对应的另一对“基本矛盾”(人的基本矛盾:分工与分配矛盾),2007年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范畴的二重性——提出了研究建立剩余价值哲学完整哲学体系的初步设想,2008年破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两大难题——建立了剩余价值哲学的本体论框架,2010年论述了剩余价值学说的哲学逻辑——阐明了剩余价值哲学的基本原理,2011年出版了首部剩余价值哲学著作(《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人民出版社2011年出版,著名哲学家李德顺先生作序)——系统论述了剩余价值哲学的基本内容、应用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量变质变”与“否定之否定”这三大定律和唯物史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对“人性范畴”、“物性范畴与人性范畴的关系”与“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等基本哲学问题,以及“劳动异化论与剩余价值论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哲学的性质”与“唯物史观人与社会的统一”等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创新性探索。自2014年起,郝晓光博士担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湖北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研究专题的组稿人,连续推出《》、《,》、《进》等重要论文。一、从价值哲学的“满足需要”看基本矛盾的“满足需要”自上世纪80年代起,作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理论进行了长达30年的持续研究,从对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概念”的彻底否证开始,逐步论证“商品价值的哲学含义”、“商品范畴的哲学含义”和“劳动力价值与剩余价值的二重性”,破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两大难题,初步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本体论和哲学体系的基本框架。研究成果已逐渐被我国价值哲学界所认识并得到极大关注。有趣的是,作者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是从否证“满足需要”这个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概念”开始的,而现在用“剩余价值哲学”对社会基本矛盾进行解读,也要从对“满足需要”这个观念的“扬弃”开始。大家知道,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被认识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社会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矛盾”,换句话说,这是一种“需要与满足需要的矛盾”。也就是说,人民群众的“需要”日益增长,而相对落后的生产力无法“满足需要”。可以这样说,这种“需要与满足需要的矛盾”实际上是一种“人与物的矛盾”。因为,“需要”是作为主体的“人”,而“满足需要”则是作为客体的“物”;“需要与满足需要的矛盾”就是社会的“物”不够丰富,无法满足“人”的需要。然而,如果社会物质极大丰富,能够基本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要;那么,社会基本矛盾还是“需要与满足需要的矛盾”这种“人与物的矛盾”吗?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或许已经不是为时尚早,因为大家已经越来越多地看到或感受到,随着社会物质的不断丰富,已经或者正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要,但社会矛盾却好像没有缓和,甚至有更加激烈的可能。特别是2014年在香港发生的社会事件,使人不得不考虑这样一些问题:社会物质的丰富与社会矛盾的激烈程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是物质越多矛盾越缓和还是物质越多矛盾越激烈?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是不是有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当前国内的社会基本矛盾已经发展和转变成不再是“需要与满足需要的矛盾”,那么又会是什么呢?二、是“人与物的矛盾”还是“人与人的矛盾”“需要与满足需要的矛盾”是一种“人与物的矛盾”,一旦物质匮乏,这种矛盾就会激化;而一旦物质丰富,这种矛盾自然就会缓和。然而,人类社会要不断发展,就离不开矛盾的推动;这种矛盾消失、那种矛盾就会出现,这种矛盾缓和、那种矛盾就会激化。人的问题、物的问题、以及人与物的关系问题,都属于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些别有用心的西方学者抓住“唯物主义”这四个字大做文章,声称马克思主义理论“见物不见人”;对此,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们予以了坚决的反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并不等于机械唯物主义的“物”。在马克思主义之前,还没有人把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彻底推广到包括人类社会的一切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强调“存在决定意识”,而更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么,这里所说的“社会存在”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物”呢?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卢卡奇认为:“社会存在”是一种“具有价值特征的存在和意识的统一体”。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葛兰西则认为:“不可以把物质作为它本身来考察,而必须作为社会地、历史地为生产组织起来的东西来考察”。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不是机械唯物主义的那种自然界中存在的物,而是“具有价值特征的存在和意识的统一体”和“社会地和历史地为生产组织起来的东西”;作者更是把这种“具有价值特征的存在和意识的统一体”和“社会和历史地为生产组织起来的东西”明明确确地指了出来——那就是——商品!把“商品”当作是“具有价值特征的存在和意识的统一体”和“社会地和历史地为生产组织起来的东西”,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也许有人会跳起来大喊:“商品”是经济学概念呀,怎么能成为哲学概念呢?好吧,让我们看看卢卡奇是怎么解答这个问题的:“孤立地考察商品的问题,或仅仅把它视为经济学的核心问题,都是不能允许的,而必须把它视为囊括一切方面的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的、结构的问题”。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并非“见物不见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不是自然的“存在”,而是社会的“存在和意识的统一体”;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中不是没有“人”、而是包含了“人”,当然,这里包含的不是人的心肝肺和胳膊大腿等“自然属性”,而是包含了人的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等“社会属性”。采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和方法来解读最近发生在香港的社会事件和当前社会的矛盾冲突,“需要与满足需要的矛盾”这个“人与物的矛盾”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社会基本矛盾。这种深层次的社会基本矛盾不再是“人与物的矛盾”,因为当前社会物质虽不能说已经极大丰富,但也确实能够基本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要,特别是香港这种发达地区,“人与物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得到了缓和。根据马克思主义“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原理,矛盾无处不在,此消彼长、此起彼伏;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人与物的矛盾”已经开始缓和,是不是“人与人的矛盾”就要开始激化了呢?