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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单!“螃蟹绑大绳”被罚6000多,螃蟹销货款没收!举报看这里→→
昨日
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某超市
“螃蟹绑大绳”的行为作出没收货款
并处罚款6045.44元的处罚决定
据悉
这也是全市销售水产品称重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海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近日对该超市在售螃蟹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所售红蟳、大闸蟹(公)、大闸蟹(母)捆扎绳的重量均已超过螃蟹自重5%的合理范围,分别占自重的15.56%、15.45%、19.17%。
网络图 图文无关
该行为已违反
《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涉嫌“销售掺杂、掺假产品”
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的9.866公斤螃蟹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测算,涉案产品总货值为3358.58元。
经过调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对该超市作出没收未售9.866公斤螃蟹,没收销货款1766.11元,并处罚款6045.44元的行政处罚。
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的经营商户,将被张贴黄色“作弊秤”警示牌并公示一周;
如被发现再次违法,将改贴红色警示牌;
第三次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就将通知市场开办单位取消与该店铺或摊贩的租赁合同。
1、螃蟹过度捆绑
2、为螃蟹过度捆绑提供便利
3、使用再生材质塑料袋占重
4、短斤少两
记者:陈泥 通讯员:张立康 王静亿
编辑:罗小州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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