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全市首份!依法带娃!
阿张纠集阿翁(未成年人)、阿杜(未成年人)和小陈(未成年人),与阿胡及其纠集人员在某药店门口进行殴斗。其中,阿杜和小陈持刀、阿翁持棍参与殴斗。其间,小陈持刀砍伤两人。
后在小陈的陪同下,三人主动到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投案。基于小陈系未成年人,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有立功表现,湖里法院经审理对其判处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相关规定,湖里法院向小陈的家长发送《责令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告诫书》,要求其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学习必备的家庭教育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能力,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
(本案未成年罪犯家属在少年法庭签署 《责令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告诫书》图片来源:湖里法院微信公众号)
厦门中院根据当事人情况组织心理咨询师介入辅导、评估,心理咨询师建议,为把双方当事人争夺婚生子抚养权给孩子带来的身心伤害降至最低,考虑到孩子已年满十四周岁,建议尊重小明的意愿,采取父母合作抚养方式,与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由小明决定。
厦门中院针对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离婚后合作抚养小明可能遇到的问题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决定书》,这也是厦门中院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决定书》。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谭心怡 通讯员:厦法宣 湖法宣
编辑:卢婷雯 值班主任:蔡萍萍
厦门日报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厦门!又有最新进展!
产业“集群化”——关于厦门先进制造业的调查与思考之三
厦门日报社微信矩阵▼
扫描二维码下载
厦门日报社App“潮前智媒”
轻松玩转黑科技
一键get最潮新闻&服务▼