三、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人性矛盾”如果说当前社会的基本矛盾已经由“人与物的矛盾”开始发展和转变为“人与人的矛盾”,那么,这种“人与人的矛盾”作为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是不是我们常说的“人民内部矛盾”呢?“人民内部矛盾”这个概念是相对于“敌我矛盾”(“阶级矛盾”)而产生的,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阶段,我们国家把阶级斗争认识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这时,阶级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然而,在当前中国社会,阶级斗争已经缓和,阶级矛盾已不再是社会基本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否会上升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而成为社会基本矛盾呢?其实,人民内部矛盾是不可能成为社会基本矛盾的,这是由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决定的。人民内部矛盾可以很多,而社会基本矛盾只有一个;人民内部矛盾可以是伦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层面的,但社会基本矛盾则必须是哲学层面的;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的表象,社会基本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本质;人民内部矛盾不是社会基本矛盾,但最终将发展、转变和归结于社会基本矛盾。那么,什么才是哲学层面的、作为“社会基本矛盾”的“人与人的矛盾”呢?要想从哲学上认识什么是“人与人的矛盾”,必须首先从哲学上认识什么是“人”。换句话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什么才是“人的本性”或“人的本质”呢?大家知道,马克思有一个关于“人的本质”的著名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论断强调人的“社会关系总和”。然而,马克思另一个关于“人的本质”的同样著名的论断是:“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这个论断强调人的“自由发展”。那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人的本质或人性范畴到底是什么?是人的“社会关系总和”(社会约束)?还是人的“自由发展”(个性解放)?应该怎样对待马克思阐明的人的这两种互相对立、互相矛盾的社会属性的呢?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矛盾也是推动哲学发展的动力。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矛盾论述”中,作者惊喜地发现了马克思对“分工与分配”进行“哲学否定”的深刻思想,在此基础上,只要对“否定分工与分配”的哲学思想再进行一次“哲学否定”,就会得到“分工与分配矛盾”(简称“二分矛盾”)的哲学思想;如此,成功破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两大难题,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本体论和哲学体系的基本框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简称“二生矛盾”,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阶级矛盾”)。现在提出了另一对基本矛盾——“二分矛盾”,这在哲学上能说得通吗?在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哲学中,“二生矛盾”推动社会发展,是推动社会发展的质变;“二分矛盾”推动社会发展,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量变。这两对基本矛盾,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以不同的主次矛盾形式出现。具体说,在革命胜利之前,社会基本矛盾应该是以“二生矛盾”为主、“二分矛盾”为辅;在革命胜利之后,社会基本矛盾应该是以“二分矛盾”为主、“二生矛盾”为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不仅体现为生产资料被谁占有的矛盾、而且体现为多元化生产资料占有者之间的矛盾;而分工与分配的矛盾,不仅体现劳动者技能差异之间的矛盾、而且体现行业垄断与行业竞争之间的矛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二生矛盾”是从不同社会形态变革的过程中抽象而来的,是一对哲学矛盾;而在发展和创新的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中,“二分矛盾”是从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范畴中抽象而来的,也是一对哲学矛盾。这两对哲学矛盾,一对体现社会的本质,一对体现人的本质,形成人与社会的哲学互动,二者缺一不可。所以,当前社会的基本矛盾或许已经不再是由于物质匮乏而产生的“人与物的矛盾”,而是由于物质丰富而产生的“人与人的矛盾”;这种“人的基本矛盾”不是“张家长李家短”的伦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层面的“人民内部矛盾”,而是哲学层面的、体现“人的本性”的、人与人之间的“分工与分配的矛盾”。基本矛盾既是社会问题的根源,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二生矛盾”如此,“二分矛盾”也是如此。透过纷繁复杂的各种社会矛盾现象,应用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这一强大的思想武器来解读社会基本矛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必由之路;对于把握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方向来说,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必然的。■本文原载于《湖北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本文刊发作者作了许多修改。现征求作者同意刊发,在此,特别感谢郝晓光研究员对我微信公众平台的支持与厚爱。【作者简介】郝晓光,男,1958年5月生于上海,1982年1月毕业于同济大学测绘专业,理学博士、博士后,中国第13次南极科考队中山站越冬队员,中科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湖北省测绘学会副秘书长、湖北省南北极考察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测绘学会大地测量专业委员会委员,《地学前缘》编委;长期从事大地测量学、地球物理学、地震学、地图学、地理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研究;出版著作五部,出版新编世界地图7部,创作“诗配照”60余首,发表论文120余篇。附:郝晓光博士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10个创新观点如下①《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社会基本矛盾的解读——是“人与物的矛盾”还是“人与人的矛盾”》②《对所谓“马克思主义普遍价值概念定义”的否证》③《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的建立——论“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④《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与物性范畴的哲学关系》⑤《马克思主义哲学劳动力价值范畴的二重性》⑥《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概念的演变》⑦《马克思主义哲学剩余价值范畴的二重性——从“相对生产关系”到“相对生产力”》⑧《马克思主义哲学按需分配概念的演变——从“不劳而获”到“人性范畴”》⑨《马克思主义哲学两对社会基本矛盾的哲学关系》⑩《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本体论的构建——从两大难题的破解到两个统一的建立》人物▏郝晓光首创竖版地图颠覆“世界观”
科学杂谈▏郝晓光研究员:科学家的品质
科学杂谈▏郝晓光研究员:真理的力量
高端论坛▏郝晓光:《中国地图》藏南地名补白
高端论坛▏新编世界地图:历史与科学的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